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
日期:101年8月21日
文號:第101082103號

主旨:消防機電設備含發電機委外維護保養公開招標事宜
說明:
一、公告方式:即日起至民國101年8月30日止,公告於本社區公佈欄、公開之資訊網站。
二、招標方式:社區總幹事彙整投標廠商後,由管理委員會決議,並擇優良廠商與之簽約。
三、需求說明:詳如附件:『春城大砌社區消防機電設備含發電機委外維護保養公開招標事宜』。
四、委託維護起訖日:民國101年9月1日起至102年8月31日止,為期一年。
五、截止收件時間: 101年8月30日(星期四)晚上9:00止,投標廠商應於上述時間向社區總幹事提出企劃書及相關文件,逾時視同棄權。
六、歡迎住戶踴躍推薦廠商競標。


春城大砌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

壹、春城大砌社區消防機電設備含發電機委外維護保養公開招標事宜。

貳、投標資格:
符合政府規範機電設備保養及消防安檢申報合格廠商,且經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未受停權處分,資本額登記為新台幣伍佰萬元以上之機電消防公司行號,須具備下列資料及文件:
一、公司營利事業登記證影印本(乙份)。
二、最近一年營業稅申報書影印本(乙份)。
三、需附件相關證明(消防師、消防士、其他電、水相關證照、責任保險證明及所有技術人員證照)
四、公司無退票紀錄證明。
五、公司最近一年完稅證明。
六、現場維修人員1人具備設備士、工配乙級、甲種電匠之一種證照及5年機電相關工作經驗另1人可獨立作業,並有大樓機電消防設備維修經驗(附證明文件)。
七、技術人員8人以上,附勞保單據及明細,及證照技術士證明。
八、現具有保養500戶以上之案場,另有(250戶)以上之同一中大型社區連續三年以上,附合約影印本及最近二年消防安檢報告書,審完退還。(具此條件者優先考量)。
九、本社區保養企劃書(含週、月、季、半年、年度),每次保養紀錄表及設備保養卡。
十、附污水處理配合公司資料及技術人員證照資料。
十一、廠商需符合政府規範之機電保養及消防安檢申報之合格公司。
十二、若經查出未具資格將撤除得標資格,已簽約者則無條件解除合約並賠償社區已支付廠商的所有費用,另該廠商應負起背信等相關法律責任。
十三、定期保養之人員不得隨意更換,如有異動需於定期保養日十五日前通知本社區,繼任人員須附學經歷及證照證明。並經社區同意。
十四、社區標地長期有廠商配合維護保養,廠商可至社區管理中心借閱保養記錄表、消防申報改善書、機電消防設備圖等文件及現場會勘,並提出改善計畫。
十五、得標後立即進場做設備檢查及所有設備清點編碼造冊(並檢附電子檔),並與前任廠商做點交,不得於進場後將責任推委給前任保養廠商。
十六、提供常用設備及零件報價及線路查修一迴路費用,合約需附設備耗材價格表。

參、保養範圍:
一、保養設備清單:以圖面或現場實際數量為主。
二、機電消防及污水設備維修保養作業要項表:
(一)機電消防設備保養作業要項:
(二)冷凍櫃設備保養作業要項:
(三)給水、排水、污水(放流泵浦)馬達設備保養作業要項:
(四)發電機設備保養作業要項:
(五)機電設備緊急事故責任歸屬判定及異常排除:
三、保養頻率及保養時間:
(一)機電消防維護保養每週一次,含所有公設電器開關插座及燈管(具)檢查。
(二)污水設備維護保養每月二次,含每月投藥、菌類培養、水質檢測及年度申報。
(三)汙水排放量登記、申報處理。
(四)發電機維護保養每週一次。
(五)監控系統、對講機、監視器每月一次。
(六)每星期保養三次,每次半天以上,每次至少間隔一天。(維護人員必須至管理中心簽到及簽退)
(七)社區有權訂定未確實保養罰則。

肆、配合事項:
一、廠商需配合主管機關規定,免費為社區處理下列事項:
(一)年度消防安檢及申報。
(二)共同防護計畫、消防編組製作申報。
二、社區緊急叫修服務,需於60分鐘內報到,不得收取車馬費或檢修費用,因延遲造成損失由保養廠商負責。
三、社區舉辦活動、清洗水塔、住戶裝潢前、後,須消防檢查及驗收等事項須廠商協助時,比照緊急叫修服務標準(免費服務)。
四、社區消耗性設備更換零件工程,廠商不得收取工資費用,如照明設備(10W、20W、40W及起動器)及其他雙方議定項目。
五、設備故障需維修更換,廠商應先提供報價單,並將設備廠牌規格材料費用及
工資分開報價。
本次合約內需附註工資部分,採1人次/半日新台幣xxx元;一人次/一日xxx元為基數計算。(半日定義為4小時)。
六、合約議定之保養設備如需更換,廠商擁有優先報價權,但若社區訪價後決議自行採購,廠商仍應免費代為更換,不得再收取費用。
七、設備更換應於報價單中註明廠牌、規格、保固期限,施工前、中、後均應拍照,於請款時附上,並於驗收完畢後開立保固書(細節再議)供社區留查,須訓練總幹事、日、夜間保全各一人對社區機電消防設備有緊急狀況處理能力。
八、應配合社區協助下任廠商完成設備檢查移交。



伍、罰則:
一、廠商至社區保養人員需依勞安法法規規定衣著,不得有打赤膊,穿拖鞋,嚼檳榔,室內抽菸等行為。
二、廠商派至社區之工作人員須嚴守勞安及一切法令規章,責任由廠商負責。
三、定期保養期間廠商人員需配合社區規定之方式報到,不得遲到早退,若於保養期間因故外出(含中餐)需簽到簽退。
四、緊急叫修服務無論時段或日期,需於60分鐘內報到,若未於60分鐘內報到所造成之損失由廠商負責。
五、違反上述規定每次事件,社區得扣除廠商當月服務費10%,累計三次則甲方可無條件解除合約,試用期間比照辦理。
六、廠商於得標後擁有優先報價權,報價應秉服務精神及誠信原則,除工資計算採上述規定外,材料費用應依社區指定之廠牌型號報價,不得有浮價行為,期間如有浮報,於試用期間內將直接解約,或社區可依合約所附設備耗材價格表直接減價。

陸、投標作業:
一、標單文件:檢附投上述標資格等相關資料。
二、簡報說明:各項設施保養標準程序及保養方式,須附保養本社區機電人員之學、經歷及證照證明,保養企劃書至少八份。
三、每週、每月、每季及年度各保養項目保養計劃書,到場保養簽到書範本。
四、標單請密封蓋騎縫章當天簡報完再拆封。(報價係含稅不得塗改)
五、收件時間:自公告日期起至101年8月30日下午21:00止,向社區總幹事提出企劃書及相關文件.
六、社區總幹事彙整投標廠商後,由管理委員會決議,並擇優良廠商與之簽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