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心網友回覆:
剛剛和城鄉局王科長電話溝通,城鄉局對夜市移至敦園隔壁空地營業和在中華電信機關用地營業視為同一行為,開罰或斷水斷電的時間點皆為7月3日以後.
7月3日以後
重點該不會是"以後"兩字吧
真是..........唉~~~
威廉大 問題是他擴大了 而不是把原本移過來的話 那這樣的行為 已經跟原本勸導單所指的地方不同了吧
1.地點不同
2.規模不同
3.而且又偷挖暗管排廢水
那原本的勸導單還有效嗎
感覺政府現在就是用勸導單當好人,如果業者做甚麼更過分的事,砍樹之類的啦,也還是勸導單
這個政府喔 暈倒
5/30 市長信箱回覆:
回覆內容: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 您致市長信箱陳情本市樹林區大義路學勤路口旁機關用地設立非經合法登記之攤販臨時集中場(北大幸福夜市),因涉及多個機關,經統籌彙整,在此向您一併說明:
有關合法性及取締裁罰處理內容如下:
「北大美食廣場」設置地點為現行臺北大學社區特定區之機關用地;於該用地上從事商業行為,已違反都市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定,本府城鄉發展局業依101年4月30日召開之「臺北大學社區特定區內機關用地設置夜市相關問題研商會議」結論,以101年5月2日北城開字第1011692502號函請違規人限期改善,並副知土地所有權人善盡都市計畫法第79條規定課予土地所有權人應維持土地合法使用之法律義務。(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開發管理科賴振昇本市境內1999、02-29603456 分機 7032。)
經查該「北大幸福夜市」為非經合法登記設立之攤販臨時集中場,區公所已於4月16及5月1、4、7、14日於現場採証,並將資料檢送相關單位;另該業者疑似整地闢建停車場乙節,經查並未向交通局提出申請,已函文告知地主及相關單位妥處。(新北市樹林區公所經建課勾貴英02-26812106 分機 2611)
有關交通、噪音、環境等污染之處理內容如下:
有關您反映案址治安隱憂部分,警察局目前已針對北大特區規劃巡邏、路檢等勤務,防制竊盜、飆車等行為,若您有發現違法行為,請逕撥110,警方將立即派遣巡邏警力前往處理。
另查案址為私有土地非屬道路用地,並無「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1項第10款規定,未經許可在道路擺設攤位之適用,警方執行取締依法無據。(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樹林分局行政組 聯絡電話:02-26872911 警用2573 承辦人:巡官 陳世。)
環保局目前於案址營業時段,均派員加強該區域查察,日前已對該夜市環境髒亂及油煙逸散影響環境衛生部分,已分別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空氣污染防制法各開立1張罰單,並要求攤商自治會及各攤商加強四周環境清潔維護及加裝油煙處理設備,維護周遭環境品質。
另現場並未發現有明顯噪音擾人之情形。爾後臺端若發現上述環境污染之情事,請多利用本局公害陳情專線2288-2327反映。(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環保稽查科第一股胡淑梅02-26874446 分機 70)
消防局於101年5月15日派員前往查察,該場所大義路入口處擺放滅火器5具,檢查人員已對現場工作人員進行滅火器使用及用火用電安全宣導,以維護公共安全。(新北市政府消防局火災預防科傅正芬02-22535110 分機 6152)
如您對於上述說明有更進一步了解之需求,亦可電洽各單位承辦人員,讓我們為您提供更詳盡之說明。謝謝您來信與指教,並祝您 健康愉快!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公用事業科陳莉菁本市境內1999、(02)29603456 分機 5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