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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張桌球桌之...我思我見

2012-09-13 15:05 · 樓主
🔧 本帖最後由 jerome 於 2012-9-17 02:32 編輯


個人從事房產企劃行銷10餘年,我的確是「桌球事件」的反對者之一。
但我有自己的論述,與其他反對住戶不盡相同,在「電腦VS球桌」討論串中,我從未對支持者公開批評
過一句,因為他們不是委員而是芳鄰,雖仍慘遭無情圍剿,但我不以為意,因為這是「另一種人性」。

個人職業關係,有機會參與許多個案公設規劃、觀摩過不少指標建案(高價社區是有錢人的專屬,但不等
同品味與格調,多的是穿著拖鞋進出的攤商),在各式各類公設中,讓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紅酒雪茄室」
與「天籟冥想室」。

前者擺設為數不少的知名品牌紅酒、雪茄,沒有人抽菸、喝酒,三三兩兩住戶專注品賞一番隨即離去,
卻看到一位「平凡老翁」手持放大鏡對著品標細細端詳。後者偌大空間只擺放六張舒適的座椅,一大片
落瀑、一大片松林壁畫,空間中迴盪著蟲鳴、鳥叫、風聲、林梢聲、水瀑聲、閃電聲,3位住戶閉目靜思。
這個社區已經交屋好幾年了,沒有人在意「使用率」、沒有人探討「實用價值」、更沒有人計較
「菸酒是負面鼓勵」,而更多住戶寧願認為那是一種「層次與境界」。我雖然買不起,但是我羨慕他們,
對於「懂得」帶頭維護社區價值的委員們,我更由衷欽佩他們。

外界對於遠雄建案普遍評價不高,認為規劃與建材稍嫌粗躁,曾有幾位代銷老闆前來參訪,我卻意外看到
他們驚訝的表情,引述他們共同一句話:「在遠雄中低價建案中,京都是我們看過最有特色、最有質感的
建案」。公設部份則對「三溫暖準備廳」、「茶棋室」、「瑜珈韻律館」讚賞有加。而「瑜珈韻律館」,
更是近年少見最標準、最具質感的同屬性公設,現在卻被橫加一張桌球桌,個人除了一句「暴殄天物」外,
不知還能說些什麼?

現在是一個「智慧管理、人人行銷」的時代,舉之前隔壁社區設置桌球公設的案例供委員們思考:
1、在佈告欄張貼鄰里間桌球賽事,並告知有芳鄰組團參加,希望芳鄰們到場為他們加油。
2、5位社區小朋友組成一個小型啦啦隊,管委會持續公佈比賽快訊並張貼大幅隊員圖像。
3、比賽結束當天,5位小朋友在社區門口為勝利芳鄰獻花,社區內祝賀廣播與音樂響起,一個社區的
「桌球榮譽感」被喚起…。
4、次日,5位小朋友代表家長聯名向管委提案,希望促成他們有場地打球的心願。
我不知道其中管委介入多少,但我卻看到一個有數張桌子的桌球公設,「平和、圓滿」的呈現了。

相較三個社區、兩個佈告欄、一種桌球公設,我只有一個感慨、一種困惑、一點呼籲:
感概的是:一張桌球桌對於委員、支持者究竟代表著什麼樣的意義?
困惑的是:到底委員們共同的信念是什麼?用什麼態度看待自己與京都公設?
呼籲的是:看看其他社區、想想京都。




2012-09-13 16:35 · 2樓
美國人有很多沒去過黃石公園,但被問到是否該保留為國家公園? 絕大多數的答案是肯定的,因為有其" 存在的價值 "`, 也有" 遺留後人之價值 "`. 這些都在" 使用價值 " 之外。
2012-09-15 00:21 · 3樓
🔧 本帖最後由 jerome 於 2012-9-19 09:54 編輯


在「木質地板」上,對著「壁鏡」打桌球,人影重重、球影重重,豈不錯亂?
一個堪稱京都公設門面的「瑜珈韻律館」,竟忍心降格為「多功能健身中心」?

為了能打桌球,全然無視於京都自我風格,總與北大遠雄其他建案相提並論。
為了能打桌球,竟如此糟蹋京都人共有公設價值,還要全京都人為他們埋單。
為了能打桌球,不惜對芳鄰無情言語攻擊,不惜撕裂社區最珍貴的和諧關係。
為了能打桌球,知識青年、菁英份子情願拋棄自己的良知、公義與民主素養。

打桌球是一種運動也是一種修練,卻踐踏在其他住戶的不平與不捨之上。
每思及此,扼腕、衝突、錯亂、感慨、無力,搖頭長嘆、久久無法平復。



2012-09-15 02:40 · 4樓
🔧 本帖最後由 小驢子 於 2012-9-15 02:54 編輯


東月 發表於 2012-9-13 16:35
美國人有很多沒去過黃石公園,但被問到是否該保留為國家公園? 絕大多數的答案是肯定的,因為有其" 存在的價 ...


東月兄:
同意您舉的例子表達的價值觀 但可以有更精確的類比
今天美國政府在黃石公園內設了一個移動式的馬戲團/熱氣球.....總之是可移除的設施
目的是讓參觀的民眾可以有更多選擇 看能不能增加入園的民眾數 讓更多民眾使用國家公園的資源
為了讓大多數的民眾盡興 政府決定入園採預約制 移動式設施只有在想使用的入園民眾時段才架起來

有一派的人士認為這樣黃石公園某些時候多了這些可移動的設施後 就不是原來的黃石公園了
因為不是時時刻刻都跟風景明信片上看起來一樣
尤其如果有從國外遠道而來參觀的朋友看到了這些人工設施 有違原本的自然風貌 可能會很失望
認為違背國家公園當初設置的本意 於是堅決的反對
甚至放出風聲懷疑政府是不是收了業者回扣 當然政府有出來澄清
但這一派人士仍有許多疑慮 一方面擔憂使用設施會造成地表損傷
一方面擔心哪天政府突然把國家公園取消 開發成度假中心
於是認為擺放這些設施不是美國政府和國會可以做的決定 要求先移除設施 不然持續抗議癱瘓政府運作
要求除非經過全民公投 不然美國政府和國會不能擅自建構這些移動式設施

另一派的人認為 既然國會和政府依職權決議新的規劃
也花了很多心力做環境評估安排配套措施 也沒有傳出不法情事
應該要讓政府能繼續運作 政府施政不可能有100%支持率 總會有人有反對意見 不可能有人反對就不做
不同的意見應該要循體制內管道發聲 反對案可以等到全民普選的時候一併提案表決
不需要因為可移動的設施能不能放在國家公園這件事杯葛政府

於是兩派人馬各有堅持 就快要因為這些移動設施引發美國內戰
這下驚動了聯合國 派出麥特使出面調停
==
所以我想今天不是在討論國家公園的去留 而是國家公園裡能不能有移動式設施的設置
與您的舉例略有不同 以上說明
2012-09-15 07:51 · 5樓
🔧 本帖最後由 WendyLKK 於 2012-9-15 07:57 編輯


在原「木質地板」上,對著「壁鏡」打桌球,人影重重、球影重重,豈不錯亂?
一個堪稱京都公設門面的「瑜珈韻律館」,竟忍心降格為「多功能健身中心」?

為了能打桌球,全然無視於京都自我風格,總與北大遠雄其他建案相提並論。
為了能打桌球,竟如此糟蹋京都人共有公設價值,還要全京都人為他們埋單。
為了能打桌球,不惜對芳鄰無情言語攻擊,不惜撕裂社區最珍貴的和諧關係。
為了能打桌球,知識青年、菁英份子情願拋棄自己的良知、公義與民主素養。

打桌球是一種運動也是一種修練,卻踐踏在其他住戶的不平與不捨之上。
每思及此,扼腕、衝突、錯亂、感慨、無力,搖頭長嘆、久久無法平復。

{:4_175:} {:4_92:}
2012-09-15 13:24 · 6樓
小驢子 發表於 2012-9-15 02:40
東月兄:
同意您舉的例子表達的價值觀 但可以有更精確的類比
今天美國政府在黃石公園內設了一個移動式的 ...



引述小驢子大大文章"
"於是兩派人馬各有堅持 就快要因為這些移動設施引發美國內戰
這下驚動了聯合國 派出麥特使出面調停...."

細細讀了您的論述 讚佩您的論點..也感獲益良多
不知京都桌球紛爭有無驚動聯合國?
京都...有聯合國嗎?有麥特史嗎?


2012-09-15 15:14 · 7樓
小驢子 發表於 2012-9-15 02:40
東月兄:
同意您舉的例子表達的價值觀 但可以有更精確的類比
今天美國政府在黃石公園內設了一個移動式的 ...


您的比喻太精采了。許多事情是"不經一事不長一智", 所以人既然會定規矩,也要能適時改變規矩。
在明白變更現況後,有利也有弊之下,需要評估一下是否利大於弊? 而且有沒有補償吃虧一方的 機制? 若無,則陷入兩難,一定有一方不滿意,接下來就要看決策者之智慧與手段了。
2012-09-17 01:16 · 8樓
🔧 本帖最後由 jerome 於 2012-9-17 20:55 編輯


N大、C大、X大、ant大、S大,是個人尊敬的委員與同棟芳鄰之一。
引述N大在「桌球活動要設置在哪一個公設呢?」討論串中的論述:
「太棒了.. 乒乓球桌是一定要的..但要放對地方..以不破壞京都質感為第一要求..再來就是要協調
不打桌球的人的意見..我是建議放在XX.. 因為其他休閒公設都有其功能性存在...死忠的使用者會
抗議的說..」。

對於N大的「高見與先見之明」表示敬佩,為了維護社區公設質感與價值,為了芳鄰間最珍貴的
和諧關係,建議重新思考「桌球桌」更適當場地,勿讓「瑜珈韻律館」成為某些住戶「不捨」
與「不平」的角落。


2012-09-18 23:34 · 9樓
🔧 本帖最後由 jerome 於 2012-9-20 02:48 編輯


有住戶說:京都的核心精神是「分享」,個人同意一半,另有見解

個人認為任何社區的核心精神應為:
1、社區本質:自我型格,唯一且無可比擬
2、社區住戶:凝聚力、愛鄰、和睦、榮耀感
3、社區委員:開創者、守護者、仲裁者、兼善者、和事者

分享,我們真的願意分享,但........
分享什麼?分享給誰?用什麼方式與心情分享?
為何不是我們敬愛體恤的長者,而是四肢敏健、不愁沒有運動場地的青年人?
為何不是有助提升社區質感,而是隨處可見、固有、複製、了無新意的桌球?

分享是一種精神,但橫人所愛、非他人所願,那是一種掠奪
分享是一種精神,但取決於權利者自我意志,那是一種霸權
分享是一種精神,若加入少數人私利與權謀,那是一種罪過(人云亦云,我寧不信)

分享有意義、前進有功績、有權有魅力
但退讓、鬆手、柔和、共治,暫且還權於全京都人、讓更多京都人共同參與「分享」
又何嘗不是贏得尊敬與讚頌的謙德。


2012-09-19 00:46 · 10樓
有沒有桌球桌對我來講無所謂,但私利與權謀?您言重了,不願意分享的似乎一直不是那些想打桌球的住戶
2012-09-19 23:23 · 11樓
🔧 本帖最後由 jerome 於 2012-9-20 22:18 編輯


個人非「反對者」代理人,純以京都一員發表論述,並負言責。
事件發展2個多月,我始終保持緘默,直到蔡孟哲兄一句:「大家來打球,這裡很安全,別怕...
憲法保障我們免於恐懼的自由......」,不滿情緒隨之氾濫。(詳見「電腦vs桌球桌」討論串20樓 )
難道反對者皆是惡鄰?包括多數沉默以對的住戶?得意忘形之極,真是孰可忍?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72399&page=2#pid987754

個人區區一住民,不勞蘇校長特例約見,多篇論述不外以下五點訴求:
1、「桌球公設」並不符合京都日式禪靜風格。(但若多數住戶同意,個人毫無意見)
2、「瑜珈韻律館」為京都公設門面之一,球桌設置有貶抑京都公設價值之虞。(同上)
3、預期或實質引起社區嚴重爭端、損及社區和諧之措施,理應提交區權會共決。(同上)

4、「桌球、撞球、KTV」三項公設,因具「非獨樂、球逢對手、友朋歡聚而唱」特質,
出借「門禁卡」 廣邀外面球友、歌友進入社區情況甚為泛濫,若非有效管理,極易造成
「包場、寡佔」現象與「社區隱私、社區安全」疑慮。(其他社區及個人經驗)


5、唯今雙贏之計:懇請委員們重新思考「更合適球桌擺放場地」,儘快平息社區紛爭 (僅代表個人)

蘇校長若願針對以上訴求公開指教,個人表示感激與敬佩之意...
若同棟、互熟的「耐心芳鄰監委」願意聽我發發牢騷,個人表示感謝與歡迎....。

大家真的希望有一堆外面的球友進入我們京都走動嗎?
喜愛打桌球的住戶不妨去翻閱一下使用紀錄,到底那些人包場打球?
京都人真的願意出錢出場地,讓他們的朋友...的朋友進入京都打球嗎?





2012-09-20 00:36 · 12樓
🔧 本帖最後由 蔡孟哲 於 2012-9-20 00:50 編輯


紙短情長


關於曾在他社區擔任過兩任主委的J大

這陣子不斷的在京都家族版暢談了許多關於京都「公設」和京都價值,

隨您方便,就公開約個時間到物管讓蘇校長(不是葉委員喔!雖然都是姓氏都草部)幫您解惑~~
2012-09-20 10:11 · 13樓
jerome 發表於 2012-9-19 23:23
個人非「反對者」代理人,純以京都一員發表論述,並負言責。
事件發展2個多月,我始終保持緘默與中立,直到 ...


理性兼顧感性,讚。
2012-09-20 14:58 · 14樓
🔧 本帖最後由 c06f04 於 2012-9-20 15:00 編輯


jerome 發表於 2012-9-19 23:23
個人非「反對者」代理人,純以京都一員發表論述,並負言責。
事件發展2個多月,我始終保持緘默,直到蔡孟哲 ...



葉校長若願針對以上訴求公開回應與說明,也算對所有住戶有所尊重..


本人要先聲明: 對於J大有關桌球的任何言論不曾回應,也沒有表示過意見,更沒有要"接見"你,請你早日確認是否要指名我公開回應!回應什麼?對所有住戶有什麼尊重???


本人借這次發言公開要求如果我加入京都家族以來有對哪位先生、女士有所得罪,或擔任委員以來所作所為有傷害了、對不起了誰???須要公開回應才算對住戶有所尊重,請告訴我!!!本人會做個交代!!!如果沒有!那麼本人就不會隨J先生起舞!

有人要約見J先生,你不去回應?卻要指名我?是弄錯了?或是想挑軟柿子吃???請確認!!!
2012-09-20 15:10 · 15樓
東月 發表於 2012-9-20 10:11
理性兼顧感性,讚。


我一向敬重的東月教授,請看清楚J先生的回文,對於桌球桌這件事我已傷心難過很久,但我一再克制不去回應,而今J先生指名我要說明並對所有住戶有所尊重,這算理性還是感性?也許你也沒看清楚全文吧!?

今日我心情非常難過,但我仍謹慎回文,如有不禮貌之處尚請包涵!!!
2012-09-20 15:44 · 16樓
🔧 本帖最後由 jerome 於 2012-9-20 16:19 編輯


c06f04 發表於 2012-9-20 14:58
本人要先聲明: 對於J大有關桌球的任何言論不曾回應,也沒有表示過意見,更沒有要"接見"你,請 ...



引述蔡孟哲 文 (12F)
"隨您方便,就公開約個時間到物管讓蘇校長(不是葉委員喔!雖然都是姓氏都草部)幫您解惑~~"

另引述 rocksong大 : 您不是覺得不受尊重嗎??


是我誤認蘇校長與C大為同一人 僅向委員致歉 ! 蔡兄另有提醒故已更正
(8樓) 曾提及C大理性平和 是個人尊敬的委員之一


2012-09-20 18:28 · 17樓
c06f04 發表於 2012-9-20 15:10
我一向敬重的東月教授,請看清楚J先生的回文,對於桌球桌這件事我已傷心難過很久,但我一再克制不去回應 ...


1984年底,麥當勞向科羅拉多大學提議,捐贈一棟大樓(好像2or3樓)給學校,樓上提供學生會與社團使用,樓下則作為其賣場與用餐區。當時學生活動中心的用餐區相當滿座,還因此開張一家皮薩店是站著吃的,因此有歡迎的掌聲,但也有拒絕垃圾食物進校園的反對聲音,校內的報紙天天大篇幅討論,活動中心之廣場更設置肥皂箱,任何人都可以站上去表示意見,學校行政完全不干涉,也沒有特定立場,最後交由全校學生投票,作成決議。
我的看法是;變更現況會有人高興,也有人困擾,所以應尊重彼此的想法公開討論,尤其避免人身攻擊,這就是民主素養。做成決議之前,需要充分、廣泛討論,可以減少後悔,事後也不是不能改變,不經一事不長一智。人既然可以定制度,當然也可以更改制度。
桌球事件我沒有立場,也不想介入爭議,只是呼籲理性討論,這是公共選擇課題,有一位經濟學家在此領域的 深入研究,因此獲頒諾貝爾經濟學獎。如果真要投票,我會出席投下去,但請尊重隱私,別問我投哪一邊。
2012-09-20 18:48 · 18樓
🔧 本帖最後由 京都小螞蟻 於 2012-9-20 18:49 編輯



4、「桌球、撞球、KTV」三項公設,因具「非獨樂、球逢對手、友朋歡聚而唱」特質, 出借「門禁卡」 廣邀外面球友、歌友進入社區情況甚為泛濫,若非有效管理,極易造成「包場、寡佔」現象與「社區隱私、社區安全」疑慮。(其他社區及個人經驗)


看了J大的發文
小弟忍不住有些疑問

從目前京都社區將近2年的公設使用狀況來看
視聽室(內有KTV設備)、媽媽教室、鋼琴室只要有住戶使用門禁卡借用
就一定是「包場、寡佔」
住戶通常都會邀請親朋好友、公司同事、學校同學、客戶、鄰居(別社區)、X友......一同使用

所以就J大的標準
這些公設是要禁止住戶包場??
還是直接禁止住戶借用??
只能當成觀賞品僅供參觀???
2012-09-20 19:05 · 19樓
🔧 本帖最後由 蔡孟哲 於 2012-9-20 22:54 編輯


jerome 發表於 2012-9-20 15:44
引述蔡孟哲 文 (12F)
"隨您方便,就公開約個時間到物管讓蘇委員(不是葉委員喔!雖然都是姓氏都草部)幫 ...


所以J大的意思是不願意到物管中心跟委員暢談京都價值,


而是要蘇委員到虛擬的世界打字跟您報告以示尊重?


可是,京都這兩年來的桌球故事,如果您都有參與,其實不必再多說什麼了,不是嗎?


與其一直在京都家族版上寫個不停,扼腕,錯亂...


不如放寬心下來合法球場打球吧,也歡迎您帶朋友來京都作客喔!
2012-09-20 19:12 · 20樓
🔧 本帖最後由 蔡孟哲 於 2012-9-20 19:27 編輯


京都小螞蟻 發表於 2012-9-20 18:48
看了J大的發文
小弟忍不住有些疑問



我們都願意當J大的好朋友...


京都的視聽室,媽媽教室,鋼琴教室,茶棋室,遊戲室,游泳池,溫泉池,健身中心,


只要合乎規範的登記預借,並遵守使用規則,


兩年來不曾排外,我也沒有看過全臺灣哪一個社區跟J大說的訂出那樣的排外規約,


畢竟我們已經不是活在戒嚴時代了,拜託...


這是一個樂觀開朗又充滿自信的世代!
2012-09-20 20:45 · 21樓
🔧 本帖最後由 jerome 於 2012-9-20 21:13 編輯


京都小螞蟻 發表於 2012-9-20 18:48
看了J大的發文
小弟忍不住有些疑問




引小螞蟻大文

"住戶通常都會邀請親朋好友、公司同事、學校同學、客戶、鄰居(別社區)、X友......一同使用"

是這樣嗎?? 京都卡可以出借嗎 ?? 可以這樣大剌剌的鼓勵帶親朋好友、公司同事、學校同學、客戶、
鄰居一同使用公設嗎?我還真是第一次聽到....個人絕少使用公設 但我寧願讓點數閒置 從不出借京都卡
讓社區外人士使用京都公設 個人認為會排斥到其他住戶使用權利 也會為社區添增費用...

如果委員指稱 可以這樣作....大家都這麼作...也鼓勵這樣作
那我還真是無話可說...



2012-09-20 20:54 · 22樓
jerome 發表於 2012-9-20 15:44
引述蔡孟哲 文 (12F)
"隨您方便,就公開約個時間到物管讓蘇校長(不是葉委員喔!雖然都是姓氏都草部)幫 ...


既是誤會,那就好!!很多事情誤會難免,我們應該凡事再三確認,以免造成更大的事端!!!網路發言猶應慎重!!!
2012-09-20 20:58 · 23樓
jerome大的疑問真的很多,希望慢慢的您可以找的到您要的答案
2012-09-20 20:59 · 24樓
🔧 本帖最後由 jerome 於 2012-9-20 21:04 編輯


京都小螞蟻 發表於 2012-9-20 18:48
看了J大的發文
小弟忍不住有些疑問



「桌球、撞球、KTV」三項公設,因具「非獨樂、球逢對手、友朋歡聚而唱」特質, 出借「門禁卡」 廣邀外面球友、歌友進入社區情況甚為泛濫,若非有效管理,極易造成「包場、寡佔」現象與「社區隱私、社區安全」疑慮。(其他社區及個人經驗)


個人僅陳述所住過社區均有此現象
尤其是桌球 常見住戶與外面球友輪番包場競賽..甚至對賭
許多住戶無法公平使用場地

純個人論述 小螞蟻委員聰明睿智 保證京都無此現象
請無需理會我...




2012-09-20 21:07 · 25樓
🔧 本帖最後由 c06f04 於 2012-9-20 21:13 編輯


東月 發表於 2012-9-20 18:28
1984年底,麥當勞向科羅拉多大學提議,捐贈一棟大樓(好像2or3樓)給學校,樓上提供學生會與社團使用,樓下 ...


對不起!我完全贊同教授的觀點,任何一方都有權表達他的看法,我難過的是我不曾回應J大的言論,也沒有參與討論,卻被指名要出來說明以對社區住戶交代,這一點值得稱讚嗎?似乎也不符合理性吧?

教授前文所講我都認同!但是我介意的也再說明了,而且J先生也回應是誤會了,我不會再回應了!!
2012-09-20 21:09 · 26樓
jerome 發表於 2012-9-20 20:45
引小螞蟻大文

"住戶通常都會邀請親朋好友、公司同事、學校同學、客戶、鄰居(別社區)、X友......一同使 ...


請問我回的文裡有哪個字有提到“出借”
還是語意不清讓您誤會

我只是就實際情況做說明
住戶通常都會邀請親朋好友、公司同事、學校同學、客戶、鄰居(別社區)、X友......一同使用



2012-09-20 21:16 · 27樓
jerome 發表於 2012-9-20 20:59
「桌球、撞球、KTV」三項公設,因具「非獨樂、球逢對手、友朋歡聚而唱」特質, 出借「門禁卡」 廣邀外面 ...


{:4_182:}
2012-09-20 21:24 · 28樓
🔧 本帖最後由 jerome 於 2012-9-20 21:53 編輯


京都小螞蟻 發表於 2012-9-20 21:16


該說的我還是會繼續說下去
桌球事件不可能就此平息...
一切言論就讓全體住戶公評...

委員不同意請賜高見指正
若有涉及人身侵犯 願付一切法律責任

一張桌球桌搞成這樣....我還真服了委員您....

2012-09-20 22:30 · 29樓
🔧 本帖最後由 蔡孟哲 於 2012-9-20 22:57 編輯


c06f04 發表於 2012-9-20 21:07
對不起!我完全贊同教授的觀點,任何一方都有權表達他的看法,我難過的是我不曾回應J大的言論,也沒有參與 ...


我原本也不想再回應,但是,昨晚又看見桌球事件繼續燃燒,

我希望J大更正他對我給麥克的留言所做出的扭曲和斷章取義,

即使您是大我兩輪以上的長者,也很不應該!

因為

那是一種言語挑釁,更是使盡聰明,顛倒是非,

難道[反對者]皆是[黑道惡鄰]這幾個字是J大的猜疑心,而不是我講的...

怎可以竹竿逗菜刀,如此操作呢?




我想,蘇委員即使再忙,都願意和您暢談京都價值,不用擔心他很忙不會理您,您所說的一切他都了解!
2012-09-20 22:36 · 30樓
jerome 發表於 2012-9-19 23:23
個人非「反對者」代理人,純以京都一員發表論述,並負言責。
事件發展2個多月,我始終保持緘默,直到蔡孟哲 ...


Dear J大,

抄您11樓所言『若同棟、互熟的「耐心芳鄰監委」願意聽我發發牢騷,個人表示感謝與歡迎....。)』

耐大要我轉貼,但實在太多字!簡單的說,他願意聽聽您的『牢騷』,不知您何時有空,他願意在物管中心等候您!! :D
2012-09-20 22:43 · 31樓
一張桌球桌搞成這樣....我還真服了委員您....

請問您指的是小弟我嗎
如果是的話
還真的謝謝您的指教
小弟何德何能可以把一張桌球桌搞成這樣~~
{:4_158:}

到底桌球桌在京都社區還可以搞成哪樣
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4_92:}
2012-09-20 22:44 · 32樓
🔧 本帖最後由 jerome 於 2012-9-23 04:08 編輯


松哥 發表於 2012-9-20 22:36
Dear J大,

抄您11樓所言『若同棟、互熟的「耐心芳鄰監委」願意聽我發發牢騷,個人表示感謝與歡迎....。) ...



謝謝
我和耐心委員很熟 也支持他出任委員
我有他的電話 會與他相約





2012-09-20 23:40 · 33樓
京都小螞蟻 發表於 2012-9-20 22:43
請問您指的是小弟我嗎
如果是的話
還真的謝謝您的指教



抱歉
詳見11樓前四行

2012-09-20 23:53 · 34樓
🔧 本帖最後由 verysimple 於 2012-9-20 23:59 編輯


我的一點意見如下, 並非質疑大家的論點如何, 只是提出一些大家可能漏失的思考方向:

1. 關於理性的辯論, 永遠都是允許的, 因為我們是在民主的國家, 不過請想想桌球桌的設置花了大量的討論能量; 相對的, 對於即將到來的公設大驗收大家卻置之不理或極少討論, 明智否?

2. 關於設置球桌與否其實是不太對等的:有了球桌, 跳舞的人一樣可以跳舞, 不過避開一些時間; 相對的, 如果沒有了球桌, 想打桌球的人是一點機會都沒有的, 所以如果說要寬容, 或是體諒, 結果如何大家應當很清楚, 不設置球桌的排它性是較強的!

3. 關於設置球桌是否改變現狀, 大家都知道並沒有改變, 這跟法律事實上沒太大關係, 因為收起球桌跟吃碗飯一樣的簡單, 討論其它議題都很恰當, 在此點持續打轉實在令人不能苟同!

4. 關於維持公設或社區風格問題, 或是設置桌球桌是否會改變社區風格等問題, 我想辯論一百年也不會有答案的!社區是日式風格嗎?日式風格包含哪些要項?能定義嗎?難道這些可以用辯論辯論出來嗎?

5. 現在社會亂象這麼多, 社會上需要幫忙的人那麼多, 如果真的有濟世助人的理想或是想一展寫作的長才為往聖繼絕學, 辯論桌球桌真的是太小兒科的作為!

當然如果大家還是要繼續在桌球桌上大肆理性討論還是歡迎
反正又不花錢不是嗎?
(不過它可花了大家寶貴的青春, 逐漸激烈的言論也慢慢葬送了京都鄰居的和睦氣氛)

我們還要繼續 "理性" 的討論桌球桌的設置嗎?


2012-09-21 01:48 · 35樓
🔧 本帖最後由 jerome 於 2012-9-21 10:49 編輯


verysimple 發表於 2012-9-20 23:53
我的一點意見如下, 並非質疑大家的論點如何, 只是提出一些大家可能漏失的思考方向:

1. 關於理性的辯論, ...



在您長長的論述中,我看到了「想當然耳不應有爭執,故爭執從何而來?」
您說的是「理論與理想」,但您沒有從「結果」談起。

結果是:至少70位住戶為此不平,只是他們選擇與我不同的發洩方式而已。
結果是:想當然耳的小事,卻變成了現實中的大事
結果是:其他社區的小芝麻,卻變成京都的大麻煩

為何想像與結果相距如此之遙?為何V大的「想當然耳」在京都不應不靈?
其中奧妙,的確值得大家深思…。

「一個石頭丟入湖心,必定激起陣陣漣漪」,這不是大家都懂的道理嗎?
但,是誰無事丟下這顆石頭呢?


2012-09-21 18:41 · 36樓
松哥 發表於 2012-9-20 22:36
Dear J大,

抄您11樓所言『若同棟、互熟的「耐心芳鄰監委」願意聽我發發牢騷,個人表示感謝與歡迎....。) ...


奇怪了我之前也打了類似意思的話結果被屏蔽了.......囧
2012-09-21 21:21 · 37樓
🔧 本帖最後由 WendyLKK 於 2012-9-21 21:27 編輯


{:4_153:}
I. 公設大驗收:
a) 管委會從第一屆就不遺餘力一直在會議中討論, 第二屆在6/30/2012(六) 下午2點為此與遠雄開啟協調會, 確定公設點的大原則(請參閱會議紀錄).
b) 第二屆管委會還做成決議用公開招標方式, 徵求統包廠商, 在上星期六(9/15)有請廠商來作說明會, 講解如何驗收.(因涉及議價, 所以住戶不能旁聽).
c) 明天9/22(六) 19:00 第二屆第11次會議通知, 如同以往的會議, 都有把"公設點交驗收"放在第(一)個議題討論 (請參閱第11次會議通知).
II. 每年9月物管/俱管/保全廠商合約到期:
今年採統包方式, 第二屆管委會也如期找到廠商, 9/17(一)已上任
III. 桌球
繼續利用瑜珈韻律館使用中, 沒有所謂如會議紀錄中所述[暫放](請參閱6/16第4次會議紀錄議題二決議: "增購之桌球桌暫放舞蹈教室使用並請行政委員訂定桌球使用規則), 6/30第5次會議紀錄議題四決議: 桌球使用規則, 以30分鐘為單位, 2人使用扣1點, 4人使用扣2點, 完全不受包場規定 ( 不過, 個人有注意到這星期六的第11次管委會議有"修改公設使用管理辦法"提案, 歡迎芳鄰們到場旁聽)

2012-09-22 08:08 · 38樓
🔧 本帖最後由 jerome 於 2012-9-23 05:27 編輯


蔡孟哲 發表於 2012-9-20 00:36
紙短情長





蘇校長的成就與風格,個人早有耳聞,改天旁聽管委會時可以趁機請益。
在房產界打滾多年,發現、認識與珍惜房產價值是個人目前唯一的興趣
京都亦是個人看好小小投資的一環,所以我在乎這裡的一切改變…。

個人言所當言,不會顧慮太多,住戶就公共議題向委員表述,也希望委員能有雅量接納,
若有錯誤也請明白指正。

先前各篇論述,僅代表個人立場,除了部份對蔡兄的情緒外,其實個人最在意、最擔心的是:
一張桌球桌之後呢…?會不會一朝醒來…有撞球、電玩、又有KTV…? (多功能,一切都可能)
委員們如何看待京都公設,中短期是有何改變現狀想法?是否也應讓所有住戶有所瞭解。

談得夠多了...暫不想再發言與回應....




2012-09-22 08:33 · 39樓
🔧 本帖最後由 rocksong 於 2012-9-22 08:36 編輯


jerome 發表於 2012-9-22 08:08
蘇校長風範與成就個人早有所聞,改天旁聽管委會時可趁道請益。
房產、土開界打滾多年,發現、認識與珍惜 ...


看到您又再問這個問題,小弟觀察很久

我得到一個結論

您J大,真的,一點也沒有,完完全全,看完小弟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