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還沒搬進來時就很欣賞京都門口的天鵝水瀑造景
很溫馨,加上水流聲,聲聲悅耳
想不到搬進來不到一年
就接連出現天鵝那裏漏水的問題
導致長久以來都沒有流水聲可聽了
真的很失落..........
每每經過別的建案聽到他們潺潺流水聲
就很感嘆.....我們明明可以很優的
難道只有我想念大門口天鵝的水瀑聲嗎?{:10_614:}
{:4_153:} 芳鄰們非常喜愛大門口天鵝, 從[遠雄之美]攝影比賽的票選 (6/1~7/31/2012)可看出,
兩隻天鵝的照片
{:12_707:} "童話故事" 目前已高達 545票 ,
{:12_707:} "我與蘭亭"291票,
{:12_707:} "紅樓潚湘"才189票(落後林口大未來的280票).
雖是雕塑藝術品, 但有水瀑更彰顯其[美]之意境ㄚ!{:12_687:}
炎炎夏日多一些水瀑聲,無形中會有清涼的感覺ㄚ{:7_464:}{:7_464:}{:7_464:}
感覺那兩隻天鵝口很渴喔!{:4_164:}
多了潺潺流水聲,感覺比較有生命力!
東月 發表於 2012-7-6 19:05 
天鵝沒水居然贏過蘭亭序字帖?
{:10_609:} 趕緊access 遠雄數位平台{:12_707:} 點閱 天鵝照片{:5_236:} 好家在, 這張相片有水ㄡ!{:5_218:}
無奈~~{:1_743:}{:1_743:}{:1_743:}
據說,會漏水!
先前遠雄有來修(不只一次)
但只要再放水,水池的水就會漸漸變少!
雖然有委員再向遠雄反應
但遠雄是否在觀察中,那就不得而知了!
🔧 本帖最後由 WendyLKK 於 2012-8-29 08:58 編輯
mattchiu 發表於 2012-7-11 01:03 
管委會的大哥们~請教囉~~
{:4_153:} 6/30/2012(六) 第二屆管委會與遠雄開啟協調會, 主席報告主要目的為確定公設點交的大原則, 如對談窗口及點交程序等.
{:7_344:} 請參閱會議紀錄 & 摘錄如下: ({:7_454:} 向遠雄提報的[未完成事項]中有: 大門外流瀑石材嚴重漏水, 芳鄰們就再等等看吧!){:3_59:}

再不回覆水源,就真成了"垂死ㄉ天鵝"~~~
建請管委會督促一下,先顧好門面
修整自家風水,來點新氣象
大學風呂與碧連天的大門流水造景都正常運作中, 我個人也是很希望京都美麗的天鵝能盡快重回水中...
芃芃超人 發表於 2012-9-6 00:11 
已經壞超久了,也不見何時有工人在修理
以前客人來都覺得天鵝的水聲予人很讚的門面形象
現在客人來我都覺 ...
首先要向你及許多關心的住戶們說聲抱歉!自從你提出這個議題就想做個解說,但因為我是委員,之前幾度回應了住戶的疑問,似乎被認為:應以會議紀錄為準,其他說明恐會以訛傳訛,意思似乎認為委員單獨答覆是不宜的,恐怕誤導住戶,所以我都忍了下來,但是看到住戶們殷殷期望,又得不到一些訊息,內心難捨,
就以個人名義稍做解釋,不代表官方立場,更不想博得住戶好感,不會繼續選管委、、、、只想讓住戶知道我們可能怎麼做!!!
目前京都公設除了許多人關心的天鵝,還有兒童遊戲室的冷氣、器材,ETC車道、側門開放、、等,還有大家可能已經習慣而忘了的廊道燈不亮、女湯蒸氣室停用、車道門遙控鎖超貴(一個三千二百元)、閱覽室燈光太暗、地下停車場指示標誌不清楚、、、、、等等,請問大家?遠雄有來修嗎?當然沒有,管委會有要求嗎?當然有!電話、公文,催了又催!最近勉強來修了ETC感應,和D棟的排風機(因為環保局要罰了),為什麼???遠雄說已過了保固期,現在要做的是點交驗收。
那住戶們也許要問?為什麼不點交驗收??問題就來了,本屆管委會一成立感覺上很積極的要著手進行點交,主委也將點交議題列為每次開會第一個提案,但是這幾個月來京都社區風風雨雨,好不熱鬧,大家所知的只不過一小部分,當一件小事(有人認為是大事),就可以纏訟近三個月仍無法落幕,甚至還有案外案(有人偷拆信件,已由警方調查中),其他連署、存證信函給主委(或管委會)的事所在都有,試想處理這些都疲於奔命了,還有餘力點交嗎?況且有人主張不要驗收,遠雄就會一直來維修,那看看吧!有嗎?如果是這樣,還有傻瓜要點交嗎?永遠負責的話遠雄大概也倒了;還有人一件小事就要區權會通過,這點交何等重要?委員們誰敢負責?如果沒有住戶們的支持和信任,那管委會想必也沒人敢勇敢的去盡行點交和談判。
沒希望了嗎?也未必!就我所知包括主委都在思考;如果沒有餘力來積極進行社區重要興革事件(當然點交是第一重要),那麼我們會辭去委員職務,接替人選剛好有多位是這一段時間以來反對最力的,那就期待他們會幫京都也讓京都更好!!
京都的和諧、進步當然是我們最想要的!如果退一步,甚至退一百步,京都會更好!也更和諧,那本人不用思考、我退!不能做點有意義的,我也退!多數委員都抱持一樣的心!前幾年要當新社區委員真的要有很強的意念與意志力!
很多聲音是要忽略
不要以為花時間好好溝通就可以安然和諧的落幕..............真的會好傻好天真! 那是沒用的!
再怎講再怎說,都還是會有衍生其它聲音!
我也很不解,為何會有"不要點交,遠雄就會一直修" 這樣的想法?? 我就相信,如有委員要點交公設,那一定會被攻擊到無體完膚!!
我沒讀法律,但用基本觀念想一下就知道,這種不點交,完全是社區吃虧到底,一筆公基金就這樣無法落入社區口袋,一年,2年,3年...........利息就沒了! 到底好處是在哪?
就算請花錢請檢驗公司來檢驗公設,檢出不合規,遠雄就會認,然後就可以確實完成社區所要的嗎?? 我等著看!? ............無法理解的作法??
遠雄早就給你用公設,然後你們說公設沒點交??保固就不算開始?? 就入法律面來講,管委會也成立,公設也一直用了,事實上若要打官司,我們應該是弱勢的吧!? 因為社區都再用了,還要矇住眼說:不通過,不點交!!?? 吃虧的是誰??
要強硬一點就是:大家都停止用公設,一次要遠雄弄好,這樣才有理由吧!??
我真搞不懂這社區的人到底是怎了??
不相信建設公司,又要買這建設公司的房子,有的還一直買?
房子都買了,能退嗎??
我住的社區雖然一開始這樣混亂,真還沒像這社區這樣糟, 告來告去,檢舉來檢舉去,不打緊,還一點點小事都可以搞成這樣! 還真讓人失望!
水蓮國際物業專案經理蘇智輝直言,社區設施的問題,確實只有住戶與管委會連成一氣,才有辦法向建商索取賠償,但他也提醒民眾,切勿得理不饒人,「最好能夠雙方理性和平的找出解決方法,否則建商拍拍屁股、一走了之,吃虧的還是民眾。」
社區設施點交時,除了管委會是關鍵,建商更是掌握生殺大權的人,陳木村舉例,曾遇過建商銷售時,宣稱中庭會興建綠色迷宮的花園造景,但實際交屋後,建商卻改稱「樹木維護不易,住戶後續付出費用昂貴,故以一般庭園模式取代」。
建商的理由雖然牽強,但讓消費者很難反擊,倘若執意要重新打掉再做,耗掉的還是全體住戶時間,面對類似情況,還是只能和建商協商替代方法。
坦白說,就現有社區設施點交,花大錢的民眾還是弱勢,民眾為了避免相關窘境,除了慎選有信譽的建商,仔細思考自己的居住需求,不要受到銷售話術迷惑,以免買到蚊子設施。
如何挑選社區設施
消防設施
點交消防設施時,須留意使用執照有效日期與相關給水是否正常。
停車場
都會住宅常見機械車位,民眾記得查看檢查許可證,確定安全性。
電力設備
點交電力設備時,除了使用執照,也得檢查發電機油量,並利用無載測試,看斷電時候有無自動啟動供電功能。
設施出問題的處理撇步
1.界定設施缺失,直接要求建商改善或其他賠償
2.委託第三公證單位鑑定
3.以與合約書記載不符為由,要求建商改善或其他賠償
4.社區設施不符實際使用需求,要求建商改善或其他賠償
5.適度接受折衷方案,態度勿太過強硬,否則建商相應不理,將更加麻煩
6.若建商刻意躲避,只好訴訟解決,但不一定能得到理想答案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詹誌銘╱台北報導】
以上是網路找來社區點交之建議
我個人參與過社區公設點交,當時也有強硬派委員拿著廣告合約法令...........大呼小叫要建設公司如何如何!
建設公司來的也都是工務主任.....的職員,他們能作主嗎? 大呼小叫,他們理你嗎?
還好,我們當年是找一群懂機電,懂建築.....的住戶參與,並沒有花錢請外面的檢驗公司
就在多次溝通,與協調,在公設完全沒使用下,建設公司也完整的合乎要求的整修加強完畢!
多年來,就算有小問題,建設公司都會來處理,且即便希望建設公司再多補助與加強額外,建設公司也常不拒絕! 不僅如此,就算我自家小問題,建設公司都很迅速來協助處理(也許是因北大特區還有案場都能很快就來)
我想這也是我執意買大建設公司的原因之一
這都是要彼此信任,好好溝通才能有的結果!
大略整理如下:
I. 公設點交驗收:
1) 第二屆管委會除了第一次會議(4/14/2012)討論了14個議題中, 沒有放入點交驗收議題外, 從第2次會議(4/28/2012)~即將召開第10次會議(9/8/2012), 就一直有[公設點交籌劃進度]議題討論; 6/30/2012 14:00下午還特別召開臨時會, 開啟與遠雄的協調會(請參閱會議紀錄, 主席確定公設點交大原則)
2) 公告欄也張貼出 徵求公設點交驗收廠商招標公文
所以 管委會一直很努力的在進行社區的點交驗收 事項.
II. 社區管理辦法共計13個, 第二屆管委會除了花時間"訂定新辦法" 5個, 還 再"修正通過" 既有的辦法4個, 如下:
1) #001 5/26/2012 修正通過: 停車場管理辦法
2) #002 4/14/2012 修正通過: 採購作業管理辦法
3) #003 4/14/2012 修正通過: 財務收支管理辦法
4) #007 5/26/2012 修正通過: 裝潢施工管理辦法
5) #009 3/24/2012 新訂定: 京都議事規則
6) #010 4/28/2012 新訂定: 社區外觀管理辦法
7) #011 4/28/2012 新訂定: 管委會組織及作業管理辦法
8) #012 7/14/2012 新訂定: 物管 , 俱管防颱實施要點
9) #013 6/16/2012 新訂定: 財產物品管理辦法
個人認為: 第二屆管委會在上任的短短5個月, 新訂定+修正辦法 共計9個 , 9/13個=70%, 很努力了, 還要每日:
III. 督導 物管, 保全 & 俱管 工作人員服務社區
告來告去,檢舉來檢舉去
小事都可以搞成這樣!
京都~~~病了~{:4_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