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後由 寧靜海 於 2012-5-17 17:43 編輯
麥克 發表於 2012-5-17 17:29 
春城旁那塊地應該也是公有地對吧 ? 地目是. 那個好像不是私有地
停車場變夜市不就是好庭車公司的賺錢絕招嗎?
而且早在2006年高雄市的八德夜市就是一個例子。
停車場變夜市 業者搶商機賺錢 違規!
http://www.ctitv.com.tw/news_video_c16v79793.html
2012-04-22
許志銘、吳怡萱/新北市報導
持續追蹤北大美食廣場,這裡白天沒有擺攤,冷冷清清,但清楚可見,地板上劃的攤位格,原本應該是停車格。原來業者向中華電信承租作為停車場,卻擺攤做生意,就是看準地段緊鄰住宅區和台北大學,人潮多商機無限,違法架設夜市,而業者也大方坦承,就是想賺錢。
停車場變夜市 高雄市民抗議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property/20061013/2952708
2006年10月13日
【涂建豐、林振義╱高雄報導】
臺灣銀行將高市八德路與開封街口的停車場租給民間業者經營,但業者卻企圖將該地變更為夜市,利用中秋連續假期整地砍樹,還大肆招商,準備下周一開幕;附近居民唯恐夜市破壞居家安寧,五十多名民眾昨到場抗議。高市交通局強調停車場不得變更他用;台銀則說若有違約行為將解約。
土地不能變更使用
高市議員趙天麟與五十多名民眾,昨早在台銀停車場召開記者會,質疑台銀以每月六十八萬八千八百八十九元價格租給「濃厚家公司」,官商勾結;附近住戶黃秀玉說:「夜市一開,社區安寧衛生都沒了。」
業者還已印製商傳單,內容指十六日「八德觀光夜市」將開幕,每周一、三、六營業。負責招商傳單的蘇先生說:「攤位一格一天一百五十元。」
高市交通局科長高鎮遠說,依《停車場法》規定,停車場不能變更他用,不改善就罰三千至三萬,嚴重則撤銷執照。建設局市場管理處長汪順乎也說,不會核准停車場當市場。台銀高級襄理高順風解釋,台銀與居民立場一致,若有違約行為即解約。
記者會召開時,濃厚家負責人陳秀鳳的弟弟陳建榮正在現場施工,趙天麟上前質問為何要違法開夜市,陳罵趙天麟作秀,「做什麼是我家自由,你去告啊!」民眾則齊聲回罵:「土匪。」
《蘋果》記者事後查詢夜市開不開?陳回說:「不做了!」
停車場變更夜市違法表
◎違反法律
《停車場法》第11條、第35條規定,須依設置計劃使用,否則開罰
◎處理方式
經主管機關通知限期改善而屆期不改善者,處負責人台幣3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廢止其停車場執照
《資料來源》:高雄市交通局
後來這個夜市真的不做了嗎?沒有!台灣銀行後來跟業者解約,市府也撤銷停車場登記並開罰,但這個400個攤位的夜市還是撐了超過半年,用違法途徑幫自己的口袋賺進大把租金。
有沒有覺得很像現在的狀況?
所以春城大砌社區旁邊的停車場用地(目前就是好庭車經營)以及萬寶隆社區旁邊的公車轉運站預定地,有沒有可能變成夜市呢?住在夜市旁邊,真的很「幸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