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顧攤販與市容 公部門的挑戰
2012-09-13 / 自由時報 / 新北都會新聞 / 賴筱桐
記者賴筱桐/特稿
長年以來,攤販問題始終是地方政府最大隱憂,攤販佔用騎樓、道路,衍生環境及安全問題,霸佔路權,引發民眾反彈;全力掃蕩、開單取締,讓從事小本生意的業者日子難過,抱怨市府不近人情,庶民心聲與市民公眾利益無法兩全其美,如何兼顧兩造權益、適當處置,才是公部門最艱困的挑戰。
攤販霸佔公領域營業,不只是地區性的單一問題,而是全市、甚至全台必須面臨的考驗。一個小攤販,是基層老百姓賴以維生的生財工具,吃上一張罰單,可能讓業者全天營業額減少大半,嚴格執法取締,或許有些於心不忍,但多年來的「積非成是」、「習慣成自然」,對於按時繳交規費、奉公守法的攤商來說,又何嘗公平?
違規攤販終究難以就地合法,執法單位是警察局,管理單位是經發局,雙方「各司其職」,權責分明,負責取締業務的警方因人力不足,又顧及百姓生計,通常「睜隻眼、閉隻眼」,以勸導代替開罰,攤販也經常和警察大玩「捉迷藏」你追我跑,防不勝防,偏偏主管機關經發局只負責「輔導」業者合法化,缺乏執法公權力,似乎也只能「雙手一攤」,攤販坐收漁翁之利,依舊橫行。
庶民生活要顧,市民權益也不得不管,盼「新北市攤販管理自治條例」盡快審議通過,讓市府於法有據,執行公權力,統籌規劃後,將攤販引導至適當處所營業,不但不失人情義理,也讓民眾恢復該有的生活品質及市容景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