鬱金香 發表於 2012-6-10 08:51 
好像每年都被討論@@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3166&extra=&page=1
鬱金香大, 您所提的那篇是討論腳踏車騎上藝術大道的問題
藝術大道上其實並無「自行車專用道」
只有「自行車與行人共用道」, 告示牌上並有標示「行人優先」字樣
自行車應禮讓行人, 理所當然
愛北大網站上對這題目的討論, 包含您所提的那篇, 確實多不勝數, 容不贅言
這篇所討論的那位「仲介」之所以變成眾矢之的
主要是因為他騎上來的是機車
有朋友說當事人自稱是「電動」車, 言下之意是自認電動車不算機車
但如果這些朋友們看到的和我所見是同一輛的話
那這輛車根本就是機車外型, 不論重量或速度, 絕對不輸給50cc小機車
這樣的車蛇行在藝術大道上, 當然不妥
但當事人即使已經被車道哨點名制止
卻仍我行我素
這棟樓, 就是在討伐這個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