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定要收購的嗎?
我是知道有個公益團體會需要那些還堪用的物品,
不過是免費無償的,也就是等於捐贈的意思,
他們收回那些東西,整理之後,便以類似跳蚤市場的方式出售,
然後用那些出售的錢來營運,及付給擔任搬運工或門市員工的身心障礙孩子們的薪水
因為用不到; 或舊了,想換新的; 或搬家,懶得帶走,所以捐給他們
對我來說,有人替我處理掉這些丟也不是,賣也不是的東西,
還可以幫助弱勢團體,真的是一舉數得,
若您也不介意以捐贈的方式處理家中的二手用品,
這是一個不錯的管道
忘了說,他們是財團法人天主教光仁社會福利基金會
http://www.kjswf.org.tw/
他們的人都很好,很客氣,只要能用的東西,他們幾乎都收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