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yet 發表於 2012-6-8 14:39 
今天去問物管的主任,是否可以在大門內側貼海報宣導請大家不要去非法夜市消費,可能這個物管剛來還是其他原 ...
內容若是用 [大學風呂管委會建議住戶, 避免前往政府公告的違法夜市場所] , 這樣就沒有問題的.
建議本身並無強制性, 且該夜市場所確實為政府公文明文宣告的違法場所, 這樣寫就沒有問題了.
但是, 若是用[請勿], 或[禁止]的字眼, 就比較麻煩的...
這個建議我已經向委員 Ching提過, 據說今天是管委會的例會, 也許會列入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