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 輕鬆過生活 的文章
請大家寫信給縣長吧! 因為已經半個月來多次打電話, 110也打, 縣府也打, 還推卸責任呢!
這是台北縣警察局來的回覆公文,
其實已經處理多時, 未獲警局之適切處理!
原文照登如下:
寄件者: 謝宿林 <[email]f92977@tcpsung.gov.tw[/email]>
主旨: 三峽鎮學勤路178-180號前
日期: 2010年9月20日,一,下午5:50
主旨:有關台端陳情反映本轄三峽鎮學勤路178-180號前人行道機車、腳踏車違規停車乙情,查處情形復如說明二,請 查照。
說明:
依據臺北縣政府人民陳情案件(案號:紙0990913115)辦理。
本分局已派員加強該路段違規停車取締於99年9月15-19日共取締12件,並持續規劃編排取締違規停車勤務,以維護用路人權益。
查該址前人行道為該社區大樓退縮空間(遠雄藝術大道),為該社區私有土地,請該大樓管理委員會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自行妥適管理維護。
上述警察單位明顯推卸責任! 社區半個月內已經多次打電話給警政單位,一直未獲妥善處理,請所有住戶一起來督促警察單位, 請寫信給縣長信箱,
http://talk.tpc.gov.tw/indexEmail-1.jsp#
而且三峽北大整個地區竟然沒有拖吊機踏車的設備, 明顯縣府有失責之處!
集合眾人力量才能讓社區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