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本社區住戶的提案內容或意見陳述表,建議管委會統一設立一個對口單位,先由物管受理登記,統一分類後,交由管委會研究討論決定後的案件,可行不可行,由統一對口單位,口頭或發文明確告知提案的住戶,討論決議後的詳細內容,常有社區住戶抱怨意見陳述表提出後,石沈大海,毫無音訊,意見陳述表如同虛設,要不管理委員說法不一,讓社區的住戶有,無可適從的感覺,為解決社區住戶的疑慮,避免產生不必要的誤會,建請管委會設立統一的對口單位.謝謝各位.

Ang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