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後由 violet 於 2012-5-14 22:41 編輯
今晚與女兒一同下樓領團購的泡菜,
進電梯,地上有一團垃圾,
女兒撿起來,問:馬麻,怎麼會有垃圾?
我攤開看,是這張公告~

我該如何回答女兒呢?
因為社區有住戶沒有公德心,亂丟垃圾嗎?
還是回答有住戶因為抗議公告內容,所以把公告撕下而且亂丟嗎?
對於這樣的情況,很無言。
算一算,這張公告在本棟已被撕毀三次,
剛去拍的這張已是第四張了,會不會太誇張啦!
對於撕毀公告的住戶,真不知該說什麼,
如果無法遵從集合式住宅的規範,
不如,
就去住一般公寓或電梯華廈,或者獨棟獨戶的透天吧。
更何況,這張公告說的是"消防法規",
即使是公寓或電梯華廈也要遵守的,
不知住戶還有什麼好抗議的呢?
一再以非理性方式毀損公告或在公告上加註"十十人一十"(請以倉頡輸入法解碼)又有何益呢?
享受了集合式住宅的權利,那麼對於該盡的義務及該遵守的規範,也該尊重,
莫以個人本位主義為優先,
合己意的就對,不合己意的就錯就不合理,
世界不是繞著你一人轉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