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後由 rainbow 於 2012-5-30 16:39 編輯
樹林區公所曾在採訪以及發文中華電信 建議地主中華電信採用下列措施
1.設立告示牌
2.停電
3.沿地界設立有開口的圍籬
今天打去中華電信行政管理科89415711詢問為何不見動作
黃科長表示已經回文公所 他們不便這樣做 有法律風險
我問停電或許在法院判決租約終止前有問題 但設立告示牌和有開口的圍籬應該沒問題啊?
黃科長表示 不方便 有風險
我又問:如果設圍籬的建議 你們覺得有風險 那居民會再去找法律顧問看看到底風險在哪
是不是真的如中華電信的大律師所言 真的連有開口的圍籬都做不得
黃科長答:設圍籬會讓人家進出不方便 有違法風險
我又問:那設立告示牌總沒問題了吧
黃科長答:要去找區公所設立 他們沒公權力
我說:但你們是地主 我們會同步要求公所與地主 我只想問 設立告示牌有這麼難嗎?
黃科長:你們網站和新聞都報告過了 大家都知道違法 應該不用再設了
我說:就是沒有人人都知道才需要他們設告示牌 難道上新聞大家就會知道嗎?那我去中華電信門口舉牌布條
看看有沒有辦法透過新聞讓人人都知道違法好了
最後 黃科長還是沒給答案 一直要我們去找公所設告示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