🔧 本文章最後由 nicoleshune 於 2014-1-14 07:08 編輯
昨天去中國信託與皇翔辦對保. 因不是與指定的土銀辦貸款, 建商要求我除了簽本票還要簽一份協議書.
內容幾乎都是對買方不利的所以我暫時不敢簽. 請皇翔讓我回去仔細瞭解. 結果有位經理打電話來說如果我不簽她就不接受我與中信的這筆貸款...真的很強勢...
主要讓我不安的有:
1. 抵押權設定三日內即通知銀行撥款否則買方要按銀行放款利率補貼賣方利息.
2. 若未能取得撥款得將本票載入到期日直接向買方請求現金給付
3. 若未按以上條約辦理, 皇翔得解除買賣契約, 並沒入買方所有已攪款項作為逞罰性違約金.
請問這樣合理嗎?因第一次買屋不確定簽下這份是否恰當, 但似乎又不能不照辦耶...
房子出驗有頗多缺失要改善, 目前也還未通知複驗就要準備要撥貸款給皇翔. 房子還不能用就要繳利息, 請問這樣合理嗎??
我覺得他不會讓你刪條約
但是你可以試試看增加保護自己的條約
比如說第一點
你可以增加
如驗屋缺失在(3~5)條缺失內,買方才即刻通知撥款
或撥款後如果七日內無法將先前缺失處理妥善,請皇翔吸收這段時間的利息
第二條就是你自己的問題了
提供你參考
🔧 本帖最後由 youngmind 於 2012-10-6 23:05 編輯
i signed the same format of contract as you, i think it's a commom template for all the residents. if "房子出驗有頗多缺失要改善" the only thing you could hold is the "Last Payment 5%". becuase when the builder transfers the ownership to you, they are also afraid that you won't release your payment (Loan) to them. it's a common practice in buying a house. so i suggest you to call them more frequently to recheck the house from time to time to be sure that the house improvement won't get delayed.
我的貸款也已撥入皇翔帳戶,但因缺失仍未交屋,也正傷腦筋銀行利息計算日的認定問題,我已經決定尋問相關法律顧問,看要如何保障自己權利,自上次(第五次)前往準備交屋,但缺失仍未改善完畢,今早前往了解進度,仍在趕工中,於是,我要求業務部徐小姐完工後請皇翔正式行文通知交屋,她竟回答我這算"修繕",會請工程部電話通知,既然,皇翔處處在保護自己,我想,我們也該好好悍衛自己的權利,難道我不能要求延誤交屋之精神賠償,,,,等等延誤之損失嗎?真是氣到了
連工程部都表示若給他們多一點時間再驗屋,就不會有那麼多的抱怨,言下之意就是銀行撥款太早啦,未知會客戶下就逕行撥款給皇翔!難道土銀沒行政失疏嗎?
還有一間也是很慘的,整間拆得有如工地。
例如:全室踢腳板都發霉,在驗屋時全拆除,地上沒有一處能走,佈滿塵土及泥塊,(在E棟),
他也是第一批被撥款的,到昨天去現場看,還是如此(甚至連後門都還沒裝上去)!
因為買方人在台北,因為工作的關係比較無法常到工地監工,
但是我昨天一到了現場,覺得還是「慘不忍睹」,
房子不是我的,我卻替他十分抱不平,
真搞不清楚是是工地還是成屋?
皇翔的業務部,皮真的要繃緊一點,這種強勢的態度,商譽會毀於一夕!
Botox3388 發表於 2012-10-4 21:18 
我的貸款也已撥入皇翔帳戶,但因缺失仍未交屋,也正傷腦筋銀行利息計算日的認定問題,我已經決定尋問相關法律 ...
是啊! 有關銀行利息計算日的認定問題 真應該與建商爭取為實際交屋日! 之前與業務劉經理溝通 一點用都沒有 他還是堅持以通知交屋日為計息日 大家是否應採取其他積極方式 看到底要如何與建商高層溝通 我覺得當初寄發交屋通知的部門就是業務部 所以與業務劉經理溝通是不會發生作用的! 不知是否有人認識皇翔高層 或者想辦法直接與廖年吉溝通!
sharonT 發表於 2012-10-6 20:49 
是啊! 有關銀行利息計算日的認定問題 真應該與建商爭取為實際交屋日! 之前與業務劉經理溝通 一點用都沒有 ...
我的法律顧問認為這算是交屋通知日的認定問題,屬消費糾紛,可以找所屬在地的消保官申訴處理,以上提供參考!
臻臻Jenny 發表於 2012-10-5 13:17 
還有一間也是很慘的,整間拆得有如工地。
例如:全室踢腳板都發霉,在驗屋時全拆除,地上沒有一處能走,佈 ...
在權利轉移到我們名下建設公司強勢撥款.房子的內部工程落後很多沒辦法讓住戶滿意交屋.來往好幾趟進度沒有跟進.房子的缺失要我們住戶一一的去面對 而沒有積極的改善卻馬上要繳利息.讓我們感覺超差 難道我們都沒辦法去爭取比較公正平等的待遇嗎???????
我今天去第三次驗屋,並預劃如無問題即辦理交屋,但結果仍然有許多缺失無法交屋,我也認為一旦交屋時必定會因利息的起算日與皇翔起爭執,不知是否在家族內先統計有多少人有類似問題,如與皇翔協調不成時,一起找消保官申訴,畢竟團結力量大,也強過我們在家族內抱怨要好。
Botox3388 發表於 2012-10-4 21:18 
我的貸款也已撥入皇翔帳戶,但因缺失仍未交屋,也正傷腦筋銀行利息計算日的認定問題,我已經決定尋問相關法律 ...
因為看了很多鄰居的例子也擔心這個問題, 所以很不願意簽那份協議書.
老公要我簽了算了..我們小蝦米對大鯨魚不可能要皇翔改條約...
這樣當然較簡單, 但我就是“不甘願”房子未好就馬上要付利息 {:4_101:}
Botox3388 發表於 2012-10-4 21:18 
我的貸款也已撥入皇翔帳戶,但因缺失仍未交屋,也正傷腦筋銀行利息計算日的認定問題,我已經決定尋問相關法律 ...
真的是會很生氣. 對買方就下逞罰性條款,那賣方呢?就是保固期而已. 利息我們自己負責.
sharonT 發表於 2012-10-6 20:49 
是啊! 有關銀行利息計算日的認定問題 真應該與建商爭取為實際交屋日! 之前與業務劉經理溝通 一點用都沒有 ...
皇翔的態度就是要照他的遊戲規則, 而且一切合法所以他也不怕.
為了合約以及驗屋問題搞得我很煩心, 老公很“理性”的說他認了, 整頁缺失只要改善有危險疑慮的部分即可(ex. 陽台欄杆會晃, 瓷磚破損). 差點吵起來.
啊..菜燒焦了..不能讓老公知道...他不喜我 “沈迷” 愛北大...哈哈~
小飛象 發表於 2012-10-7 00:08 
我今天去第三次驗屋,並預劃如無問題即辦理交屋,但結果仍然有許多缺失無法交屋,我也認為一旦交屋時必定會 ...
贊成! 若皇翔在這部份沒有退讓,在民法裏規定,暇疵品是可請求賠償的
若交屋日是皇翔認定的日期,那它就是延遲交屋,建商因故延遲交屋在明年上路的定型化契約裡是每日按總房價的萬分之二算,為賠償損失,所以,應還有得吵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