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姑娘 發表於 2012-9-21 19:48 
依據社區收支的理想規劃我反對燈具全面更換理由如下:
1.在公共基金未達法定金額前不宜大筆增購新品
2.LED固 ...
現有燈具多已老舊不堪
面板泛黃燻黑,照度都已經大為降低
且這樣的亮度若真要在火災中發揮效益恐有限
再者,社區時而購買大量10W燈管更換,耗材支出也頗可觀,機電人員耗費大量時間更換燈管與維修。
LED燈具普遍都提供至少1年以上的保固,且燈泡壽命普遍可達10000小時以上(部分商品甚至20000小時)=416天(1年2個月)(833天=2年4個月)
換裝後,將至少有1年半的時間不太需要維修,機電人力可另作更重要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