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閱覽室放四台電腦 V.S. 桌球桌事件

2012-08-29 23:02 · 樓主
閱覽室放了四台電腦與桌球桌事件兩者的做法
實在看不出有何差異??
那對桌球桌的放置有爭議的住戶
為何對閱覽室放了四台電腦沒有『提出異議』?
不懂....????{:1_752:}
2012-08-30 15:28 · 2樓
對住戶有益且沒有爭議的設施, 個人認為多多益善, 特別是與政府公益合作的方案, 這是個好事ㄚ, 沒有鄰居提出異議, 正是顯現出眾鄰居們的想法又更加的成熟, 也是眾人一心為社區的福址廣澤而共同努力的表現.

這是個令人欣喜的事, 京都社區又更加和諧與進步了, 這樣不是很好嗎? 我是很懂眾人為社區好的心情啦...呵呵!
2012-08-30 18:47 · 3樓
這兩個事例,本質相同,但是內容不同...
2012-08-30 19:07 · 4樓
麥克 發表於 2012-8-30 15:28
對住戶有益且沒有爭議的設施, 個人認為多多益善, 特別是與政府公益合作的方案, 這是個好事ㄚ, 沒有鄰居提出 ...


桌球桌對住戶無益嗎?
電腦對住戶有益嗎?
我想都不盡然,而是見仁見智的看法
兩者唯一有共通性及不可磨滅的事實
就是透由區分所有權人依民主程序所選出人選而組成的管理委員會
而該管理委員會在公開正常的運作機制下
以民主的程序所決議的結果去執行!

難道兩者在管委會相同的機制運作下
卻因幾位住戶依感覺或喜好
就需要呈現不同的反應及結果嗎?
這不是說明
只要你反對到底就可凌駕於管理委員會之上!
因此不得不讓其它住戶存疑「京都管理委員會」存在的功能為何?
是把精力拿來處理及應付這些提出反對的人;還是把熱誠奉獻給社區,造福社區!
如果是前者,那管理委員會的委員情何以堪!

所以並不是每件事都要「事緩則圓」,那是會累死真正做事的委員!
懇請 麥大您就跳下來為京都獻一點心力!
讓我們的京都在您的督導下
能邁向更有序有智有仁有義有情的社區!
感恩!!

2012-08-30 19:26 · 5樓
真的,以麥大的人生閱歷和智慧一定能夠迎刃而解這種因為個人對[決議內容]好惡而反對的音浪...


讓京都變得更好更和諧...
2012-08-31 01:30 · 6樓
蔡孟哲 發表於 2012-8-30 19:26
真的,以麥大的人生閱歷和智慧一定能夠迎刃而解這種因為個人對[決議內容]好惡而反對的音浪...




同意 能夠如此堅持事緩則圓的麥大 一定是高EQ
只是不知如果我今天堅決反對電腦擺在閱覽室 麥大有何處理高招
是先撤掉 提到區權會表決嗎
還是您會希望電腦先擺著 如果區權會表決多數決定不適合再撤掉?

京都未經區權會表決但由管委會先決議的事項應該很多(應該說只有少數有經過區權會表決吧)
我們應該要有一樣的標準 在沒有違法或明顯侵害他人利益的情況下
給管委會做事的空間
有意見可以等到區權會提案討論表決

這是我的認知 當然我沒有麥大的大智慧...所以一直參不透阿



2012-08-31 14:41 · 7樓
應該差在花錢跟不用花錢吧~!
2012-08-31 16:37 · 8樓
說說感受...當從外面工作回來,看到一大篇的公告,一頭霧水的看,心裡頭想...怎麼又在告來告去或意見不合,這些人怎麼那麼閒阿..為什麼不用點心在工作或孩子上面......由其是朋友來訪....朋友又說你們社區是安怎阿?.......如果有意見為啥不當面講.不然就來當委員...不想講了....我的智商只能抱怨這些了~!!
2012-09-01 20:06 · 9樓
怎麼沒有看到麥克大哥住哪一棟阿
若是住A棟
下次我就投他一票拉
2012-09-01 23:05 · 10樓
大光 發表於 2012-9-1 20:06
怎麼沒有看到麥克大哥住哪一棟阿
若是住A棟
下次我就投他一票拉


麥克大哥在愛北大社區交流關於京都桌球場那篇前前後後的回文,

看起來是很支持桌球運動在京都推廣,

若他能進入管委會,應該能協助溝通,彌平這場風暴! 讓京都人關注更多比桌球更重要的社區事務!
2012-09-02 13:25 · 11樓
不管怎麼說還是希望少點爭吵囉
最新的社區評鑑出來了 哈佛 紫京城 風呂都有得獎
劍橋前年得過了
希望有朝一日也可以看到京都榜上有名
2012-09-03 11:25 · 12樓
北大貓 發表於 2012-9-2 13:25
不管怎麼說還是希望少點爭吵囉
最新的社區評鑑出來了 哈佛 紫京城 風呂都有得獎
劍橋前年得過了


您說的對極了, 正是如此, 一個集合式社區需要的是圓融的處理方式, 而不是在比誰理直氣壯, 這樣就失了和氣了.


人都會有脾氣, 意見不合也是很正常且常有的事, 不管是年輕人的意氣用事, 或是年長者的固執, 我想, 都需要各退一步來換取社區和諧才是, 這也是我以前擔任過多年無給職委員, 以及到搬到這邊之後投身數次公益抗爭之後, 不斷再嘗試與驗證的真理事實.

要成就一件好事, 於尋求盟友支持的過程中, 需要靠更柔軟的身段, 理性的協調, 法理的支持, 才會容易圓滿成功, 而為公眾服務這件事, 其實是長遠的, 是輪流的, 沒有嘗試過但有志接手的年輕住戶們, 我個人是相當鼓勵大家來做, 也以多年過來人的身份, 希望大家能細細思考 事緩則圓 這個道理, 投身從事社區公益時, 是很受用的.


不論如何, 數百戶的鄰居, 大家都會長久的居住在同一個社區, 剛開始的磨合期, 應該讓其盡量縮短, 這必然要靠每位住戶冷靜下來, 拋棄成見, 多以正向思考的方式, 減少誤會, 僅以此篇與眾鄰居共勉之.
2012-09-03 14:33 · 13樓
🔧 本帖最後由 麥克 於 2012-9-3 14:48 編輯


蔡孟哲 發表於 2012-9-1 23:05
麥克大哥在愛北大社區交流關於京都桌球場那篇前前後後的回文,

看起來是很支持桌球運動在京都推廣,


你說的對, 好事當然是要樂觀其成的, 我的兩個小孩在大學風呂社區承蒙您也熟識的 煙斗大哥 指導之下, 也是熱愛桌球運動的.

而如何讓一件好的事情, 能順利圓滿的完成, 得到大家的祝福, 而不應該是在公佈欄上看到這些令不清楚事情過程的鄰居們, 產生心理壓力的文字往來, 我想, 這真的需要眾位鄰居們在溝通及表達方式上多加的深思, 畢竟, 一件好的事情, 如果因為處理過程隱藏著爭議, 造成雙方誤會而失和, 那麼, 對我們這些喜愛桌球的人來說, 也會想著不如不要去淌這個混水, 別在這裏打球的好 .... 這對推廣運動而言, 是很負面的效果ㄚ~~ 怎麼會弄成這樣呢?

很多事情操之過急, 往往適得其反, 致使好事變憾事, 多可惜阿~~ 做為一個教育工作者, 您應該更能瞭解才是, 正所謂退一步海闊天空, 您說是嗎? 說實在的, 有些話說多了, 公親反而會變事主, 但是, 該出來勸和還是得出來說說話, 這樣才是好鄰居阿.
2012-09-03 20:06 · 14樓
🔧 本帖最後由 蔡孟哲 於 2012-9-3 20:17 編輯


麥克 發表於 2012-9-3 14:33
你說的對, 好事當然是要樂觀其成的, 我的兩個小孩在大學風呂社區承蒙您也熟識的 煙斗大哥 指導之下, 也是 ...


煙斗是[舊識],您算是[不認識],只能從字裡行間想像您的樣貌,

煙斗在遠雄八大社區桌球聯誼賽中詢問我們社區到底花生省魔術,

同樣很難理解京都為什麼容不下一張球桌?

(而他們風呂或者說您的風呂社區卻能有四張,也能跟熱愛跳舞的在同一間教室和平共處)



您對外(社區交流)和對內(京都板)的發言反覆,立場不一致,

這其中想必有許多不為人知的心情轉折,

願聞其詳!!



另外,[京都桌球事件]目前狀況持續變化,一人一把號,各吹各的調,有兩個關鍵問題就教於您...


一、就桌球桌事件現在怎麼做才能圓融?

二、如何各退一步?
2012-09-04 09:16 · 15樓
🔧 本帖最後由 麥克 於 2012-9-4 09:41 編輯


蔡孟哲 發表於 2012-9-3 20:06
煙斗是[舊識],您算是[不認識],只能從字裡行間想像您的樣貌,

煙斗在遠雄八大社區桌球聯誼賽中詢問我們社 ...


何來心情轉折呢? 原本我與我的小孩也以為又多了一處好的運動場地, 但是看到近日管委會公告上的[那句話]後之後...... 開始覺得這個場地已隱然變成是非之地, 先觀察一下之後的發展再說, 現在也只能先在風呂的場地繼續打球.....多可惜ㄚ.


要如何各退一步? 這必然要雙方從放下猜疑與敵視開始, 若有機會的話, 我也願意與你當面聊聊, 看看能幫上什麼忙, 以我一個局外人的立場, 旁觀此事見事已至此, 令人感到惋惜, 對立若已造成, 解鈴還需繫鈴人阿 ...... 如果此事能得到一個完善的結果, 我與我的小孩也能快樂且無壓力的在此進行桌球運動阿, 這就是為何我願意寫寫幾篇感言, 希望做個公親, 希望讓社區和諧, 希望鄰居之間能好好相處, 減少對立的言詞, 多些正面的鼓勵, 這樣才是大家的福氣, 您說是嗎?

因為我是這個事件的局外人, 我知道, 要已經陷入的雙方能夠放下, 並不是那麼容易的事, 但是, 就算做了沒用還是得試一試, 如果大家都是寫出落井下石式的尖銳言論, 那事情永無轉回的一天, 這樣真的不是社區與鄰居間之福, 我也希望眾鄰居們能聽我一言, 是否多些鼓勵, 少些尖銳呢? 與各位共勉之.
2012-09-04 11:12 · 16樓
🔧 本帖最後由 蔡孟哲 於 2012-9-4 14:03 編輯


麥克 發表於 2012-9-4 09:16
何來心情轉折呢? 原本我與我的小孩也以為又多了一處好的運動場地, 但是看到近日管委會公告上的[那句話]後 ...


有機會的確可以和[局外人]聊聊,
甚至可以把相關人士一起找來京都地板教室聊聊,以免只是我們兩個闢室密談!


沒事的,只要集思廣益,看看情理法三方面還有那裏不夠明確,覺得不公平,甚至不可行的地方再溝通...



據我所知某社區(上個年度拿到大型社區評鑑第一名)要將幾年前增設在地板教室的兩張球桌更新,
因為他們在社區聯賽打出了好成績,這樣的事情沒有要提到區權會上討論,
在管委會就能直接通過採購等級較高的新球桌喔!
2012-09-04 16:17 · 17樓
蔡孟哲 發表於 2012-9-4 11:12
有機會的確可以和[局外人]聊聊,
甚至可以把相關人士一起找來京都地板教室聊聊,以免只是我們兩個闢室密談! ...


是的, 有溝通就有希望, 我想, 大多數旁觀此事進展的住戶, 也是期盼社區能以和樂發展為主軸, 這才是社區之福, 這就要靠眾人努力多花一些時間溝通, 雙方互相聽取意見, 異中求同, 事緩則圓滿阿.
2012-09-04 20:46 · 18樓
🔧 本帖最後由 蔡孟哲 於 2012-9-4 21:29 編輯


麥克 發表於 2012-9-4 16:17
是的, 有溝通就有希望, 我想, 大多數旁觀此事進展的住戶, 也是期盼社區能以和樂發展為主軸, 這才是社區之 ...


京都球場是可以打球的,在那打球的人都很好,


不必擔心您和兒子不能在京都打球,或者會有什麼不安全感,


憲法保障我們有免於恐懼的自由,犀利人妻謝安真說過:不要怕!


熱愛跳舞的人也都很友善,我們都是[有穿鞋的人],


真的,放寬心在自家參與舞蹈課程或是一起打桌球吧!



一年一度的北大健康日 十月二十日 就要到了,

麥克屆時要傷腦筋的是到底要參加風呂那一隊或是京都這一隊?


(去年風呂有報隊參賽,共襄盛舉,我個人會希望京都在今年不要缺席...)
2012-09-05 14:01 · 19樓
蔡孟哲 發表於 2012-9-4 20:46
京都球場是可以打球的,在那打球的人都很好,




我的球技不好....呵呵.... 參加比賽只能被痛宰~~

而我大兒子本來球技也不好, 近來承蒙煙斗兄指導下有一些些進步, 若要組隊時, 只怕煙斗兄屆時不肯放人吧...哈哈!
2012-09-05 14:42 · 20樓
🔧 本帖最後由 jerome 於 2012-9-5 20:32 編輯


蔡孟哲 發表於 2012-9-4 20:46
不必擔心您和兒子不能在京都打球,或者會有什麼不安全感,

憲法保障我們有免於恐懼的自由,犀利人妻謝安真說過:不要怕!





稱心如意者就請別再嚷嚷
讓事情盡快平息落幕...

支持..當受尊重
反對..也是權利
就全權委由 管委會和善處理...

別怕....???別怕甚麼??
表示反對的人儘是黑道惡鄰????





2012-09-05 14:49 · 21樓
🔧 本帖最後由 蔡孟哲 於 2012-9-5 14:55 編輯


jerome 發表於 2012-9-5 14:42
賺到的人就請別再嚷嚷
讓事情盡快平息落幕...



我跟麥克說[不要怕],是因為麥克在前文說他

開始覺得這個場地已隱然變成是非之地, 先觀察一下之後的發展再說, 現在也只能先在風呂的場地繼續打球.....多可惜ㄚ.


我才鼓勵他放寬心的在自家社區快樂打球,大家都很和善!!




請問 jerome : 京都住戶有誰不想[桌球事件]落幕平息嗎?
2012-09-05 18:08 · 22樓
jerome 發表於 2012-9-5 14:42
賺到的人就請別再嚷嚷
讓事情盡快平息落幕...



賺到?到底是誰賺到???
可以說明解惑嗎?
2012-09-05 18:08 · 23樓
🔧 本帖最後由 麥克 於 2012-9-5 18:15 編輯


嗯~~來到北大特區這邊, 我參與了很多次大型抗爭活動, 先前我也做過反非法夜市的大學風呂代表, 市府與業者都把我當黑名單了, 黑白兩道夾殺ㄚ....我是沒在怕什麼的....呵呵! 各位別太擔心.

我只是期盼鄰居之間能以和為貴, 畢竟住在同一個社區是個緣分阿, 大家一起努力吧!
2012-09-05 18:58 · 24樓
請說明"賺到"是什麼意思?
是哪些人賺到?
賺到了什麼?
哪些人虧到?
虧到了什麼?

懇請答覆,謝謝....
2012-09-05 20:31 · 25樓
🔧 本帖最後由 jerome 於 2012-9-5 21:35 編輯


「賺到」用詞不當,已改為「稱心如意」
某住戶爭取籌設桌球不遺餘力,純對其個人言論加註。

個人慵懶絕少使用公設,對此沒有太多意見,但希望社區和諧。
只是覺得納悶,委員提這「再簡單不過的問題」是要傳達什麼?

不就是……
前者沒人反對、或有掌聲,後者多人反對、或有噓聲
前者類公設附屬、後者是獨立性公設
前者「公設賣相」加分、後者「公設賣相」扣分
前者為知識益智型公設、後者為激烈運動吵雜性公設
前者無損壞場地之虞,後者有損壞地板之虞
前者不侵犯原有公設,後者侵犯原有公設
前者可能為短期性公設,後者可能是永久性公設

委員或許不知,「KTV、撞球室、桌球室」三項公設
因為吵雜、設施廉價,早已為各大建商列為「可能不受住戶歡迎、有損賣相」公設。
尤其後兩項,2-4人「獨樂樂、高技術」的公設並不符合大社區「同時大眾」使用的規劃原則
更與京都禪靜文風建築風格格格不入。

於是,眾多住戶提出反對,而委員卻要以「同屬委員職權,經民主程序」回應反對者的質疑,
委員要傳達給住戶的聲音就是「任何公設增刪、改變權利」完全屬於委員嗎?

前面我已提及,個人慵懶絕少使用公設,對此沒有太多意見,只希望社區和諧。
對於反對者,希望委員耐心和善化解,而不是一味彰顯權利、訴諸法條。

2012-09-05 20:33 · 26樓
jerome 發表於 2012-9-5 14:42
賺到的人就請別再嚷嚷
讓事情盡快平息落幕...



我自己忙於工作 自認沒有辦法勝任管委
所以我很珍惜有鄰居們犧牲自己的時間精力管理社區事務
能做到盡善盡美當然求之不得
但眾人之事 總是不能盡如己意

我自己也有對管委會決議不滿的地方
小到我覺得停車場指示排上貼的黃色紙片很醜(雖然我不知道是不是管委會的決定)
大到我家裝潢事件的處理(對我而言是大事啦)

但我還是支持管委會能積極作為
因為要當消極的委員很容易 一有爭議全部都擱置到區權會表決就好了 輕鬆愉快
但我私心不希望京都的管委會變成這樣
我希望管委會能主動發現問題解決問題 發現需求解決需求

我自己不能提供什麼 很自私的享受別人付出的成果
所以我出來回文章 感謝管委們的付出
也希望大家思考一下 我們如何對待現在的管委會 決定以後我們值得擁有什麼樣的管委會

以上解釋一下回文章的原因
如果說有賺到什麼
我希望我賺到一個有功能的管委會
2012-09-05 21:32 · 27樓
🔧 本帖最後由 小驢子 於 2012-9-5 21:36 編輯


jerome 發表於 2012-9-5 20:31
「賺到」用詞不當,已改為「稱心如意」
某住戶爭取籌設桌球不遺餘力,純對其個人言論加註。



您說的很有道理
不過我想今天的徵結是在要做到什麼樣的程度 還可以怎麼做

引用您的文字
"眾多住戶提出反對,而委員卻要以「屬委員職權,經民主程序」回應反對者的質疑,
委員要傳達給住戶的聲音就是「任何公設增刪、改變權利」完全屬於委員嗎?"

讓我舉個最極端的例子
今天假設有500人
其中499人覺得有桌球桌很好 沒人跳舞的時候可以打桌球
另外1人覺得桌球桌是嫌惡公設 會降低京都的氣質 會影響整體價值 可能會損壞地板
如果今天你我是委員 我們該怎麼做 該如何化解?

當然也可能是另一個極端 可以是251人贊成 249人反對
更有可能是30人贊成20人反對 450人沒意見

我想反對的人有反對的理由 有反對的堅持 價值觀的部份很難被說服
但贊成的人同樣有贊成的理由 有贊成的堅持
您有具體的建議管委會該如何運作嘛?

坦白說 我不知道是不是"「任何公設增刪、改變權利」完全屬於委員?"
我們社區有法律專家 也許可以對哪些屬於管委會 哪些是區權會才能決定作出說明

最後 我也很不喜歡那公告的措辭 看來就像派系在鬥爭一樣
但我也不知道"眾多"的標準是什麼 3個人以上嘛 還是有個法定的比例 還是我們來訂個比例(可行嗎?)
超過這個比例的爭議人數就一律擱置到區權會決定
我和您一樣不在乎桌球桌擺不擺
但我在乎管委會能不能運作 會不會動不動就被癱瘓
2012-09-05 22:12 · 28樓
原文引述:

委員或許不知,「KTV、撞球室、桌球室」三項公設
因為吵雜、設施廉價,早已為各大建商列為「可能不受住戶歡迎、有損賣相」公設。
尤其後兩項,2-4人「獨樂樂、高技術」的公設並不符合大社區「同時大眾」使用的規劃原則
更與京都禪靜文風建築風格格格不入。


嗯...小弟想了解一下,哪個地方有這樣的論述?
就小弟的了解....紫京城有桌球室,撞球室,室聽室,哈佛底下有熱鬧的星巴克,家樂福,麗寶四季有KTV桌球室,撞球桌,室聽室,還有公設很多繁不及備載
真夠怪的,都有耶!
這些建商應該都很不上道!不能了解住戶討厭這些公設的心意!



還是一句老話:是住戶給京都活力,還是遠雄規定京都只能做什麼?
2012-09-05 22:34 · 29樓
jerome 發表於 2012-9-5 20:31
「賺到」用詞不當,已改為「稱心如意」
某住戶爭取籌設桌球不遺餘力,純對其個人言論加註。



真抱歉!!
本人不是委員!!

至於您底下的一串話見解
是見仁見智

我不想多說
但不管如何
這兩項都是管委會決議下所執行的作業
但對電腦放置於閱覽室
個人是持反對的!!
但秉持社區的和諧
我是不會去連署也不會去檢舉
好讓管委會的委員能把他們的精力能善用於管理物管及俱管及交涉相關點交事宜
以確保『京都人的共同資產的品質』能獲得保障!!
這才是每位京都人真正『賺到的

這不是也呼應 麥克大大所謂的退一步嗎?

2012-09-05 22:34 · 30樓
🔧 本帖最後由 蔡孟哲 於 2012-9-5 23:08 編輯


麥克 發表於 2012-9-5 18:08
嗯~~來到北大特區這邊, 我參與了很多次大型抗爭活動, 先前我也做過反非法夜市的大學風呂代表, 市府與業者都 ...


希望不要用抗爭非法夜市的精神,
用來反對合法桌球桌,大才小用了,不值得!


俱樂部公告或許讓某些人對號入座而覺得某幾個字措詞不當,
但是所有決策過程絕對經得起考驗或是拿放大鏡檢視,真的啦.. 別再為一張桌子胡鬧了!


您有需多社會經驗與人生歷練,看盡人情冷暖,
其實可以將心比心,讓京都這群管委們有更溫暖的回應與鼓勵!


若要說有無盡到[善良管理人的責任],他們絕對是99分!
扣一分是因為怎樣都無法說服與感動反對者的音浪...
只好請示工務局並訴諸法律和程序來彌平爭議!
也就是我們每天進出電梯都會看見的那萬言書!!


有時下樓等不到電梯,我都懷疑是不是住戶按了[延長鈕]在詳讀工務局的回函解釋!


至於接下來有人說桌球桌是扣分的嫌惡設施,
我想,若不小心在北大特區傳出去,大概會笑死人吧...可以想一想,再發言喔...


已經定義那是一間[健身中心],侵不侵犯或是踩壞地板,需要再起討論嗎?


有人說球桌放在健身中心,說打桌球很吵雜,
我未滿周歲的女兒曾在桌子旁邊陪我打桌球聽著乒乒乓乓的聲音睡著呢!


有人說打桌球是高技術性的運動,
不會吧? 全世界有多少人三歲五歲就會打桌球了,您若想打,只要帶或借拍子來,就可以開打了,
我一千多度近視都打得到球,保證您一定打得比我更好!!


只有2-4人能打? 若多擺兩張球桌,就可以讓更多想打乒乓的人打,以達眾樂樂和資源共享的目標...


反對當然是任何一個住戶的權利,但是管委們決策過程公開透明,
有疑慮也已經充分說明,每一次開會都有人列席旁聽,都有錄音,
表決的票數清楚明白,也都有詳盡的會議紀錄可以調閱,不是嗎?


事緩則圓? 所以開會都要開很晚,開很多次,爭議很久? 還是繼續反對?


反對者至今一直都沒有說--->虧到什麼?


麥克也不遺餘力的在[愛北大/社區交流]中提供正確訊息,我們很感謝,當然不能算是局外人!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8551&extra=page%3D2


甚至您提到的煙斗在這討論串中建議居民最好能成立桌球社團! {:1_742:}
2012-09-06 02:04 · 31樓
🔧 本帖最後由 jerome 於 2012-9-6 02:23 編輯


蔡孟哲 發表於 2012-9-5 22:34
希望不要用抗爭非法夜市的精神,
用來反對合法桌球桌,大才小用了,不值得!




桌球是項好運動,但對於好靜者是否為「吵雜性公設」,則見仁見智,不少住戶反對卻也是事實。

問題不在一張桌球桌,問題在「急切需要、勉強設置一張桌球桌」的理由何在?
明知有不少住戶反對、明知有不少住戶要求遞交區權會,卻不願顧及社區和諧強行設置的理由何在?

電梯內密密麻麻的公文佈告令人生煩,為何是這些?為何是「一張桌球桌」?
為何不是京都住戶熱切關注的 「與遠雄交涉與公設點交進度、側門開放進度、
ETC改ETAG車道感應機制、梯間何時恢復原貌、鵝池何時繼續噴水?」

管委們走出會議室仍是住戶,何須為「本來無一物」的一張桌球桌引來如此大的爭端?
就算是委員們權限,為顧及社區和諧退讓一步,讓「有重大爭議、無急迫性、非關廣眾利益、
非關住戶安全危害」的桌球桌設置案,擱置到區權會議決也不失委員職責,也將贏得更多尊敬與掌聲。



2012-09-06 02:38 · 32樓
我真的看不懂!
一個好好的社區,看來水準高的社區,區區為了一張球桌這樣爭論不休,還耳語誰又賺了多少黑錢之類的!
說真的,很多人看不太下去! 連不太管社區的一些享受人生之士都議論紛紛搖頭!
不過就是為了要一個區權會議的決議! 不是嗎?
那如果決議允許呢? 所有的懷疑議論就沒了嗎? 就甘心了嗎?
那如果決議否決呢? 那原本希望可以打的人就甘心了嗎?
京都要該區權會議基本上一定要招開兩次會議以上,然後只需要1/5的人來表決,這就代表了所有人嗎? 會不會還有其它聲音呢?
少數的說多數不尊重和諧,藐視少數,那何嘗少數為何不尊重多數,重視一下和諧呢?
說來說去,那打球和用韻律教室的都是少數人,為何不聽聽多數人的意見呢? 都給你們用了,為何還要吵來吵去呢?

你們說: 閱覽室放電腦也不合法! 需要開區權會決議一下!
那我看那委員場開會的地方也不滿很久了,那不是視聽室嗎?老是搞成會議室,用完也不回覆,我真的看不爽很久了哩! 合法嗎?
是否也請開區權會議之後再使用! ?

如果不夠,我還可以告訴你社區很多地方都有問題, 我只能說:大家都是來安穩過日子的,不要為了一個沒有侵犯到任何人的權利自由的小小爭論在那裏吵鬧不休!
不管你對或不對,已經讓很多人厭惡了~~

2012-09-06 02:59 · 33樓
🔧 本帖最後由 jerome 於 2012-9-6 11:54 編輯


rocksong 發表於 2012-9-5 22:12
原文引述:

委員或許不知,「KTV、撞球室、桌球室」三項公設



個人從事房產行銷企劃15年,後五年幾乎沒有一個高級建案(尤其是日式風格建案)
規劃過此三項公設,「尖銳吵雜性公設」一詞來自建商、設計師及業代,
甚至經常授意本人以「寧靜本質、回家即是休息、拒絕吵雜性公設」區隔其他建案。

運動有益健康,只有個人喜好沒有好壞,純就社區價值中的「公設賣相、公設層次、寧靜元素」而論。



2012-09-06 08:21 · 34樓
民主社會是少數服從多數 , 多數尊重少數
要求的是程序
任何事都有贊成與反對兩方
若是因為反對方的聲音大就不做事
那麼,管委會啥事也做不成
有人反對,提出反對的理由
讓管委會盡量蒐集法規,尋求解釋,盡量在程序上圓滿,讓少數人可以閉嘴(服從)
當然也不需要因此而打落水狗
但是,將"解釋"認定為打落水狗,這.......太吹毛求疵了

"賣相"......這是一種虛無飄渺的東西
我為了要壓低價格來買房子
我會貶低一切........就是這樣
喜歡就是喜歡 , 不喜歡就是不喜歡

我的小孩都大了
我也不喜歡小孩遊戲室
我也可以找盡理由,希望關掉它,改為其他公設

最好的方法就是自己當委員拉
看看是否可以做的稱心如意
沒有其他人來反對你的決定

建議.............適可而止拉
2012-09-06 10:04 · 35樓
蔡孟哲 發表於 2012-9-5 22:34
希望不要用抗爭非法夜市的精神,
用來反對合法桌球桌,大才小用了,不值得!



您開始瞭解我的呼籲了, 感謝您, 我想傳達給眾鄰居們的一個訊息就是, 對我們這些不是事件當事人的住戶來說, 看到這樣的紛爭與對立往來, 實感到憂心, 也希望能出一己之力, 能讓社區能更加和諧, 而非隱身冷眼旁觀, 已事不干己之姿, 看待衝動及尖銳的言論四起而毫不在意.

如同我一貫的立場, 實事求是, 誰提出的論點若不符事實, 我就會善盡舉證的義務, 以正視聽, 而誰提出的論點過於衝動, 同樣的我也會秉持聖嚴法師的存好心, 說好話, 做好事的真言, 勸大家放下猜疑, 少些尖銳言詞, 多以正面話語來化解誤會.

我的家庭也是喜愛桌球的, 我也相信您也盡了力在為球友們謀取福利, 更是希望京都社區也能有一個好的桌球場地, 近日會有感而發, 個人認為起因並非在球桌與場地本身, 而是起因於近日電梯內的這篇公告, 個人為文的用意也是希望現任的管委會諸位好鄰居們, 能靜心再想想, 多了[那句話], 對社區和諧發展的影響有多大阿.....

一篇原本能讓事件更快和平落幕的法律見解書公告, 如果只因為多出了尖銳的[那句話], 讓原本良好的法治教育用意功虧一匱, 真的是非常的可惜, 如果少了那句話, 則整篇公告不至於失焦, 那該有多好阿....

和氣才是我們應該推廣的, 若管委會能展現氣度, 以不卑不亢的方式, 做出公告事實的工作, 而不以爭得那[一句話]而感到舒心如意, 這才是管委會應做為第三方調解人的立場, 至力調解與維持鄰居之間和平相處之道阿.

對於您盡心爭取桌球場地, 我感謝您, 向您說聲謝謝, 辛苦您了, 但同時, 也希望你能與我一同推動以正面話語來化解紛爭, 化解誤會, 讓我們共同擁有的社區, 能更加和諧.

這不容易做到, 但大家若都願意放下與努力, 會慢慢看到成效的, 一起來加油!
2012-09-06 10:30 · 36樓
jerome 發表於 2012-9-6 02:59
個人從事房產行銷企劃15年,後五年幾乎沒有一個高級建案(尤其是日式風格建案)
規劃過此三項公設,「尖銳 ...


我是不懂"高級"建案的定義在哪
我也不清楚我們京都算是高級,還是台北帝寶才算是高級

後五年的建案會怎麼樣我相信我也沒有這個需要去了解,就使用的程度上,為什麼這麼多社區發展出這ㄧ套?
為什麼之後您說的高級建案(如果可以的話歡迎舉例,讓小弟能更了解)在企畫上改掉了?是成本嗎?還是真的有做過調查?

這些!說真的我不是很在乎為什麼?
因為,京都有這些公設,就是因為京都,這才是我關心的,能不能有更好的運用是我更關心的

當有這樣的空間,有這樣的設施,但是卻被歸類為吵雜,我不認同
我不相信就如您的從事行業中這些企劃這些設計師不會去考量到噪音,與使用的問題?
還是說如京都社區一樣都沒有公設,住戶和小朋友們全聚集在中間卯起來打躲避球,羽毛球,的聲音(對不喜歡的人是噪音)反而可以接受?

或許我們京都所有動態的公設都在地下室,這樣幾乎完全隔離的做法(小弟認為是北大社區裡面可算是非常好的設計)這樣的噪音量有些住戶還是認為不及格.

當初京都就是因為有這些公設吸引我,也吸引很多住戶入住,沒有這些公設才讓人感到難過!

公設是硬體,管理是軟體,相輔相成(這是個老掉牙的話)
可是我只看到只在爭論要不要桌球桌,要不要KTV,要不要撞球桌,卻沒住戶討論既然有人有這樣的需求
要怎麼樣滿足怎麼樣管理?

歡迎您回看小弟所有的文章,小弟的論點很簡單:
是住戶給京都活力,還是遠雄[backcolor=Yellow]限制[/backcolor]京都只能做什麼?



2012-09-06 10:58 · 37樓
大光 發表於 2012-9-6 08:21
民主社會是少數服從多數 , 多數尊重少數
要求的是程序
任何事都有贊成與反對兩方


大光兄, 我看您的註解是整天掛網的不良中年, 這麼剛好, 我也是個整天掛網的不良中年, 我們也算是同類中年人啦, 呵呵!

其實, 我不太清楚您有沒有擔任過這種無給職委員, 如果有, 那也正好也能一起來交換一下以前擔任委員的甘苦談.


我年輕時, 因為也做過兩年所謂的 [白道], 以曾具有軍司法警察經驗之姿態, 以及體型上的優勢, 行事霸氣, 作風驃悍, 真是是有些天不怕地不怕的氣勢, 很快的, 我得到很多人的支持, 拱上去當了好幾年無給職委員, 但幾年下來, 透過在公益職務上的接觸, 也會與地方民代與學校校長有密切接觸, 而從這幾位年長及經驗豐富的里長, 校長的討論與指導之下, 我開始瞭解到擔任一個委員, 有多麼的不容易, 這幾位年長者處理與解決紛爭的作法上, 其如何能以圓融來取代尖銳, 來調解里民間的紛爭, 調解家長與年輕氣盛教師間的紛爭, 讓我開始有所頓悟, 也體認到事緩則圓的真意, 這還真是只能意會, 不能言傳.


隨著年齡漸長, 小孩長大了, 我也開始當個整天掛網的不良中年, 心態上也離霸氣越來越遠了, 也沒有再擔任這一類的委員職務, 總想著也該讓小老弟們試試, 就像我當年那樣, 這也是一種磨練, 因為當一個委員, 並不是只是要拿來做自己想做的事, 而應該是學習以不卑不亢的方式, 來緩和與調解紛爭, 就像老里長所教我的, 這是做服務, 不是結冤仇...

家裏每年更換新的春聯時, 我看著春聯上聖嚴法師的字, 心裏總是想著 : 存好心, 說好話, 做好事, 我今年有沒有努力去做.... 嗯... 我可能真的是變成了中年人了.... 開始囉唆與傳道...
2012-09-06 11:00 · 38樓
說來說去,很多話都是多餘的
不就是為了要區權會議的一個表決嗎?
如果認為是少數,那又何來信心可以在區權會議得到認同??
如果區權會通過就是同意,那之前的反對的枝枝節節呢?
還是現在吵不夠,會議時再開放讓一群無所謂的住戶再看一次怎麼論述與吵翻天??
真的是夠了!
現在就維持這樣,到時再表決一次不就好了嗎? 有這麼困難嗎? 大家開開心心的不是很好嗎??
各退一步就是這樣!
2012-09-06 11:30 · 39樓
🔧 本帖最後由 jerome 於 2012-9-6 11:51 編輯


rocksong 發表於 2012-9-6 10:30
我是不懂"高級"建案的定義在哪
我也不清楚我們京都算是高級,還是台北帝寶才算是高級




所以你和其他委員一樣,至今仍讀不到反對者的真正聲音
討論桌球桌一項,只是衍生性問題,並不是事件的重點。

多次提及個人慵懶絕少使用公設,也算是這事件的局外人,但卻多次被動接收了這些惱人的耳語,
若不是電梯內密密麻麻的法條,我已整整半年未上家族論壇。

1、眾多住戶希望,京都所有公設都能維持原有面貌,不要輕易改變,或許這是他們認定的最初始價值,
也可說是一種感情的投射,就像看慣了自己另一半的容貌一樣。

2、住戶不希望管委會擴權到「可以自由增刪、改變公設」,擔心一張桌球桌之後呢?
我也聽到了部分住戶醞釀「閱覽室與鋼琴室互調、視廳室增設卡拉OK、茶棋室功能檢討、
中庭景觀重新調整」等等耳語,諸事體大,個人希望這些只是....耳語。

所以問題的重點只有一個:反對者希望任何公設的「增刪與改變」,需經區權會議決,
少數服從多數,毫無爭議。

委員也是住戶,或許反對者就住在委員隔壁,為了社區和諧,我也認為理當如此
建議 暫且移除桌球桌覓地保管,待區權會通過後再行回復,究竟「原本無一物」。



2012-09-06 11:43 · 40樓
🔧 本帖最後由 蔡孟哲 於 2012-9-6 13:11 編輯


jerome 發表於 2012-9-6 02:59
個人從事房產行銷企劃15年,後五年幾乎沒有一個高級建案(尤其是日式風格建案)
規劃過此三項公設,「尖銳 ...


我住了快兩年,

想請問[健身房後面的儲藏室有住人?] [還是健身房隔壁有隱藏版的居住空間?]

在地下二樓的俱樂部打球,到底是吵到誰了呢?


一直口口聲聲說反對的聲音不小,是啊.. 那反對者覺得權益受到損害的理由為什麼都不肯講?


您覺得[先把桌子收起來可以消弭爭端]這樣的提案
是兩全其美的作法,
我想可能得到管委會議上提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