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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td]公告日期:101.09.4至101.09.9
公告文號:物1010904-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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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tr][td]公告日期:101.09.4至101.09.9
公告文號:物1010904-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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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停車場公共空間,請勿擺放雜物。
感謝配合!
說明:
1. 停車場公共空間(停車格外)籲請住戶請勿擺放腳踏車、雜物。
2. 自101年9月10日起,保全將加強巡邏,若有違規將現場拍照並開違規單,請於三日內收回,逾期管理中心將物品收回代管,請至管理中心領回。
3. 腳踏車違規將直接將腳踏車移至P動腳踏車停車室停放。
麗寶世紀館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 敬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