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關於桌球桌購置售價的傳聞~~~

2012-06-29 16:02 · 樓主
🔧 本帖最後由 榕姐 於 2012-6-29 16:56 編輯


如標題~~
當一個人掏心掏肺的為了社區付出, 而遭惡言毀謗時, 當事人換做是您, 您會如何處理?
本想平心靜氣的表現個人的修為, 但......很難做到~
傳言如下:
桌球桌是跟某一位委員的老公買的,價格都任由他們隨便亂開~
大白天的, 是看到鬼喔...為達目的不擇手段...這樣跟共匪有什麼兩樣...噢!不行, 這樣好像會污辱到共匪~~~
沒錯! 確定這張桌球桌是跟某一位委員的老公買的, 而那個沒什麼了不起的委員不是別人, 是我,
敢傳這句話的人, 請問您有沒有去問過市面上的價格?
拜託一下好嗎? 如果純粹只為了反對而反對, 也不要隨便的造謠生事, 可知道孰可忍孰不可忍?
我先生的店, 並非體育用品店, 而是登山休閒用品店, 桌球桌也並非我們的營業項目,
葉委員在決定要提案購置桌球桌前, 為了能夠節省花費尋尋覓覓的貨比N家後, 決定找我家先生問問看,
而我家先生接到這個訊息後, 本著服務社區的心, 和代理商接洽, 最後以成本價報給了葉委員...
而這價格也絕對是全國最低價~~
提案經多數委員通過購置後, 因為我們社區需要發票, 代理商也不可能直接對社區,
所以, 請款的發票是由我們店裡開出, 價格加了5%營業稅, 我家先生花了時間花了電話費花了滙款手續費,
沒賺社區半毛錢呀~~請問您們的良心到底在哪裡?????????
飯可以多吃一點, 話真的不要亂講, 因為"人在做天在看"呀~~~~~

如果仍感到質疑, 我們可以提供我們付款的單據~不要再玩了~~~
搞成這樣, 我不知道社區以後如果還要再購置, 代理商會不會賣我們?
徹底的被您們打敗了~~~
2012-06-29 16:09 · 2樓
我給您精神上的鼓勵!
我相信,對方一定過的不幸福!
2012-06-29 16:13 · 3樓
ㄚ煌 發表於 2012-6-29 16:09
我給您精神上的鼓勵!
我相信,對方一定過的不幸福!


{:6_314:} 謝謝你, 我相信好人是不會寂寞的~~~
2012-06-29 16:21 · 4樓
跟誰買有差嗎?以後跟我買好了ㄌㄚ.....無聊的人.....賣了用的順就算...用不順....不就被X橋...吃力不討好.....榕姐我支持您加油~!!
2012-06-29 16:25 · 5樓
longhong2266 發表於 2012-6-29 16:21
跟誰買有差嗎?以後跟我買好了ㄌㄚ.....無聊的人.....賣了用的順就算...用不順....不就被X橋...吃力不討好.. ...


對呀! 還要擔責任~
{:6_314:} 謝謝你喔~~唉! 如果我們有賺錢就算了...{:4_163:}
這樣無的放矢, 到底所為為何? 令人無奈呀~~
2012-06-29 17:11 · 6樓
🔧 本帖最後由 松哥 於 2012-6-29 17:13 編輯


看了後,心在淌血!
但也證明偶還是個有血淚的人!(自我感覺良好中)

榮哥!
是我敬佩的人
當我知道他要替社區張羅買桌球桌時
我提醒他要把營運成本算進去
不可以報個破壞行情的價格
(因為社區不一定心領)
可是榮哥卻回說:
代理商給我多少錢,就賣給京都社區多少錢
一毛也不賺!
偶說為什麼?這樣好嗎?在商言商,只要賣比外面便宜就好啦!
榮哥卻淡淡的說:
能為我們京都回饋也算是心意,只要京都芳鄰快樂的打球,那我也算賺到了!

此刻偶心尚無法平靜!
因為還在感動!感動何其有幸住在這裡
認識了那麽多默默做事,又充滿情意的芳鄰!

2012-06-29 17:34 · 7樓
🔧 本帖最後由 蔡孟哲 於 2012-6-29 18:27 編輯


其他社區的球友在6/28星期四(轟轟烈烈大吵架的那個晚上),

和我打完球道再見離開時,一一告訴我,如果京都這張桌子最後留不住了,

可以考慮讓渡給他們社區更新球桌!

(其中有一位球友,跟我說他們心X藝最近也在討論增設桌球桌給住戶打球運動)
2012-06-29 17:36 · 8樓
松哥 發表於 2012-6-29 17:11
看了後,心在淌血!
但也證明偶還是個有血淚的人!(自我感覺良好中)



{:6_314:} 謝謝松哥~
誠如我在樓上所言:好人是不會寂寞的...哈哈~這才叫做自我感覺良好啦!
2012-06-29 18:01 · 9樓
蔡孟哲 發表於 2012-6-29 17:34
其他社區的球友在6/28星期四(轟轟烈烈大吵架的那個晚上),

和我打完球道再見離開時,一一告訴我,如果京都這 ...


這也是我一直無法理解的地方, 在完完全全沒有影響到原使用住戶的權益下,
讓公設發揮最大值不是很好嗎?{:7_476:}
2012-06-29 18:07 · 10樓
榕姐 發表於 2012-6-29 18:01
這也是我一直無法理解的地方, 在完完全全沒有影響到原使用住戶的權益下,
讓公設發揮最大值不是很好嗎?{: ...


昨天晚上的吵架聲中,我聽見他們說:管委會同意購買,但沒有同意讓你們打球啊...



(我想,那張美麗又平整的桌子可能是公共空間中的裝置藝術吧?)
2012-06-29 18:33 · 11樓
芳鄰真的要冷靜,事情—碼歸—碼,榕姐家連幫我們團購的葡萄都比我們公司同事團的便宜,球桌是照採購辦法比價,合議選定的{:4_153:}
2012-06-29 18:51 · 12樓
榕姐 發表於 2012-6-29 16:25
對呀! 還要擔責任~
謝謝你喔~~唉! 如果我們有賺錢就算了...
這樣無的放矢, 到底所為 ...


首先我要跟榮哥、榕姐致最深的歉意!都是我害的!如果要學人家牽拖,那要說是那可憐的主委害的!因為他在會議中宣佈要參加遠雄八大社區桌球聯誼,又遇到蘇委員也說我們京都要走出去,八大社區聯誼不能只有京都缺席,而且想到京都社區許多愛打桌球的鄰居,所以我們兩人提案採購球桌,並開放社區住戶打球,但今天又傳言說我們兩個愛打球,趁機要買球桌,都是爲自己,這幾天我們只打了十幾分鐘,膝蓋就痛,已經說過這不適合我們的運動,而且也都十幾二十年沒打了,但是在社區中也這樣傳播著,所以榕姐的心情可想而知,有人說可以蒐證告毀謗,這談何容易?誰會承認講了什麼?又有幾人願意出庭作證?物證呢?算了吧!
爲了有價廉物美的球桌,我到處訪價,也上網找,後來榮哥願意幫忙,而且先付款(因為現金價最便宜),我們至今尚未付款(我們請款程序像公家一樣嚴謹),有人說我們可以將發票PO上網,讓大家去查價,我認為嚴格的唐財委難同意(公、私都沒人這麼做)何況價格早就公開,會議紀錄也有,就是含稅19635元,瑞典進口STIGA最頂級球桌,如果這樣還不相信,那就不要做事就好,何必那麼累?所謂何來?
說到進口的球桌,有人問蘇委員為什麼不買便宜貨?蘇委員告訴他木板較好,耐用二十年,那人就說:為什麼不用黃金做的?、、、、需要這麼苛薄嗎?置放球桌的事情我已經在本帖說明過,就算沒有理由!就讓京都住戶可以跳舞的跳舞、打球的打球,大家都遂其所願!有那麼困難嗎?
最後拜託不要再有人表面出來說一番好聽話,背後又做一些偉大的事業,作為一個人,言行合一,將來會好一點,今天如不是榕姐沉冤莫白,道義上不得不講,事實上身心俱疲了,以後大家自求多福吧!祝福京都住戶都有美好的未來!
2012-06-29 19:04 · 13樓
蔡孟哲 發表於 2012-6-29 18:07
昨天晚上的吵架聲中,我聽見他們說:管委會同意購買,但沒有同意讓你們打球啊...




原來如此,真是氣死人免本錢!難怪有人說還沒討論通過就開始打,亂來!使用規則也不可公告,要經管委會開會決議,所以那個只不過規定打球時間、和如何去登記打球的規則就出不來,打球的不知何時可打,跳舞的以為時間被佔了,混亂中、、、、、
2012-06-29 19:10 · 14樓
🔧 本帖最後由 傑森 於 2012-6-29 19:15 編輯


小弟沒有聽到這樣【傳聞】,當然更不會知道是出自哪位鄰居之口,所以這篇意見也只是就事論事,如果讓哪位鄰居心感不快,小弟先在這表達歉意。

小弟想說的是,【價格都任由他們隨便亂開~】這句話,如果不是放在心裡,而是在公開場合表達,那萬一說這句話的鄰居,無法證明出售球桌者有哄抬價格,又沒有先向出售球桌者查證,就很有可能會構成刑法第310條的誹謗罪,最重會被判到一年有期徒刑,如果是用文字在網路空間散布,最高刑度會加重到二年有期徒刑。

除了刑事責任,還要負擔民事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責任,二邊易科罰金跟賠償金額加一加,絕對夠買5張球桌

總之,各位芳鄰討論公眾事務都是出於一片善意,但如果因為一時的情緒衝動,出言不慎,而讓自己背負前科,非但不划算,也絕對不是小弟樂意看到的。

小弟年齡尚淺,網路上的芳鄰都是小弟的大哥大姊,這次爭議的二邊也都有小弟熟識的鄰居,所以誠懇希望大家的發言都能心平氣和,就事論事,千萬別讓【法不進家門】這句話破了功。

謝謝!(滾下台.....)


2012-06-29 19:39 · 15樓
本來有桌球桌是美事一樁, 怎會被傳成這樣. 傳播者真是其心可議. 連帶去誤導不知情的善良住戶, 那真是惟恐天下不亂.
想想大家有緣來[京都]同住, 相處也都和睦融融, 今有桌球桌多了一項住戶可享用的休閒運動, 應該是加分的. 至於放置的地方也是
經過管委同意暫置的地方, 時間的開放亦同時錯開舞蹈時間, 為何會有這麼多的謠言呢?

謠言止於智者, 希望傳播者回歸當個[智者].



京都,加油!{:7_451:}
2012-06-29 19:46 · 16樓
小當當 發表於 2012-6-29 18:33
芳鄰真的要冷靜,事情—碼歸—碼,榕姐家連幫我們團購的葡萄都比我們公司同事團的便宜,球桌是照採購辦法比價, ...


感謝公正的發言!本也想說:難道我們也要懷疑榕姐團購葡萄賺了多少?我喜歡吃葡萄,也注意價格,我們這兒大市場最便宜的店,較新鮮、品質較好的一斤89元(放在展示冰櫃),放攤子的陳放較久的一斤59元(沒彈性、口感是爛的),團購的葡萄品質、鮮度都在89元的之上。
現再要說一個少人要碰觸的話題;關於永慶房屋的招牌,工務局來函;主旨是要管委會察明回覆,雖然在說明的最後一條有說要制止永慶房屋,但全篇的意思是要查明,所以我認同主委的意見,我們發文給遠雄及永慶房屋和他的屋主,請他們說明如有申請許可可提出證明,尤其是遠雄在大家都有一本的買賣契約第五章第九條第六款寫著:招牌由起造人統一設計並依法規設置完成、、、、等言詞,如沒申請,店面屋主也是受害人,下一步要處分店面,請他拆招牌時,不該一起追究遠雄責任嗎?做事要有步驟,要全盤瞭解,才穩當,就算法官要判刑,也要讓當事人講講話啊!有人要快,也不是不對,但未必好,招牌關係店家營運,慎重點較好,沒差一點時間。
昨天主委親自去工務局各相關單位洽詢,都說我們處理很正確,包括發文的承辦人都說要給店家申訴說明的機會,確認後才是處罰,如果管委會處罰不聽,移送工務局,他們也不用再調查,這有助於整體的處理
2012-06-29 20:20 · 17樓
櫻桃小丸子 發表於 2012-6-29 19:39
本來有桌球桌是美事一樁, 怎會被傳成這樣. 傳播者真是其心可議. 連帶去誤導不知情的善良住戶, 那真是惟恐天 ...



如果有人散播買桌球桌是為了給愛打桌球的人用的...


那閱覽室買檯燈是圖利愛看書的人買的嗎?

在視聽室開會是圖利愛講話的人開會的嗎?




(話說我任教的學校地下室有三十幾張桌球桌,有擺在木地板上,也有擺在水泥地上...)
2012-06-29 20:29 · 18樓
櫻桃小丸子 發表於 2012-6-29 19:39
本來有桌球桌是美事一樁, 怎會被傳成這樣. 傳播者真是其心可議. 連帶去誤導不知情的善良住戶, 那真是惟恐天 ...


{:6_314:} 謝謝小丸子相挺, 我聽到的時候本來也想做一個智者,
但...又怕不知情的住戶被蒙在鼓裡, 只好出面澄清一下囉!
2012-06-29 20:36 · 19樓
傑森 發表於 2012-6-29 19:10
小弟沒有聽到這樣【傳聞】,當然更不會知道是出自哪位鄰居之口,所以這篇意見也只是就事論事,如果讓哪位鄰 ...


{:6_314:} 謝謝傑森能站在法的角度剖析問題~
桌球桌的購置純粹要京都營造更好的氛圍, 怎麼會搞得跟警匪戰一樣, 相信這絕對不是大家所樂見的,
如果最後還要搞到要法庭相見... 哎呀呀! 這樣的京都還有什麼核心價值可言呢?
2012-06-29 20:37 · 20樓
🔧 本帖最後由 小當當 於 2012-6-29 20:42 編輯


買賣契約第五章第九條第六款寫著:招牌由起造人統一設計並依法規設置完成

就事論事, 上次會議結束我回家翻了買賣契約書....

買賣契約第五章第九條第六款正確是寫著:.....招牌由起造人統一設計並依法規設置完成...

姑且認為您是不小心漏掉 "已" 字 ....

當初跟遠雄人壽簽訂買賣契約書時, 有芳鄰看到F棟面學成路當時有設置廣告看板嗎?

我是急沒錯, 但除非管委會有把握在拆除永慶看板後有辦法追償之前掛設的賠償金, 否則業者/店東跟夜市的行徑不是很像嗎?




2012-06-29 21:00 · 21樓
小當當 發表於 2012-6-29 18:33
芳鄰真的要冷靜,事情—碼歸—碼,榕姐家連幫我們團購的葡萄都比我們公司同事團的便宜,球桌是照採購辦法比價, ...


{:6_314:} 謝謝小當當的相挺~~
其實我只是單純的希望好東西可以跟好朋友分享,
我也不會因為賺了你們的錢就變成了富豪, 那我賺這些錢要幹嘛~{:5_218:}
2012-06-29 21:39 · 22樓
小當當 發表於 2012-6-29 20:37
就事論事, 上次會議結束我回家翻了買賣契約書....

買賣契約第五章第九條第六款正確是寫著:.....招牌已由 ...


不必姑且相信!不過我最後一次回覆你,因為看了你的文,我心情難過,感受不好!也許你無意,但我感覺不到誠意探討,我上一文是帶著誠心與尊重,否則我不必提那沒人要提的事,尤其回文不是我的主張,跟我無關。
該句話我只是寫出大約的意思,既說"設置完成",當然是"已",不是已經就不會設置完成。
再說遠雄買賣契約清楚寫著"已經統一設計又依法規設置完成、、、、"如果你買了店面,你自認倒楣,然後去申請招牌許可嗎?可是又卡在規約寫著除、、、、、、、、應經區權會決議(大意是這樣),而無法申請,感受如何?該不該告遠雄違反契約?遠雄說已設置完成,店家只要依規格、、、等裝上自己的內容就好,至少要找遠雄一起解決吧?
俗話說"冤有頭,債有主"我認為在叫永慶拆招牌的同時,不能讓遠雄置身事外,另外給遠雄的函文也提到,永慶招牌是最近才設,請他提出說明過程的合法性在那?
至於"賠償金"或什麼?這我不懂也從來都沒意見!
2012-06-29 22:46 · 23樓
🔧 本帖最後由 小當當 於 2012-6-29 22:49 編輯


c06f04 發表於 2012-6-29 21:39
不必姑且相信!不過我最後一次回覆你,因為看了你的文,我心情難過,感受不好!也許你無意,但我感覺不到誠 ...


若是無心抓您語病請見諒, 公共議題討論之外, 那私人領域的情份是長久的, 彼此不必去在意執著一直的爭論, 也自我期許未來處事更加圓融 :)
2012-06-29 23:22 · 24樓
小當當 發表於 2012-6-29 22:46
若是無心抓您語病請見諒, 公共議題討論之外, 那私人領域的情份是長久的, 彼此不必去在意執著一直的爭論, ...


招牌的事有什麼好再辨的!
有些人連律師的正式說明都說狗屁!
自己解釋才通!OK!住戶反彈陳情!先給管委會一棍子!
遠雄前次公文說有委員協助永慶設置招牌才是事件重點!
為什麼委員會有人死命維護,還看不懂嗎??
2012-06-29 23:34 · 25樓
🔧 本帖最後由 哈哈笑 於 2012-6-29 23:40 編輯


最近為了桌球桌一事整個家族及社區可謂沸沸揚揚,身為住戶之一的我,,心情真的好沈重、好難過,我是很愛哈哈大笑的哈哈笑,,已快笑不出來了~

1.購置桌球桌是經由管委會表決同意購買,並與現有課程時間不衝突下開放使用,既可使愛好桌球者來運動,,韻律教室又可在閒置時間提供住戶使用,,這不就是雙贏嗎?若真有其它擔心,,可以利用打桌球時間至現場了解,,一解心中疑慮,,可避免用猜測的心理來影響自己或他人的心情~

2. 我的工作月薪不高,,收入有限,有熱心委員或住戶幫我們省錢,,說真的我很高興,,說『購置桌球桌的售價是任由委員及其老公隨便開價』這種傳言真的挺傷人的,, 我們社區以後還能買的到物美價廉或低於行情的物品嗎?最後損失的是誰?是我們住戶自己不是嗎?


社區6月份水餃聯誼會一人繳100元,,大家吃的不亦樂乎,,飽到快走不動,,當天水餃皮也是熱心住戶以〝批發價〞跟認識的批發商買來的,,便宜又好吃!

『購置桌球桌,,是因為委員自己想打』.....辦水餃趴是委員自己想吃水餃囉?太辛苦了吧..還要起早親自去菜市場買食材,,提3、40人要吃的食材…………


京都有太多善良又可愛的熱心住戶了!不實傳言就此停住吧,,還給京都一個和諧與寧靜的幸福社區!

一年半前我們舉家從中和移民來北大-大學京都,因為愛北大網站讓我們結識了很多京都的芳鄰好朋友,家族的氛圍溫馨融洽,大家無私分享,我每天都想上家族來看看大家,和大家哈啦,好不熱鬧呀, 若一天沒上家族..心裡總惦記著它, 因為有這股濃濃的人情味我們還驕傲的自稱是京都三合院,為了使京都家族榮登愛北大家族的第一名,,大家更是齊心協力共同完成了這項任務!這股向心力真的好讓人感動~好朋友們,,加油!我相信這一天我們 一定還回的去~

京都,加油!!

一個住戶的心聲-哈哈笑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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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30 00:06 · 26樓
辦水餃趴是委員自己想吃水餃囉?


哈哈哈 ...這個有梗 {:4_140:}
2012-06-30 00:17 · 27樓
🔧 本帖最後由 小當當 於 2012-6-30 00:23 編輯


祥龍 發表於 2012-6-29 23:22
招牌的事有什麼好再辨的!
遠雄前次公文說有委員協助永慶設置招牌才是事件重點!


當然知道事情的起因為何, 但不是說我自己要學習處事圓融嗎? 事情結果能達到期望且為大眾利益就好, 至於有人曾經失誤過的, 是無心或有意, 只希望及期許是個經驗及借鏡 ~

也許這是社區成長的其中一段?!
2012-06-30 01:19 · 28樓
嗯~ 由這件事情可看出~~ 默默熱心幫社區做事的一群人~~
沒支持鼓勵就算了~ 還惹了一身腥~~

所以~ 請問~
傳出此聞者~ 您有為咱們京都~ 做了什麼有益且具有建設性的事嗎?
2012-06-30 09:53 · 29樓
哈哈笑 發表於 2012-6-29 23:34
最近為了桌球桌一事整個家族及社區可謂沸沸揚揚,身為住戶之一的我,,心情真的好沈重、好難過,我是很愛哈哈 ...


{:6_314:} 感謝哈哈笑的熱情相挺~
安啦!我不是那麼容易被打敗的人, 更何況京都還有很多美好的事物在等著我勒...
所以, 請大家不要再為這種事情生氣, 划不來滴~~我相信老天自有公評~
會出來澄清...主要目的是為了要讓不知情的住戶了解真相,
如果看了我的發文還無法理解, 我也就莫可奈何了~~
我今天會帶著榮哥的匯款單據參加管委會, 這其實不是我會或我想做的事, 但...事出無奈呀~
希望還抱持懷疑態度的住戶, 睜大眼睛看清楚~~~
2012-06-30 10:01 · 30樓
小都都 發表於 2012-6-30 01:19
嗯~ 由這件事情可看出~~ 默默熱心幫社區做事的一群人~~
沒支持鼓勵就算了~ 還惹了一身腥~~



{:6_314:} 謝謝小都都的相挺~~
誠如我在發文中所言: 人在做, 天在看, 我只要問心無愧, 也就沒什麼好怕滴~
只是覺得這樣散播謠言, 惡意中傷, 到底有什麼目的? 這是我百思不解的地方呀~~~
2012-06-30 10:05 · 31樓
🔧 本帖最後由 圈雪 於 2012-6-30 13:55 編輯


怎會這樣.....{:10_622:}

我們京都人的特質是和樂與熱心{:10_617:}
所以我想這樣的傳聞
一定是見不得京都好的外人在搞破壞京都人的和諧....{:10_603:}
京都三合院的芳鄰們,我們不要中計受到分化
好好珍惜這份別的社區無法享受到的特質...{:10_604:}


2012-06-30 11:41 · 32樓
只是覺得這樣散播謠言, 惡意中傷, 到底有什麼目的? 這是我百思不解的地方呀~~~

"劇情錯綜複雜...
究竟是命運無情的捉弄還是??且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13_784:}
2012-06-30 13:45 · 33樓
桃莉 發表於 2012-6-30 11:41
"劇情錯綜複雜...
究竟是命運無情的捉弄還是??且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


哈哈!!應該是看不下去吧!!

人在做!!天在看!!

亂放話的人,一定有有報應的!!

不是不報,時機未到!!

我愛京都!!加油!!
2012-06-30 19:56 · 34樓
蔡孟哲 發表於 2012-6-29 18:07
昨天晚上的吵架聲中,我聽見他們說:管委會同意購買,但沒有同意讓你們打球啊...




實在太好笑了!
下次他們又會說
"管委會同意你們可以發球
但沒同意讓你們接球啊..."
2012-07-01 03:23 · 35樓
榕姐...本來就是隨便亂開的價格呀,
不然怎麼可能這麼便宜...!!哈哈~
{:1_768:}
2012-07-01 10:42 · 36樓
🔧 本帖最後由 Lianne 於 2012-7-1 13:17 編輯


好久沒上家族~~怎麼,,,,{:5_238:}
一件美好的事,,,,演變成像是一件~~"京都'恐怖事件"!!!!!!{:5_246:}
這對"社區的文化"實在是一種傷害~~~我還想在~京都三合院"~
和鄰居們一起飲茶.飲咖啡.飲酒,,,作樂,一起哼唱民歌,,,一起做菜,,,
一起種菜,,,一起玩,,還有一起運動,,,!
我感謝熱心鄰居對社區無私的奉獻~(像..此次榮哥協助代購球桌,,或旺來大哥為大家整合的開心農場,
及每次為社區活動辛苦籌備的住戶們,,,這真的是我們大家的福氣!{:4_153:}
如真有那些不良的謠言(希望沒有),在社區蔓延~~~
我想可能是生活太乏味,或太無聊,,,,到底是隨,,,下次找他一起來唱民歌啦~~
2012-07-01 12:50 · 37樓
🔧 本帖最後由 蔡孟哲 於 2012-7-1 13:16 編輯


球桌是大家的,在俱樂部遇到就約 女也 打幾場球,放幾個高球給她殺個痛快,就開心了啦!

[黃金雙打]也可以喔!
2012-07-01 20:47 · 38樓
榕姊是一位大公無私的人,服務熱忱與情操令人敬佩。我們與榕姊不太熟(應該只在一樓見過一次面),上上週訂芒果時,因為回報買二箱12粒的有一粒爛了,另一粒太小粒,榕姊二話不說馬上要送二粒到我們家補償,害我們很不好意思,最後因為我們已經回台北,榕姊還將之放在大門口警衛室的冰箱交代我們去拿,這樣的服務熱忱是令人感動的。
敬告各位京都芳鄰,好鄰居不易多得!
2012-07-02 11:27 · 39樓
圈雪 發表於 2012-6-30 10:05
怎會這樣.....

我們京都人的特質是和樂與熱心


{:6_314:} 謝謝圈雪的相挺~~
對呀! 京都有很多熱心的好鄰居, 如此一個和樂融融的社區, 是不可多得的...
我們一定要站出來捍衛, 絕不容許有人撕裂~~
2012-07-02 11:36 · 40樓
桃莉 發表於 2012-6-30 11:41
"劇情錯綜複雜...
究竟是命運無情的捉弄還是??且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


{:5_276:}
謝謝桃莉神來一筆, 讓大家輕鬆一下~~~
但...還會有續集嗎???? Oh No...........{:4_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