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後由 anes855 於 2012-7-19 09:44 編輯
hohoisland 發表於 2012-7-13 23:43 
能請問拍照舉報的流程嗎?
先將違規的情形拍照,
要注意的是:
拍機車違規停車,除了從正後方拍一張清楚的車牌號碼以外,可以再走遠一點,把整個人行道連機車拍進去,證明車主違停的確妨礙行人通行;或者是將紅線、公車專用停車格也要一起拍進去。
拍機車在人行道上騎車,是比較困難的,因為機車速度很快,手持相機很難不手振,照片通常會不清楚;可以等在轉彎的地方,或是有障礙物,機車會減速的地方再拍。
拍汽車違規停車,最重要的是,至少要有一張從前面照的相片,包含車號以外,要拍清楚駕駛座沒人,這樣才能逕行舉發;如果時間充裕,再加上後面一張,最好把車號連違規事實(紅線、公車站牌、公車停車格)一起拍進去。
以下連結是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所寫的注意事項,圖文並茂,可供參考
http://td.tcpd.gov.tw/ct.asp?xIt ... =7556&mp=108191
可以寄的地方有兩個
1. 新北市警察局長信箱 [email]police@tcpsung.gov.tw[/email]
好處是可用一般電子郵件信箱寄送、處理速度快、一到二工作天就有回覆
要敘明的內容,我用範本表示,你只要稍微修改,就可以了
以下為內文範本
您好:
新北市三峽區學成路900號前的人行道,常有機車騎上來並隨意停放,造成往來行人、學童的危險,請加強取締,謝謝!
一、違規行為發生地點、日期、時間及違規事實內容:
三峽區學成路900號前人行道,民國101年7月19日、7點15分人行道違規停車。
二、違規車輛牌照號碼、車型
ABC-123 機車
三、檢舉人姓名、住址及電話號碼
艾北大、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電話號碼09XX-123456
記得要將相片附件上去
2. 新北市市長信箱
http://talk.tpc.gov.tw/indexEmail-1.jsp#
介面不同、須一步一步來、處理時間稍久一些
也是要將上面三件事情,註明清楚
一、檢舉人姓名、住址及電話號碼或其他連絡方法。
二、違規行為發生地點、日期(年月日)、時間(時分)及違規事實內容。
三、違規車輛牌照號碼、車型或足以辨識車輛之特徵。
也是要記得將相片附件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法律規定,檢舉交通違規要附檢舉人真實姓名、電話和地址,協助查證;
但是誰都不想惹麻煩上身,雖然警察照規定不得外洩檢舉人個人資料,
但是為了避免麻煩,範本才會以匿名檢舉;
照規定,如果檢舉事實明確者,警察不能不予舉發。
但是怕違規情形寫得不夠清楚,如違規地點的描述,所以可能要附上電話,供警察詳細詢問違規情形,以利開單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