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上次的壓信事件...
本棟一樓的感應燈不亮了(感覺也有一個多禮拜了)
後來在星期天經過大聽,跟櫃檯反應
小姐叫我登記,說機電「星期二」會來修理...
昨天回家...還是不亮....打去櫃台反應
先是用「機電一個禮拜來一次」的藉口要搪塞
我說有登記了...才改口用疑問的口氣
不是這樣的吧....
我說說我的想法
首先...住戶反應是不是先該查閱一下登記簿是否有登記呢?
而機電維修完...總幹事有去檢查嗎?
再者我的想法是...一樓的感應燈..
在壞掉到我登記前的這段時間,物管也有進出張貼公告
難道沒發現嗎?這個只是小細節,多用點心就可以做好的
(我並沒有要求逐層檢查)
一般來說感應燈很少會關....而我們又要再等一個禮拜..
另外一提,關了感應燈一直開固定燈,很浪費電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