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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星期區權會

2012-05-30 14:53 · 樓主
上星期區權會因故無法參加, 深覺可惜. 請問各位芳鄰區權會上有什麼事 (譬如新任委員, 表決事項, 高興的事, 看不過去的事, 重要事項....等) 可以share 給小弟的嗎?

感謝~~
2012-05-30 16:51 · 2樓
呼~ 我們社區竟然有此密室 而且有設備了!!

真不敢相信阿


另~ 七條事件是啥 願聞其詳
2012-05-30 17:29 · 3樓
當天的當選委員名單及投票結果
2012-05-30 19:08 · 4樓
V怪客 發表於 2012-5-30 17:00
七條事件,說穿了就是當天議程有排第七條,但許多住戶手上的單子沒有第七條.
本來也不是什麼嚴重的事情,可 ...


可否知道第七條是啥?
2012-06-02 21:05 · 5樓
🔧 本帖最後由 fabius 於 2012-6-2 21:12 編輯


聿榛爸 發表於 2012-5-30 19:08
可否知道第七條是啥?




第七條議題,
說穿了就是不符合議事規則!
可以達成浪費掉所有人時間的結果!
請主事者把您手邊的原文PO上來?
我是看當場沒人發現或是刻意操作?(不得而知)
希望主事者不要敷衍行事,
我生氣的是雖然你們說你們不是立委(先築下防火牆),
但這不是無責任體制,
一年下來也該了解會議的規則才好服眾,
一年前不了解可以體諒,
但一年後有這等重大瑕疵,
會毀了出席住戶苦心參予的結果!
我當日不提就是要害議事結果無效囉!(當日我本想去裝e-Tag,不開這個會了)

還記得,過去這一年管委會內部紛紛擾擾,
有人總是在說"主委(前)總是在開會的時候突然拋出個議題就要大家表決...",
這件事我幫您注意了喔!
現在(物換星移之後囉),我在區權人大會,給遇到同樣的場景,
我擔心的是...這已經形成了慣例,而我們都認同或默許他發生了!
我希望不是,在還來得及之前出手吧!
我相信絕大多數的住戶是希望自己買到一個好社區、遇到好鄰居,
但是如果議事不上軌道,權力與財力就有機會被合法的濫用,
平時LDS開心就好!議事進行還是中規中矩比較妥當吧!

當日第七條算是議事規則錯誤的累犯,
在第三條就已經是錯誤的先例了,
第三條所要表決的是【芳療室】與【媽媽教室】的使用改變,
這是兩個物件,獨立的使用改變,沒有理由放入一條議題,
我也提了,當場台上的有給解釋,我沒有滿意這個答案,
沒有議場會把兩個獨立表決的議題放在一個議題的,
既然是兩個議題就應該分開,而不是看似一議題,實質上是兩個議題,
我不質疑委員們的用意、但我期望先有正確的議事程序,
這樣才會有好的會議品質,
有好的會議結論,也才站得住腳。

回過頭來說,這消失的第七條,我不是要讓它消失的,
是他本來就應該在臨時動議提出來的,
就讓它回歸本為吧,
因為臨時動議會經過附議的程序來讓動議的議題合法的端上檯面,
不論是作業疏失或是其他因數...,
當時大家大約是被冗長的會議給沖昏了頭,
如果不怒指【詐胡】,誰會重視其嚴重性!
多有得罪囉!請見諒!

至於,媽媽教室、芳療室的用途,個人認為還是要給社區女性維持福利才是,
因為,女性朋友有些壓力與辛勞是比男性付出得艱辛許多,
果真有消失的密室,那就把消失的密室好好地規畫吧。
2012-06-02 22:01 · 6樓
V怪客 發表於 2012-5-30 17:00
七條事件,說穿了就是當天議程有排第七條,但許多住戶手上的單子沒有第七條.
本來也不是什麼嚴重的事情,可 ...


是沒有一位住戶手中有第七條,
當場已經詢問過了,
沒有一位住戶站出來說他有(除了委員手中).......
如果您在現場應該相當清楚,
嚴不嚴重之說我就不甚明白囉!
2012-06-02 22:06 · 7樓
以下兩點也是很重要:
1. 沒有開會結束時間。
2. 六條議題只有標題,沒有說明。
2012-06-04 00:00 · 8樓
真的有點深澳
2012-06-04 21:02 · 9樓
fabius 發表於 2012-6-2 21:05
第七條議題,
說穿了就是不符合議事規則!
可以達成浪費掉所有人時間的結果!


期待您 有朝一日也能直接出任委員為社區服務 為大家把關^^


委員會的確成立一年了 大家雖有心為社區服務 但不見得人人都瞭解議事規則或相關法規
每一年 管委會都會換一次新血

有能力的您 不如明年跳進去為大家服務吧
協助社區建構更完善的制度
讓社區運作 長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