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後由 小柚子 於 2012-8-7 17:24 編輯
寧靜海 發表於 2012-8-7 12:09 
小柚子提出了請盧嘉辰委員關心的作法,確實可行,不過總覺得還是不夠,畢竟盧立委對這個案子似乎不夠重視, ...
畢竟,主辦機關是新北市民政局,中央只是協辦角色。
關鍵還是在新北市政府態度,假如,把重點放在炮打中央,恐怕著力點或方向就失準頭。
通常,行政爭訟,按照經驗法則,沒有意外的話,主辦機關意見(申訴/復查/異議),上級機關也會維持相同見解(訴願),若有不服,昌溢再打行政訴訟。 比較有翻盤可能性,會在行政法院審理。
所以,假如新北市政府民政局發函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不續辦",常理判斷,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態度也會一樣。
翻盤,除非有相當的理由,否則會造成更大的紛擾,因此我個人大膽推估,公共工程委員會不太可能推翻新北市政府民政局見解。
但是,請盧立委關切,當然更確保案子往"不續辦"的方向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