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後由 洪阿民 於 2012-8-2 12:04 編輯
這大概是小弟兩年多來第一次 (頂多第二次) 在這區發文吧~~
話說我們幾個高中好友,半年一敘的日子就要到了
正當我與Y君興高采烈地討論聚會地點時
我熊熊想到
那個八月一日上路的新規定 .....
「孩童乘坐小型車後座,沒有繫安全帶或使用安全座椅,可處新台幣1,500至3,000元不等罰款。」
沒錯
我沒車,而我有兩個孩童,一個快五歲,一個不到一歲
以往我們一家三/四口都是坐未婚好友L君的車
現在可好 ......
難不成要我為偶爾一次的搭便車去買兩個安全座椅/坐墊?
所以,我們哪裡也去不了 ~~
我知道這規定是為孩子的安全著想
但,它只想到有車階級,完全沒考慮到沒買車,只偶爾搭搭便車的人 .....
也讓我想起當年有人問內政部,生三個怎麼辦?
官員居然叫人家換休旅車 .....
唉,抱怨完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