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社區保全不願代收費用 是合理的嗎? 我在想我們所繳的管理費,不包含這項服務嗎??

事件如下﹕

最近常在賣二手商品,有時不方便當場面交,所以會將物品寄放櫃枱,請保全代收費用,我知道同社區的也有其他住戶如此做, 剛剛請兒子去寄放完東西後,保全按對講機上來反映說(從畫面也有看到社區的委員在旁)﹕關於代收現金方面,你們看起來像在營業(社區不能營業),近期這樣情形滿多的,櫃子裡都爆滿了,你們家的書這麼多嗎?幫忙代收錢會造成他們的困擾,所以,以後不再做此服務,請自行聯絡取件交易。

我的回應﹕我只是偶爾賣賣自己家裡不用的二手物品,並不是開業營利,而且我也向別人買過二手商品,他們也都是請保全代收現金,為何他們就可以,請問我們社區為何不行? 請問社區有這個規定嗎? 我沒印象有此規定哦,我大部份都自己交易,只有不方便時才會寄放櫃枱,請保全代收哦,並沒有量太大....


最後我想他是在委員的壓力下,堅持不下,所以我也說沒關係,我會去弄清楚,若是我們不合規定造成困擾,我也不會再這樣做!! 我必需弄清楚他們是推責或是我們真的不合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