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豪雨不斷, 颱風接連而來
各地因風雨超標而停班停課的情形時有所聞
你服務的單位對於豪雨颱風停班期間的薪資給付情形為何?
可以6/12豪雨上午10:00宣布停班, 午後2:00離開工作崗位為例...
6/12當日給薪!!
10:00宣布後,確認訊息(北市10點多,新北市11點多)及公司禮節(請示老闆)後,快12點才放人,所以不補!!
但若是颱風假或假日來加班,我們是五小時以上給一天薪資加一天補假
繼續上班,加給一倍薪資...但一年的天災假只有一天,其他的用特休或事假來補
連一天天災假也沒有~
扣年假,沒年假的扣薪...以事假扣薪
不過不影響年底的考績...(不在事假一年14天內的規定中)
看了又看公司的規定和勞基法有沒有相抵觸
居然沒有~因為勞基法有寫一定要放,不得強迫上班
但沒有註明非給薪不可...
沒有補假 也沒加班費~
當作沒這回事~
當天北大淹水 我一大早還涉水上班
從早上七點做到晚上八點
超累的.........
我們本來就沒底薪,
只是私休我得要調特休補,超過還得扣 $ (亂過份的)
公告放假,就省一天囉!
就算加班嘍...工作多少小時,就累積多少的休假時數,時數可以累積,想放假就拿來扣時數,想拿錢也是拿時數來扣。
雖然說沒有法律規定企業一定要給薪 但不給薪就太摳了
無薪假! 放到爽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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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老闆給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