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縣政府衛生局規定,民間救護車收費標準,基本出車費為300到700元,超過5公里、每公里再加收20元,里程數計算是從病患出發地到目的地距離乘以來回兩趟,再加上兩位隨車人員(包含司機),必須是經過救護技術員(EMT)教育訓練的合格救護員,以初級救護技術員來說,每人每小時費用為300至500元。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dec/26/today-complain1-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