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潔問題
8月9日晚間,C棟住戶座談會,住戶們提出樓層未清潔乾淨,結論:一星期內,如未改善,撤換該位清潔員。
宋委員說:24樓層,第一天清掃1至12樓,第二天清掃13至24樓。二天輪流清掃一次。
會中,我提出我的想法:每天掃不太可能,勢必增加人力,可調整為:第一天清掃1至12樓,13至24樓檢視,有髒部分清掃即可。第二天清掃13至24樓,1至12樓檢視,有髒部分清掃即可。
會後,我告訴總幹事照此做,至每棟樓層巡查,並作指導。
第二天我告訴清潔組長,照上面所提的方式處理並帶著清潔員檢查,指出未掃乾淨之處。
9月初,我返回大樓,與清潔組長溝通,她說已照我的建議做,沒有問題。
管委會收集住戶們的意見作成規範,由廠商執行,不是由廠商自行任意作。
加強管理,要求組長、副總幹事、總幹事至現場管理督導(之前根本沒有做),任由清潔員各自做,當然做不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