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上出門時 搭電梯遇上一施工人員叼著菸 令我非常生氣 前幾回搭電梯也都聞到,一直找不到是誰
所以車子 開到出口 馬上跟警衛說 去把那人揪出來罰錢(施工契約有這一項)
剛回來 我去大廳確認一下 說有告知並罰錢了
希望各位鄰居 下回碰到這種事 一定要說出來 一方面維護社居品質 二方面增加公共基金(請大家記住今天日期,改天看物業公司是否有將這筆錢納入公共基金)
PS: 施工者 占用電梯太久,也可以罰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