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後由 Kaori 於 2012-9-27 15:51 編輯
太古的款項除去這個10%尾款之外,今年度的付款共計2次,一次是2月支付太古去年11月及12月的款項.
一次是4月支付會勘的20% NTD36,000 .而到3月為止這20%的款項也都一直記載於應付費用,並非每月支付.
每個月都有公布在各棟電梯,如果有疑問應該是要跟先櫃台詢問才是.
事實上每個月都來Copy相關報表,有疑問也不確認,
自下斷定,這對管委會不止是污衊更是打擊.
另外,感應燈的部份,一直有住戶來反應安裝,這在區全會上也被討論過,
二,三十萬的價格,是一開始考慮將感應器安裝在梯間天花板上的工法,
好處是即便離比較遠就可以即時感應到,但因為安裝在天花板上,要重新拉電線,工法較複雜費用相對的也較貴.
剛好黃監委家中有使用一款感應器,經他介紹,也再安裝在志願測試安裝住戶的住家測試,
結果覺得還不錯,安裝工法也較簡易便宜.
但感應器需安裝在電源開關上,如果沒有在一定的範圍內是無法第一時間感應到的,
所以,管委會實際每棟走一遍確認
雖然從電梯到住家(or停車場)無法第一時間讓感應燈感應,但在那空擋的2秒鐘,電梯的餘光是足以替補的,
所以最後採用了這個方法,才有現在的感應燈.
管委會考慮的不只是工法,美觀,預算,乃至燈泡替換性都是必須要考慮的.
事實上討論這個議題時,陳老先生是非常反對的,他認為即便安裝了電費也不一定會比較便宜,
還要花一筆錢安裝,
至少他認為他們那一棟是很少開燈的,不用裝.
即便是少數服從多數,大家都認為要裝,他還是堅持不要,還找同棟的人員
來做了相關分析,但誰也沒有把握裝了之後是否會省電費,或不省電費.
但電燈裝在那裡不開,不就白費了安裝的意義,一直開著又要怕電費太高.
要怎樣讓東西真的被利用還要省錢真的是一門學問,
但事實上如果你不想開燈,安裝了感應器還是可以把他長期關閉,讓燈不會亮.
(這2次的小公電費至少我們家是減少了,也聽說有其他棟別也是)
但是無法說服陳老先生,甚至他開口說安裝了他就要辭去委員,所以才會又決議不安裝了,
但廣大的住戶都來詢問為什麼不裝,真的情非得已才以問卷調查的方式來詢問大家的意見,
大部份的住戶都是贊成的情況下,才順利安裝感應燈的.
並非是因為價格考量才來做問卷調查的.
這是社區,不是家庭,不能像在家中一樣凡事做主,要孩子聽話就好了.
如果做什麼事都堅持已見,那受傷害的不只是自己還有社區,少數服從多數是我們從小就所受的觀念.
不能說不如己願就說主事者霸道.
無法對信中的每件事在此一一解釋.事實上每次的會議都有會議記錄及錄音.
有疑問不是壞事,但確認事實應該是基本原則,不但找答案,也是對做事的人一種尊重.
我們需要祥和的社區,以訛傳訛總是會壞了社區的和諧,我想大家都知道.
這樣的發言有多少確認性,對社區又有什麼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