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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話要互相不得罪,更要懂得見好就收。

2012-09-20 23:10 · 樓主
說話要互相不得罪,更要懂得見好就收。

兩週以來我將幾篇文稿發表,得到多位先進給予諸多精神上的鼓舞。突然驚覺,自己一開始就被網站設定的身份地位給套住,為了趕緊升上幼稚園汲汲奮鬥不已,這情況可讓府中老婆大人頗有意見,難聽的話就直指太愛現了。好不容易終於讓自己的心情調適完備,不再那麼在意!視野一開,立刻大大佩服起站長阿康老弟,將這個園地栽培得如此美麗且生氣勃勃,從很多角度來看都是非常難能可貴!

大膽在親子教養的主題上大放厥辭,我可是事先有些覺悟的。雖然所有說出口的大道理,幾乎是我個人做得很不好的項目,可是有如「樹欲靜而風不止,子欲養而親不在。」古訓的明示,若要等到我變得很完美了才敢講話,大概就不是這輩子的事了。<說話、會說好聽的話>正是上述所謂我做得很不好的另一個例證,而偏偏又是有關幼兒全面成長的重點事項,我相信拿來做大家共同討論的話題,應該是很正面的事吧!

張栩二十七歲拿到第二十個頭銜,日本記者很會製造話題,以他打破日本棋界以往的紀錄,為最年輕的二十冠獲得者,特別加以採訪。記者問他既打破趙治勳九段二十冠的年齡紀錄,有沒有決心超越他的七十個頭銜,即「日本圍棋史上最多冠」的紀錄? 張栩回答:「趙前輩的七十冠紀錄非常偉大,從來不敢想到要超越,不過每次感覺接近了一點,自己就覺得很幸福了!」

他說到的「接近一點」,表示又再次獲得了新頭銜,這話立刻被大家公認是非常謙虛的「貼切話」。而且,他特別用「幸福」一詞,來說明自己的感受,有意詮釋「很滿足於所從事的圍棋事業」,更被稱許為圓融美妙的好詞。接下來的數個月當中,有多位記者再三沿用這段談話,曾登載在好幾份刊物上。應該都是十分地肯定吧!

我們的一子一女都十分孝順,他們共同最讓人感到窩心的地方,一是獨立性很強,其次就是從小會講好聽的話。女兒週歲前會講的第一句話,很清晰地說:「好好吃喔!」後來最常聽她說的話就是:「媽媽煮的菜,好好吃喔!」女兒就此養得白白胖胖的,當然是其來有自。兒子七歲時,有天全家人準備要出門,他大聲地說:「媽媽!妳天生麗質,不用化妝就很漂亮了。」二十幾年來老媽重複這話不下百次。看來這應該屬於他們母子長期互動「感性排名第一」的事項吧!

再一次就是放學一回到家,跟媽媽說:「同學以為妳是我姊姊,年輕又漂亮!不像他媽媽已經三十幾歲了。」當時他老媽已經四十歲了,因此興奮到晚上睡不著。長大後最特別的一個姿態,就是平時張栩對於某項提議不太認同時,常會習慣性地回應:「嗯!讓我再想一想。」我當然很清楚,這事就再也不要提了。同時,我也就把這個回應,當成好話來聽。

< 懂得互相不得罪、懂得見好就收。> 親人之間的關係維護,也要非常用心。倒是我自己一向說話直來直去的,這一生不知道得罪過多少人,實在是很糟糕的事,我只好故意把自己當成很本土,就是說話很土的意思,免得老是在懺悔,日子肯定是很不自在。

女兒和兒子分別接受美、日文化教育,相較下應對確實比較細膩,對話中常有「請示」和「感謝」的詞彙。尤其他們的思維,很在乎採用與身份相當的說詞。張栩長期獲得恩師林海峰國手的用心調教,更加學習到謙遜的態度。有點成就之後,為圍棋推廣常跑各處的場子,他保持很好的形象,也確實得到諸多讚揚。然而,當他發現我以他的事跡做為教學範例時,曾害他久久很不自在。

「說話」要能夠得體,需很長時間培養和鼓勵,家長和學校師長的用心能夠一致絕對事關重大,否則難以奏效。話說得好不好,先是習慣養成,接著便影響到性格發展,最終則反映成為「個人的形象」。我個人形象顯然有待改善,忝為人師只能做為前車之鑑。長期教導孩童的作業中,引導孩子們如何把話說到得當建立最好的形象時,自己總難免有些心虛。但我從未輕忽說好話的重要性,也希望此刻自己的澈悟為時不晚。

「會說話」以膽識為先決條件,張栩追求圍棋事業一直表現非常積極的態度,從小被多位師長極為稱許,甚至以「堅苦卓絕」來誇獎他。然而,天生拘謹小心的個性令他非常害怕說錯話,因此常結結巴巴的。十餘年來,他漸漸成為舞台人物,每次去機場接他,我從沒忘記見面一刻遞上小抄,讓他趕緊在車中背幾段得體的應景話。而他總是一邊唸著問答內文,一邊不停地抱怨:「何必老是要勉強我?不會講話少講些就好了嘛!」近幾年參加大型活動之後,他常在電話中得意忘形地自誇,說自己的談話多麼生動,完全忘掉以前對老爸的抱怨了。

「不說話」這事我一直拿捏不好,有時急急打斷別人說話 、長篇大論沒完沒了、一不小心就批評他人、談話常以自我為中心都是大缺點。好朋友以口直心快美化,其實心裡少不了火大!「充份瞭解開口適當時機」、「全神貫注聽人講話」、「虛心包容不同意見」、「時常面帶親切好表情」。以上這些很好的態度,部份對我來說正好是知易行難的事。應該是小時候犯下的錯,因為當時缺乏虛心學習之故。「沉默是金」的基本觀念,當然要從小認真領悟。首先得體認;會「聽話」遠比會「講話」重要。尤其天生反應較快的人,更要特別重視這一項課題。

說話是台灣人的弱項,因此衝撞太多常常失去平衡。【說好聽的話】這件事值得大力推廣,國小認真用台語教小朋友說:「阿爸阿母再會,我要來去讀冊,老師教我愛好禮,你好、多謝、真抱歉。」實在是很了不起!
2012-09-20 23:33 · 2樓
張老師這篇文章的title, 拿來用在愛北大網站上, 也非常貼切啊!! {:4_131:}
2012-09-21 00:16 · 3樓
桂格 發表於 2012-9-20 23:33
張老師這篇文章的title, 拿來用在愛北大網站上, 也非常貼切啊!!



  確實啊... 如果大家發言前可以相互尊重,就事論事,理性討論,網路上的紛爭會少很多,也更能聚焦討論更多公共議題... 不是嗎?
2012-09-21 07:54 · 4樓
理直氣要和
得理要饒人
自他交換心
在在處處情
2012-09-21 08:58 · 5樓
欣賞此文有令人舒服的fu, 期望這個社會大家都能夠互相尊重,都能夠有同理心則處處皆溫馨.
2012-09-21 09:12 · 6樓
良言一句三冬暖....人與人相處的時候多一點同理心...互相尊重...我想這個社會應該很溫馨自在...{:7_463:}
2012-09-21 09:26 · 7樓
🔧 本帖最後由 小柚子 於 2012-9-21 09:28 編輯


張老師的文章,總令人動容,如沐春風,心靈雞湯{:4_171:}
2012-09-21 10:16 · 8樓
🔧 本帖最後由 sigma19 於 2012-9-21 10:22 編輯


[個人認為]

最近被轟的體無完膚的幾篇文章 都有些共通的問題.

霉體越誇張越聳動越低俗,大家難免也會有像學樣.
錯誤的引述,錯誤的連接,空穴來風的揣測.過於偏激強詞奪理又拿不出證明的論點.

但是並不是所有人都想看這些東西.(或類似的發文及寫作方式)

發文前我通常會注意幾點

1. 這篇文章的目的? 敘述事情? 想要引起討論? 表達異議?
2. 這篇文章的預期? 會引起爭端的事件要更加中立及客觀 (更多的事實更少的揣測)

3. 我必須要認知到,我無法強迫所有人都相信我追隨我的觀點.
 我參加了這個社群,但這個社群並不一定要接納我的全部.(包含我的意見 我的觀點)


以上只是我個人決定"要不要開個討論串" 的基準


discussions occur on an issue, not on some individual statement.

2012-09-21 10:38 · 9樓
很平實感人的分享,謝謝您
2012-09-21 15:41 · 10樓
國小認真用台語教小朋友說:「阿爸阿母再會,我要來去讀冊,老師教我愛好禮,你好、多謝、真抱歉。」實在是很了不起!


這句話小犬Eason去年上一年級時, 朗朗上口, 每次聽到心裡都有一種微甜的感動.....{:4_171:}
2012-09-21 15:57 · 11樓
🔧 本帖最後由 遊戲間 於 2012-9-23 22:31 編輯


桂格 發表於 2012-9-21 15:41
這句話小犬Eason去年上一年級時, 朗朗上口, 每次聽到心裡都有一種微甜的感動..... ...



微甜的感覺! 確實是很美的形容詞。

為社區試做一小段閩南語順口溜 :

柑園龍埔桃仔腳 北大社區好厝腳 大溪尖山樹林邊 好禮散步十條街。
2012-09-21 18:11 · 12樓
不做爛好人,又不得罪人,很難!

我一輩子在修的學分!
2012-09-23 10:11 · 13樓
看完這篇文章
更需一日三省吾身
2012-09-23 22:34 · 14樓
遊戲間 發表於 2012-9-21 15:57
微甜的感覺! 確實是很美的形容詞。

為社區試做一小段閩南語順口溜 :


微甜的感覺! 確實是很美的形容詞。

為社區試做一小段閩南語順口溜 :

柑園龍埔桃仔腳 北大社區好厝腳 大溪尖山樹林邊 好禮散步十條街。
2012-09-24 00:00 · 15樓
您老有福報,個性好又聰慧的子女。
2012-09-24 09:43 · 16樓
這就是說話的藝術,說好話不得罪人,讓人如沐春風。
2012-09-24 10:23 · 17樓
凡夫俗子 發表於 2012-9-21 18:11
不做爛好人,又不得罪人,很難!

我一輩子在修的學分!


理直氣和,說該說的話!

至於會不會得罪人,那要看對方的修養到什麼程度而定。

對於愛面子的人,他們的心的確是較常人脆弱沒錯!

大自然不會因為人們的濫墾濫伐、過度開發,

而停止土石流!

做個止惡的人,

是要比做一個壞人需要更大的勇氣!
2012-10-07 07:19 · 18樓
沒錯,有時對方說沒關係,不介意。
其實從他的後續談話中,已經引起他的不悅。

所以就事論事是非常重要。
當你侃侃而談時,把一些你所知對方事情講述出來時,其實百分八九都會得罪人,雖然那是事實。

最近感想•••
2012-10-31 16:03 · 19樓
本文標題: 說話要互相不得罪,更要懂得見好就收。
這的確是生活中非常重要的課題,我們一起共勉之.
2012-11-08 20:33 · 20樓
我要向他看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