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後由 anes855 於 2012-7-31 10:45 編輯
先生您好,
關於愛北大論壇,是天龍人~還是沒有同理心之文章,本單位對於此文章的確有部分需做澄清,感謝您提供這個可以表達的機會。
首先,關於申請7/22居喘服務一事,林小姐在7/16下午3時30分左右來電申請服務,主責社工告知7/22當日因全中心服務員皆進行在職訓練,因此無法提供服務;但也表示會盡力尋找替代方案。
第二天(7/17)上午主責社工即告知中心主任這項申請,並站在案家的立場考量、討論後續處理狀況。當下同時接到新北市長期照顧中心三峽分站來電表示接到議員助理對此案的關切電話;下午接續接到社會局主管來電要求處理,考量孩子曾有情緒失控自殘及傷人之情形,處於陌生的環境及人群裡,會發生什麼狀況是無法預知的,中心基於考量孩子的安全,因此向社會局主管及林小姐表示期望可以讓孩子待在家裡,讓居服員協助照顧。
此外,本會一向致力提昇居服員專業知能以滿足許多老人及身障者不同照顧需求,每年皆用心規劃居服員在職訓練,亦嚴格要求居服員參訓,若非必要不得請假,我們強調服務的安全及品質,許多的意外並非金錢可彌補的。往昔本會若遇個案有服務需求即媒合其他單位提供服務,但誠如林小姐所說,孩子的狀況較為特殊,因此需要長期配合的該位居服員協助,後續中心考量案家屬照顧之壓力,且親屬過世的確為悲痛之事,雖該項服務與社會局規定之服務範圍有所抵觸,最後體諒祖孫之間難以割捨之關係及情感仍是提供服務,與居服員討論下,居服員應可以妥善陪伴孩子參加告別式,所幸,當天在居服員的合宜照顧及時間控制下,過程一切順利。
另外,關於林小姐提及該名服務員因傷無法工作時,中心無法配合案家的需求提供居家服務一事。在此說明,林小姐希望服務的時間是每週一到週六晚上7時至9時,週日有事時亦會提出申請,因孩子的狀況較特別,所以林小姐會希望所有服務皆為同一位服務員來提供。
本會可以理解家屬會如此要求,必定有其服務需求,本會居服員皆享有勞基法保障,因正常工作時間之外的服務需犧牲家庭生活及休息時間,甚至有些居服員家中也有需照護的病人,本會無法強硬的要求居服員承接,夜間及假日之服務人力確實較為不足。
本會雖持續積極運用各種管道招募,然社區服務車程奔波,挑戰性高,除了照顧個案還要面對許多家屬要求,各家環境設施皆不同,在此投入的居服員皆需有相當程度的認同及付出,著實不易,陪伴林小姐孩子的居服員亦為優秀的居服員之一,本會對於無法滿足每一位申請者的需求,亦深感歉疚,對於這些需求本會仍會繼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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