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後由 mysketch2012 於 2012-9-6 10:41 編輯
(1) 我也收到交屋通知了, 8/31驗屋, 昨天收到皇翔來信 9/9 辦交屋.
驗屋時除了鄰居所提到的一般缺失外, 最離譜的是主臥浴室馬桶未安裝, 另外前陽台壁燈少裝一個. 所以剛剛電皇翔除非缺失都已更正且經我確認, 否則我不會去辦交屋.
(2) 昨晚仔細看了合約, 預收 8 個月管理費及裝修施工保證金 6 萬元 (恐住戶裝潢施工不慎損害大樓有關設施) 確實都列在合約內容中.
合約中還有一條內容說明住戶邀請做屋內施工, 如施工人員在大樓有偷竊或損害大樓設施的行為, 住戶連帶要負法律責任. 問題是誰能擔保這種狀況外的行為? 不過我想多數鄰居可能和我一樣都糊里糊塗蓋章了. 所以邀廠商做屋內施工須更謹慎些.
(3) 至於皇翔來信附了一份聲明書提到為安全考量需增大瓦斯遮斷設備的容量, 所以工程費加稅金共計 644,652 元, 由508戶均攤每戶 1269 元, 我們應該要求皇翔請瓦斯公司提供較明確的說明, 如先前的容量是多少? 增大的容量是多少? 如何保證增大的容量可以提供更安全洩漏遮斷的效能等說明. 為何當初我們付瓦斯管路費 55600元時沒有一併考量? 此項目看來是事後追加的工程及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