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轉貼:誤診不等於犯罪

2012-07-09 14:06 · 樓主
🔧 本帖最後由 kwbaseball2002 於 2012-7-9 14:21 編輯


轉貼:
搶救急診室的網誌

誤診不等於犯罪
https://www.facebook.com/notes/%E6%90%B6%E6%95%91%E6%80%A5%E8%A8%BA%E5%AE%A4/%E8%AA%A4%E8%A8%BA%E4%B8%8D%E7%AD%89%E6%96%BC%E7%8A%AF%E7%BD%AA/301303073235410

誤診不等於犯罪



因為這一連串的討論非常珍貴,我把它整理成一篇網誌,請大家分享出去,讓社會大眾可以多了解台灣醫療和司法體系的衝突在哪兒,進而開啟理性討論,尋求共識。



不要讓台灣醫師成為世界犯罪率最高的行業!





很多病人或家屬以為治病跟修車一樣,但,其實差很大,因為醫療充滿了不確定性,而這「不確定性」就是非醫療人員,尤其是法律人,不容易了解的地方。他們更難理解的是,其實「誤診」及「延遲診斷」也是醫療過程中無法避免,甚至是可以被接受的結果,因為沒有誤診就不會有「確診」的新經驗。這種在醫學上屬於醫療常軌上「可容許的錯誤」卻往往被法律一概以過失論處,才會使得台灣醫師成為世界犯罪率最高的行業!



我知道這個議題對許多非醫療背景的民眾來說,很難接受,但,這是事實,因為醫療真的充滿不確定性,醫師不是神,只是學會如何用科學方法去「猜測」及「嘗試治療」而已。



西方各國對醫療失誤的處理,均採取比交通事故等其他業務過失更為寬宥的態度。



德、日等國刑法學界認為,基于合理信賴原則及可容許風險原則,醫療失誤應減輕或免除業務過失責任。



至于英美等海洋法系國家,則完全以民事訴訟來解決醫療糾紛。



-----------

網友回覆

-----------



張家倫

沒辦法阿 誤診 在民眾眼中 就代表了 無法診斷 無法醫治 或是診斷錯誤 醫治錯誤等等 所以要有公正 明理性的判斷出來 讓民眾知道 誤診與確診 的正當性



Chih-Yao Hsu

老實說,以個人經驗而言,修車的不確定性其實也很高,尤其是現在汽車複雜的電子電腦系統。



洪文勝

愛告成癮 成了一般台灣民眾最常接觸的休閒活動之一 跑法院像是在跑通告一般 只能肯請媒體不要再報導一些奇怪案例 讓民眾有樣學樣 一下子要國賠 一下子又說對方誠意不足 說到底還不是為了新台幣



葉時烊

有必要宣導此一觀念



MiuMiu Lin

真的該正確宣導正確觀念



Wei Kuma

修車與修人的不同點在哪裡?

車是人發明的,所以人可以完全拆解與理解哪裡有問題

很遺憾的,人不是我創造的,修不好你不去怪上帝怪爸媽,怎麼跑來怪我呢==?



Kiefer Hsiao

是啊 法律規定醫學院畢業考到執照,就要是神醫,所有診斷治療就都要會的,"不准"誤診、不能束手無策...問題是有誰是神啊?!



葉人瑋

法官用一條「應注意而未注意」,就可以下定論了~唉!



陳永昌

誤判的機會絕對不會小於誤診XD



吳孟哲

宣導觀念是一回事,當自己的親人遇到這樣的事情能不能接受是另一回事...



搶救急診室

家屬不能接受是可以體會的,但,法律應該要能體會,不能動不動就判刑,應該可以由民法及醫療保險制度介入處理。不然,真的會醫師跑光光...



吳孟哲

法律怎麼可能『體會』。套一句台灣話常講的『拜託若有效,叫警察要幹嘛』,最根本的還是要修法,或是有國家補償救濟的機制。



Yi-wen Chien

當一個疾病出現初期症狀可能的疾病有100種可能,等到中期出現更多明顯的症狀,就縮減成10種可能,到末期特定症狀出現了可能就只剩3種可能.但是在初期和中期看診的醫師常被認為是誤診的庸醫,末期的醫生常被當神醫.以這種定義所有的醫生都在輪流當庸醫與神醫.其實醫生只是根據症狀在幫病人做排除的動作,他告訴病人所患的疾病其實通常他也無法100%確定,只是他認為最可能的疾病只要醫生用心良善就不該以誤診的庸醫來污蔑他,畢竟他也幫你作了許多排除的動作.我常喜歡看"怪醫豪斯"影集,裡面一再地說明診斷疾病是多困難的歷程,但如果在台灣即使以豪斯的診斷技術大概沒多久就被告到翻,最後賠盡家產死在牢裡.



劉裔同

台灣的檢察官很奇怪,一個所謂刑法上有意義的行為至少要通過三關,構成要件該當性,違法性及有責性,但他們常常在找到一個構成要件該當行為後就起訴了,那有沒有阻卻違法事由或阻卻責任事由,他們不管,反正上了法院那是法官的事,所以起訴的很多,不起訴處分的更多,幾乎都易科罰金了事,然後民事庭就不干他們的事了,唉~



簡立仁

醫審會的鑑定也是被人詬病。

民眾說醫醫相護

醫界說醫醫相害



Mengyi Chou

誤診不"是"犯罪



Danny Huang

而且還要看什麼情況下產生的誤診, 修車師傅如果同時間要修10輛車, 或是只有10~20分鐘來修, 產生失誤的機會一定比法官或所謂的醫審會, 花好幾天的時間盯著這台車的來龍去脈......大家不會去說修車廠招攬太多車輛有錯, 或是修車給付太少有錯, 反而是把矛頭直指努力修車的人......這樣是否為另一種型態的制度殺人?? (那為什麼統聯的司機疲勞駕駛是統聯的錯, 不是司機的錯??)



Chin Wang

世界上有百分之百的事情嗎???......他XX的莫名其妙,醫療人員在現在這個社會裡真的是愈來愈無處容身,努力付出到底被當成甚麼了!



C.c. Wang

醫療案件其實對法院也很麻煩

法官不懂醫療,但是卻又要審理基於醫療而衍生的糾紛(總不好叫每個病家都動用黑衣人「自力救濟」吧?);以前有些案子是醫事鑑定醫師無責而法院逆著判,這種案子被批是很正常(謎之音:法官懂如何幫人看病嗎?),但現在可好,法官照著醫事鑑定判醫師有責又遇上了醫事鑑定本身是否公允的爭議??

各位大醫師也得幫法官想一下,沒照醫事鑑定的專業意見審案會被罵,照醫事鑑定的專業意見審案也一樣被罵,這下子是要法官的日子怎麼過啊........?



林淑芬

無言也無解三聲無奈各自加油



陳妮妮

在這樣下去~台灣人以後生重病,有錢的可能都要到國外醫囉~~沒錢的可能就要等死囉~~沒人敢做醫生



Hsiao Yun Chan

真的~非醫療人員對醫療本身存在著很多讓我也不會解釋的"觀念"



Ren-Chieh Wu

每個都是自以為是的專家 偏偏又不會自己看 見鬼



Chia-Ming Fu

問題是很多醫院的老闆, 科部的主任, 就正在努力的把醫療搞成修車的, 在比設備有多精良, 休息室有多豪華, 服務人員有多有禮, 鞠躬還得九十度, 不論發生什麼事, 顧客永遠是對的, 醫美可以是服務業, 救命的醫療永遠不可以被當成服務業, 這只是更讓民眾認為花錢的是大爺而已



柯皓元

這種論題跟本不值得討論:

第一,誤診的情形是否嚴重?當大部分醫生都可以判斷的出來的,還誤診,能不等於就是過失犯嗎?

第二,如果大部分醫生都判斷不出來的病情,那即使誤診,才是「可容許的錯誤」,並沒有容許以過失犯論處之必要。

所以,一律以「誤診不等於犯罪」來定論,根本是簡單的二分法,不值得取!



搶救急診室

「誤診不等於犯罪」是成立的,因為犯罪要有動機,沒有醫師會故意去「誤診」病人,如果真的是故意,那也是「故意傷害」,不是過失論處。



陳妮妮

沒有醫師會故意的 當們會以當時的狀況做判斷 誤診也是無奈



柯皓元

刑法上判斷有無故意是以「迴避可能性+預見可能性」,不是你個人說有沒有故意就成立的...........那照你這樣講那個酒駕肇事者是故意的?



柯皓元 ‎

搶救急診室這樣講,醫師雖不會故意去誤診病人,但是醫生會「應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就誤診病人→過失,甚至可以論業務過失!!!!!

另,如果該診療行為在造成誤診上,既無迴避可能性也無預見可能性,才能以無故意過失論處!



Irene Liu

沒錯!!



簡立仁

於是否誤診,我們是否應該坦然面對和承認"都市和鄉村"、"醫學中心大醫院和地區小醫院",有不同的醫療標準?

一個外傷休克的病人被第一時間送到醫學中心,接受多重科別創傷小組急救而存活;相同的病人被送到只有一個急診醫師的地區醫院,結局是一個小時後死亡。所以地區醫院的醫師誤診嗎?

如果一個醫師可以花上一個小時從頭到尾好好的問診和檢查,然後有時間查資料查文獻…我相信可以減少很多"誤診"。但是以急診的場合,有多少醫師是必須在"五分鐘之內"把一個病人做完問診理學檢查然後開藥?

我相信"花上一個小時看診一個病人"一定比"花五分鐘"少很多誤診…



搶救急診室

酒駕肇事者確實是有「故意」的成份...



搶救急診室

醫學上屬於醫療常軌上「可容許的錯誤」卻往往被法律一概以過失論處,這就是我們要溝通的地方。把醫師全部關到牢裡,就再也不會發生醫療糾紛了,可是,這就是社會想要的結果嗎?請安靜想想。願聖靈帶領我們一起找到多方都可以接受的共識。



洪文勝

酒駕肇事 本來就應歸類於故意犯罪 明知不可為而為不屬於故意嗎? 可以避免卻不避免 要喝酒之前先想清楚 酒後要如何乘坐交通工具 別害人又害己



柯皓元

我想你還是不懂我的意思:誤診是不是犯罪,要以實際情況來看,根本不能以一句「誤診不是犯罪」來論。

誤診有可能是犯罪,也有可能不是犯罪,因為要看實際個案,所以基本上,誤診不是犯罪,這樣的命題是有問題的~在有問題的命題下討論,容易形成偏頗的意見!!!!!!



搶救急診室

這就是我們要溝通的地方,但,我相信理智的民眾都能理解目前台灣醫療所面臨的危機。



梁世宗

其實..醫療最重要的應該是建立在互相信任的基礎上....但是在台灣...醫病關係...是一個"無法信任"、"互相猜忌"、"你沒醫好就是你的錯"這種變態且扭曲的狀況底下...我們醫師也只能採取防衛性的醫療...先求不出錯..再講求效果....這..應該不是醫師的本意...但是大家自己想一想...是不是在執業的生涯裡...越來越往這個方向走了呢?????無奈無奈無奈



曾家逸

救人不不如救狗,醫人不如醫美 ,這就是為什麼比較沒有風險的醫美整形、牙齒矯正、獸醫 夯到不行了.....

=====================================================================
大家思考思考囉...
2012-07-09 14:09 · 2樓
more.
轉載自網友,看看我們急重症醫師是怎麼盡全力在做好自己的使命的
https://www.facebook.com/SaveTheER#!/notes/%E6%90%B6%E6%95%91%E6%80%A5%E8%A8%BA%E5%AE%A4/%E8%BD%89%E8%BC%89%E8%87%AA%E7%B6%B2%E5%8F%8B%E7%9C%8B%E7%9C%8B%E6%88%91%E5%80%91%E6%80%A5%E9%87%8D%E7%97%87%E9%86%AB%E5%B8%AB%E6%98%AF%E6%80%8E%E9%BA%BC%E7%9B%A1%E5%85%A8%E5%8A%9B%E5%9C%A8%E5%81%9A%E5%A5%BD%E8%87%AA%E5%B7%B1%E7%9A%84%E4%BD%BF%E5%91%BD%E7%9A%84/297001726998878

以下是一個發生在加護病房的故事





一位70多歲男病人 癌症住院開刀後 肺炎、敗血症併多重器官衰竭入住加護病房



家屬(一群女兒):醫生、我爸爸會好嗎? 請問我爸爸現在的情形是?



有甚麼好藥要自費都沒關係! 不用問我們盡量用!!



(眼神急切、充滿擔心與不捨令人動容)



sadomi:我會盡力!!!!(咬牙)





此後 這位小醫師每天努力搶救這位患者生命





護理師:病人血壓不穩!呼吸器使用氧氣百分之百氧氣還拉不上來!



sadomi:換上最後一線抗生素!我來打管子(中心靜脈導管)!!生理食鹽水3000CC!!



我幫他辦申請健保白蛋白,還有請家屬自費買白蛋白!



(汗流浹背了一整天、病人撐過了那天沒被死神帶走)





護理師:病人尿毒症了!還是沒有尿!越來越喘怎麼辦



sadomi:我來聯絡腎臟科!我來跟家屬談洗腎!





sadomi:可能要開始洗腎.....



家屬:一定要洗嗎(哭成一片)



sadomi:相信我!!



開始洗腎





護理師:病人很喘,呼吸氣管子漏氣!!



sadomi:我來重插管!!





護理師:病人呼吸器警告叫不停!!(通常在病人呼吸狀況很不好的時候發生)



sadomi:我來調呼吸器!! 還有打上肌肉鬆弛劑!!





護理師:病人鼻胃管一直流出鮮血!!大便也都是血!!



sadomi:我來聯絡腸胃科!急做胃鏡!!急聯絡血庫!輸血!我打電話叫血!!





護理師:新的抽血結果出來了,醫師你看一下



sadomi:靠!病人爆肝了!!我幫他調整藥物,減少不必要藥物!!



AA.BB.CC肝毒性藥物都停掉!



護理師:可是停藥後、他的XX病會沒有控制,會有感染照顧他的醫護人員的風險性!!



sadomi:我知道!可是再吃下去他會鐵定死.....(看主任、總醫師)



主任、總醫師:沒關係....我因此被感染就認了,我也覺得把藥物停掉!







護理師:病人一直燒!!



sadomi:我來幫他換抗生素!!我幫他身上的所有管路全都換掉!





藥局(三天兩頭電話):X醫師,你抗生素使用這麼多種,確定要嗎?(可能會被核刪)



還有XX藥你用這麼大量,確定嗎?

sadomi:我確定!!





護理師:病人鼻胃管又開始流出鮮血!!大便也都是血!!



總醫師:學弟....這病人真的沒有希望了



主任:這病人多重器官衰竭,現在四個器官衰竭,依照全世界的研究死亡率高達百分之99



(說百分之99,不說百分之百是因為偶爾會有一個奇蹟生還)





總醫師:你要讓家屬知道,他會死!!



sadomi:我知道.......(心裡吶喊:可是我想幫他們!!)





總醫師:學弟、你要讓家屬知道他會死!



不然家屬期望很大又落空、你很有可能會被告!!





總醫師:還有你的抗生素不要一直再加了.....這樣鐵定被健保核刪的!!



到時候是我要寫藥物申覆(哭)



主任:到時候我會被罰扣薪水.........(哭哭)



sadomi:.................(握拳、低頭不語、但是內心還是不放棄)



主任:不過.......我不怕被減薪水!你想用就繼續用吧!



總醫師:好啦,別擔心學長申覆已經寫得很上手了!那你繼續用吧!





護理師:病人尿一直出來了!!



護理師:腎功能恢復了!



護理師:鼻胃管沒有出血了!!



護理師:氧氣調下來了!!



護理師:發燒停了!





上個月的最後一天,把病人交托給另位一住院醫師



(因住院醫師每個月要輪訓,所以病人每個月會換住院醫師)





另一位住院醫師(今天打電話給我):那個病人XX藥物健保到期了、學長該怎們辦!?



[我的建議是續用、請家屬自費]





還有學長、你好神!!



這病人多重器官衰竭被你從鬼門關前拉回來了,主任和總醫師都很驚訝!!



[沒有、運氣好而已、而且主任總醫師都挺我才有奇蹟出現]





家屬今天會客一直問我說,上個月的sadomi醫師怎麼不在了



[OK、我會繞過去看他]



--



以上這個簡單的故事只是要讓大家知道,重症的醫師在處理病人的時候最怕的就是:



無理的健保核刪



無理的醫療糾紛與法官對醫療的不熟悉





面對無理的健保核刪,醫師用藥更便宜,檢查更保守,對病人絕不是好事!!





而面對無理的醫療糾紛與法界對醫療不確定性的不瞭解,只會讓醫師進行防衛性醫療,



每個醫療進行都消極,只要求不犯錯、不被告。



而不敢盡全力去救病人(因為這樣做容易被告)



醫療免責或許不是一好方法,但是大家可以集思廣益要怎麼做,



才不會為殺一個壞人而錯殺一百個好人
2012-07-09 14:11 · 3樓
轉貼..more...
醫病新聞彙整
https://www.facebook.com/SaveTheER#!/notes/%E6%90%B6%E6%95%91%E6%80%A5%E8%A8%BA%E5%AE%A4/%E9%86%AB%E7%97%85%E6%96%B0%E8%81%9E%E5%BD%99%E6%95%B4/366618446703872

2012年
■病患譙國罵 護士捍衛尊嚴提告

【聯合報╱記者林麗如/平鎮報導】

2012.03.13 02:45 am



醫院人滿為患,壢新醫院最近爆發多起因不耐久候,民眾對護理人員爆粗口事件。醫院在急診室張貼反暴力海報,提醒民眾耐心候診。記者林麗如/攝影



一名頭暈的病患到平鎮壢新醫院掛急診,不耐久候竟破口大罵,還指著護士譙「國罵」,護士不甘受辱,決定提告,要求登報道歉。



5日下午,平鎮壢新醫院急診室發生病患爆粗口事件,李姓男子(57歲)因為頭暈掛急診,抱怨等太久,手指比著徐姓護士狂罵,徐姓護士先耐著性子回他:「你頭暈,我原諒你。」不料,李不領情,再度罵人,護士提告,對方竟還堵在醫院門口問:「你想要錢嗎?」



徐姓護士說,當天急診室依照衛生署公告的檢傷分級流程處理,李姓患者經判定屬第3級,急診室先為病患照X光片,完成檢查後,讓李等候抽血及打針。約半小時後,她請李過來打針,竟沒頭沒腦被罵個沒完,決定提告是要捍衛醫護尊嚴。



徐女說,事發時,她還是耐著性子幫對方抽血、打針,但實在氣不過,所以決定告對方公然侮辱。第二天,這名李姓男子站在急診室門口等她,還問要多少錢?她堅持要對方登報道歉及送花籃,李抱怨:「登報太貴了。」



「在診室被辱罵不是第一次了」護士說,10日下午,同樣有病患因為人滿為患,突然破口大罵,沒想到有人跟進起鬨,整個急診室咆哮聲不斷,第一線的護理人員無緣無故成了出氣筒,當天值班的黃姓護士也考慮要提告。



「急診為什麼要等?」往往是衝突的主因,壢新醫院說,護理人員很無奈,護士荒從沒解決過,高壓的工作環境下,常常被當出氣包。醫院說,檢傷分級表張貼在急診室出入口,同時貼有「請耐心等候」告示,但常有人誤把急診當「快速門診」,還當眾羞辱醫護人員,真的很不應該。這一次,徐姓護士挺身提告,希望提醒民眾:罵人是要付出代價的。



相關連結:https://www.facebook.com/SaveTheER/posts/295022837229928


■看病是消費! 醫護遭言語霸凌



【聯合報╱記者林麗如/平鎮報導】

2012.03.13 09:24 am

把醫院當成百貨公司?看病是來消費?第一線醫護人員聽到病患的不當比喻,不是哭笑不得,而是笑不出來了。



壢新醫院急診室第一線護理人員,最近接連遇到病患或家屬的言語霸凌,3月7日凌姓病患由家屬陪同看診,檢查完畢之後,陳姓護佐問病患:「可以坐輪椅還是用走的?」病患及家屬當場發飆說:「就是不舒服才會躺著。」接著,該病患拒絕接受治療,整整罵了護佐10餘分鐘,護佐抗議,對方竟然說:「我有罵你嗎?我有哪一個字在罵你?」

兩天之後,該患者到院要找院長理論,院方提出違反醫療法24條,請對方出去,對方竟說:「我是來消費的,你們接受過專業訓練,這是你們應該做的。」



院方無奈說,當天護佐會這樣問,是因為病患已接受檢查,急診室評估並尊重患者,通常都會口頭詢問,如果病患可以不用推床,床位可以提供給其他患者使用,因為一句話就遭來謾罵,真是始料未及。



護理人員說,現在有不少病人抱持著「花錢就是買服務」,但醫療機構畢竟不是百貨公司,民眾這種錯誤的心態已經嚇跑很多基層護理人員。前不久,也曾有病患拿著智慧型手機,對著醫生邊罵邊拍照,醫護的辛苦已經不光是工時上的勞累了。



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日前才說,護理人力嚴重短缺,已有護理人員醞釀5月12日上街頭抗爭。壢新醫院急診室平時需有29人,現在只有24人,長期面臨人力不足的狀況。這一次提告的徐姓護士說,很多同事離開不是去其他的醫院,而是直接轉業,有的人去做醫學美容,有的人乾脆去當櫃姐,不用在醫院輪值12小時,累得半死還要被言語攻擊,這種現象再無法改善,護士荒難保不會愈來愈嚴重。



相關連結:https://www.facebook.com/SaveTheER/posts/386723924671552



2011年
■影射醫師收紅包 部落客判賠50萬

TVBS – 2011年11月11日 上午8:01



擁有40多萬瀏覽人次的部落客「維尼媽」張曉蟬與丈夫林雍晴,去年因為兒子右手無名指受傷,前往新店慈濟醫院就醫,因為不滿醫師診治態度,在網路上貼文說,「沒有包紅包,才受到這樣的對待」,被影射的廖姓醫師憤而提告;官司打了1年多,刑事案件雖然無罪定讞,但民事部分,法院認定已經損害醫師名譽,判賠50萬,還得在部落格向醫生道歉。



部落客「維尼媽」張曉蟬(2011.10.24):「中間這個小指頭,在這個指甲這邊這樣切過去,這樣切過來,這一塊。」

人氣部落客維尼媽用手輕摸著寶貝兒子的手指頭,想到去年3月,兒子無名指斷了一截,好心疼,現在雖然復原了,但他們夫妻倆在部落格上PO文批醫師挨告,刑事上無罪定讞,民事上卻因為損害對方名譽,被判賠50萬,還得在部落格中,向醫生道歉。



部落客維尼媽先生林雍晴(2011.10.24):「小朋友從嬰兒時期,然後帶到這麼大,就覺得…很難過…。」

張曉蟬(2011.10.24):「我是真的很抱歉,因為這2篇文章連帶讓2個家庭(自己跟對方),讓這些網友、關心這件事情的人被影響了。」



當初因為不滿醫師診治態度,在部落格上PO文說,是不是因為沒有包紅包,才會遭受這種待遇?被點名的醫師憤而提告,刑事妨害名譽部分,無罪定讞,但民事求償部分得賠50萬,愛子心切,部落客上網抒發不滿,代價是判賠50萬元。



相關連結:https://www.facebook.com/SaveTheER/posts/284861861554249


■老翁持點滴架攻擊 醫師手骨折

醫院再傳暴力事件,這次的地點是在加護病房,桃園一名在加護病房接受治療的簡老先生,疑似身體不舒服情緒不穩,18日上午突然拿起點滴架,攻擊護士,當時一位醫師出面制止,用手阻擋,卻被打到右手掌骨折,2個月都無法工作,但這名老先生,已經不是第一次打人,醫生跟院方也準備對老人家提告,並且將他列入醫院的拒絕往來戶。



輕碰受傷的右手,醫師手掌浮腫,還包著紗布,不明白行醫救人,怎麼會被病患打傷。敏盛醫院醫師簡修洵:「很少病人會拿點滴架打人,他動作很快。」



18日上午,住在加護病房的74歲簡老先生,疑似因為氣喘病長期住院,情緒不穩,竟然拿起點滴架攻擊護士,醫生一個箭步上前抵擋,因此被點滴架打中右手,當場骨折。



敏盛醫院醫師簡修洵:「他10月初也發生過一次,類似的問題。」記者:「他是累犯喔?」敏盛醫院醫師簡修洵:「所以我有跟醫院要求,無論如何不能讓他進我們醫院來,我覺得太離譜了。」



醫院雖然體諒老先生是情緒不佳才衝動打人,但力氣大到讓醫師手骨折,10月初也曾對醫護人員動手,因此還是不排除對老人家提告,也將他列入黑名單,變成醫院拒絕往來戶。

2011/10/19 19:12

編按:為徐姓病人,非新聞中的簡老先生

相關連結:http://forum.doctorvoice.org/viewtopic.php?f=24&t=70298




後續發展-醫師已經與病患達成和解


病人攻擊醫師 敏盛醫院接受和解

【桃園訊】敏盛綜合醫院於於昨日接受一起病人攻擊醫師事件之和解及賠償,受害人簡姓醫師並將提撥部份賠償金捐做公益,同時向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撤回告訴。

該事件發生於100年10月18日,緣於一位病人因急著出院,而醫師考量病人安全,建議病人血氧濃度回到正常值再給予出院,病人卻口出惡言,並持點滴架攻擊醫師,導致簡醫師掌骨骨折。此案經醫師及醫院提告後,由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依傷害罪嫌進入偵查程序。

日前簡醫師與施暴的徐姓相對人已達成和解共識,相對人除了賠償受害醫師相當金額外,亦允諾公開向醫師正式道歉。敏盛綜合醫院及受害醫師於昨(22日)接受相對人賠償及公開致歉,簡醫師表示:將提撥部份賠償金捐做公益,並向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撤回告訴。

敏盛院方提醒大眾,當發生各項爭議事件時,各醫院都有民眾申訴的窗口及適當的處理程序,依規定協助處理各項爭議事件,各縣(市)政府衛生局亦接受民眾對診所或醫院等醫療機構的申訴事件,並且妥善處理。再次呼籲民眾,千萬不要訴諸暴力解決事情,以免吃上官司。




→ 2011年底發生的醫院暴力事件;醫師選擇與病患達成和解。 當時新聞連結: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oct/19/today-north19.htm 相關討論: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342784145763155

■對護士嗆聲 男遭起訴

【聯合報╱本報訊】 2011.08.05 03:18 am



彰化縣花壇鄉25歲男子卓彥呈,去年11月16日深夜帶著身體突然不舒服的女兒,到彰化市秀傳醫院掛急診。當晚,急診部患者和家屬很多,他不滿李姓護士應對態度,當場打手機叩3名朋友趕到急診部咆哮,涉嫌對護士嗆聲「妳沒有見過流氓是不是」,讓護士感到害怕。彰化地檢署檢察官昨天依恐嚇罪,將卓提起公訴。卓的3名友人只是到場觀看,事後又認錯,檢察官給予緩起訴處分。



相關連結:https://www.facebook.com/SaveTheER/posts/202277636494016
2012-07-09 14:16 · 4樓
+1, 同意
2012-07-09 22:14 · 5樓
kwbaseball2002 發表於 2012-7-9 14:09
more.
轉載自網友,看看我們急重症醫師是怎麼盡全力在做好自己的使命的
https://www.facebook.com/SaveTheER ...


這篇的醫師好感人~~~
2012-07-10 17:00 · 6樓
🔧 本帖最後由 alibobo 於 2012-7-10 17:14 編輯


值得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