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後由 黑麻麻 於 2012-7-9 09:04 編輯
小豬媽媽 發表於 2012-7-9 08:38 
B1雖然停放許多腳踏車,但並非經過本社區正式規劃或通過,
如果規定自行車從B1進出,那不就讓這些車主更有 ...
其實有的
上次區權會中,有通過同意機車位可以停放一台機車及一台非電動自行車或二台非電動自行車、滑板車等車種
(例:一台機車,一台自行車,或是二台自行車)
會這樣訂,就是因為想解決在還沒有找出適合停放社區腳踏車之前的亂象
目前還沒有找到一塊地方,其空間可以停放至少100~200台的腳踏車(今天找專屬自行車空間,總是要以至少可以容納社區一半左右自行車來規劃,不然,找個只能停50台自行車的地方,要大家抽籤,還不准停在自家機車位上,實在不合理)
停在自家的機車位中,總比讓住戶自己選一塊空地來停放來的整齊,再加上其實社區中有許多住戶並沒有機車,若不同意停放腳踏車,其機車位也是浪費在那邊,還不如多方利用,統一管理,來的方便些
但是,機車車道本一開始就規劃只許機車通行,實施人車分離,才是最安全的方式,但住戶因方便,往往在大成路上下公車的鄰居就直接走機車道,放在地下室的自行車直接牽上機車道,但其實,在安全性上來說,是較危險的
自行車,若是用牽的進出大廳,其實並不會破壞大廳地面,也不會有"暴衝"撞到旁邊路人,相對其危險性來說,應該不是什麼大問題,若要說美觀,個人是覺得,不會比帶著寵物進出大廳,主人放任其寵物四處亂串,或是寵物們狹路相逢,開始狂吠來的讓人不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