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彈琴擾鄰 警憑錄音就開罰
2012-06-15 / 聯合報 / 張祐齊/新店報導
新店區王姓婦人3個小孩在家中彈鋼琴,被樓上黃姓鄰居檢舉,鋼琴琴聲是噪音,警方接獲檢舉,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開罰2000元。王姓婦人認為警方未到場實際測噪音值,僅憑檢舉人錄音光碟就開罰,太過草率,以後誰還敢彈鋼琴。
新店警分局副分局長黃明冠表示,因鋼琴聲、狗吠聲等屬於非連續性音源,警方根據證人提供的錄音光碟,依據社秩法製造噪音妨害公眾安寧,處罰鍰2000元。若王婦不服,可向簡易庭聲明異議。
環保局副局長張旭彰說,連續性噪音等音源,例如工廠、擴音器等噪音才屬於環保局職權,環保局會派員到場測量分貝值,超過才罰。
王姓婦人說,去年9月鄰居抗議晚上7時她家的鋼琴聲噪音擾鄰,希望9時以前停止彈鋼琴。經管委會協調彈鋼琴時間,雙方暫時達成協議,平日下午4時到晚間9時可以彈,周休二日上午11時到下午3時,晚間6時到9時。
為了鄰居安寧,她還將鋼琴包覆做隔音設施,鋼琴下方也鋪設地毯,還做防震墊。但3月底卻接獲警方通知做筆錄,5月25日就被開罰2000元。她認為不公平,向新北市議員金中玉投訴。
王姓婦人表示,鄰居密集請警察到家,害她得憂鬱症,大女兒也得了焦慮情緒症,只好準備搬家。
新北市議員金中玉說,警方不能只依對方證人和錄音光碟就開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