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nghong2266 發表於 2012-6-16 09:29 
之前在抽機車格就有說明一機車格可放((兩台腳踏車)).但最近有開出勸導單??請問這是否該討論或正視規劃腳踏 ...
1) {:4_160:} 很抱歉! LKK不會騎腳踏車&摩托車等機械產物, 所以不是很關心此議題{:4_160:}
2) 但, 仔細看了公告, {:7_447:} 只要不超出格子線啊?!{:12_668:}
3) 可否請參閱[停車場管理辦法]{:7_344:}
4) 個人是認為 最高指導原則: 只要沒有妨礙到他人權益 & 安全 & 整潔觀瞻, 應該請 物管 跟 管委會反映, 這樣家人心愛的2台腳踏車應該不分離才是ㄚ!{:3_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