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bel53 發表於 2012-9-6 22:46 
意思是--就算停電,我們的電梯一樣能運作?
既然是緊急電梯,在停電後經過ATS切換到緊急發電機後,電梯就必須要能正常運作,另外供油量也影響發電機能供電的時間;另外shawen大所提的逃生方式是完全正確的火災時地緊急逃生方式,至於我所引述的緊急昇降機使用方式也是引用內政部營建署的函文,重點在於提供弱者(行動不便者),因為不方便從逃生梯逃生,因此才開放緊急身降梯的功能,可是一般人在火災逃生時,就一定要像shawen所敘述的逃生方式,這非常重要,也謝謝shawen大的指正。
另外在發生火災時,全棟電源都會被斷電處理,只會留下緊急電源,一般緊急電源是提供消防設施,緊急照明燈電源等,有些建商會在住戶內的冰箱電源迴路及玄關照明迴路也接上緊急電源,但是我們社區是沒有規劃的。
不過我引出這個議題並不是代表我反對進行電梯門禁管制,畢竟我從事門禁管制規劃設計工作超過15年以上,所以才提供一個不同的思考方向,就好像內政部的函文所說,"只是不宜,並非不可",如果門禁廠商可以配合做"火災發生時的連動解開電梯管制的功能",也是提供另一種安全的解決方案,畢竟很多事情都是一體二面,只要大家有共識,就不會有太多問題,順便說明一下,有共識的意思是"少數要服從多數",我不想讓人誤會一定要全體住戶同意,畢竟這是一個社區,不是獨棟別墅,沒辦法獨善其身,還是要順應大多數人的意見。
有關內政部營建署函文的連結如下:
內政部88.07.21台(88)內營字第8873924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