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橫行樹林收費站...螃蟹哥

2012-05-14 20:02 · 樓主
從便道上去的,
橫行樹林收費站...螃蟹哥


{:7_435:}
2012-05-14 20:17 · 2樓
{:7_435:} {:6_301:} {:5_286:}
2012-05-14 20:25 · 3樓
真是的
自己不要命
也不要抓墊背的
2012-05-14 20:29 · 4樓
真的是相當危險! 這影片可以寄去檢舉吧!
2012-05-14 20:38 · 5樓
哇~~~這....這...這...這太猛了{:4_88:}
這要是出了事情可不只是一車幾命啦~~~
2012-05-14 20:41 · 6樓
This is one reason that my country is having problem moving forward.

No respect for the law, other people's life, nor his/her own life.
2012-05-14 20:53 · 7樓
結果跟違法北大美食廣場一樣,幾乎同一個時間上了民視新聞。
http://news.ftv.com.tw/NewsContent.aspx?ntype=class&sno=2012514S07M1
2012-05-14 21:12 · 8樓
不要命的行為....害人又害己...{:4_120:}
2012-05-14 21:42 · 9樓
很誇張ㄝ~~~拿生命開玩笑
2012-05-14 21:43 · 10樓
Lavo 發表於 2012-5-14 20:29
真的是相當危險! 這影片可以寄去檢舉吧!


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粥!!
2012-05-14 21:47 · 11樓
直接檢舉啦,不然遲早出人命
2012-05-14 23:05 · 12樓
太囂張了吧,
偶爾用一次回數票或是零錢也不會多麻煩
安全卡重要啊..
2012-05-14 23:19 · 13樓
太恐怖了~~
我車子也有裝ETC,不過經過從便道上去的時候,就乖乖走最旁邊那個...
車上當然也會準備零錢、回數票。
2012-05-15 00:02 · 14樓
可可的爹 發表於 2012-5-14 21:47
直接檢舉啦,不然遲早出人命


++1...........
2012-05-15 00:12 · 15樓
{:5_246:}太誇張了!!
2012-05-15 01:59 · 16樓
放心,他會付出三千六的過路費代價,因為有錄影舉發^_^
2012-05-15 02:41 · 17樓
好樣的螃蟹哥!{:5_231:}
顯然螃蟹哥不知道螃蟹翻過去的滋味!{:5_218:}
2012-05-15 06:12 · 18樓
不能只罰錢了事
應該要以公共危險罪送辦{:4_95:}
2012-05-15 07:25 · 19樓
不要害我們不能走便道
跨一個車道就很誇張了
還來整排的
丟臉喔~
2012-05-15 08:36 · 20樓
最討厭這種人了,自以為是的自私鬼!


為了自己方便,枉顧別人生命財產安全,

今天是他走運,若出事怎麼辦?

和洒駕的人一樣可惡,絶不可輕饒!

根本是找死、蓄意謀殺,還要別人墊底!可惡至極!{:4_95:}{:4_214:}

2012-05-15 08:39 · 21樓
{:1_752:} 超誇張
借分享喔
2012-05-15 09:12 · 22樓
ETC只省下二元而已...罰單何止百倍~

螃蟹哥別這樣...我幫你找38元的回數票來買...一樣有省到~
2012-05-15 09:41 · 23樓
🔧 本帖最後由 小柚子 於 2012-5-15 11:41 編輯


螃蟹哥已經上TVBS新聞囉^_^


走ETC收費 國道螃蟹哥橫闖11車道
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no=anita198920120515081702

國道上頭竟然上演如此驚險的戲碼!就在14日中午12點左右,新北市一名駕駛開著一輛載有桶裝水的小貨車,從樹林收費站旁便道上國道,隨即從外側車道橫越11個車道,最後從最內側的ETC收費口通過,誇張行徑全被後方的行車紀錄器拍了下來,還被封為是「國道螃蟹哥」。


高速公路上,一台車鄰著一台車,在各自的車道上向前奔馳,突然眼前有輛車,好像跟大家開的方向完全不同,仔細一看,一輛滿載桶裝水的小貨車,竟然在收費站前橫跨車道,直奔ETC收費口通過,算一算,小貨車從最外側車道直闖最內側的ETC的通道,一口氣就橫跨11個車道,誇張的過程,全被後方的行車紀錄器清楚拍下還PO上網,網友封駕駛為「國道螃蟹哥」。


不少人批評這「螃蟹哥」這樣的開車方式,實在是危險又離譜,其實頂多切到回數票車道而已,他竟能切到ETC車道,不只是史上最「牛」駕駛,而且簡直「目中無車」,警方看過這段影片也直搖頭,認定駕駛並沒有依規定變換車道,已經違反「高速公路交通管制條例」,最高可以處罰6千元。


但罰錢事小,要是「螃蟹哥」真的和其它車輛撞上,貪圖方便的後果,恐怕難以想像。

◎畫面翻攝YouTube
2012-05-15 10:54 · 24樓
雖然它不是為了逃避收費走便道,但它走便道後的行為更危險{:13_801:}
2012-05-15 11:01 · 25樓
螃蟹哥上遍各大新聞台,真的太厲害了...

老實說針對便道車輛,已經開放外側車道給小客車通行,怎麼可以為了走ETC車道橫跨11個車道,根本是在玩命!
2012-05-15 11:37 · 26樓
看來是因為公務車?! 不能用回數票報帳?! {:4_144:} 所以異想天開橫行? 這樣的駕駛應該不只要被罰3600, 更應該要吊扣吊銷駕照
2012-05-15 11:40 · 27樓
andy826 發表於 2012-5-15 11:37
看來是因為公務車?! 不能用回數票報帳?! 所以異想天開橫行? 這樣的駕駛應該不只要被罰3600, 更應 ...


對,是小貨車(桶裝水){:4_187:}
2012-05-15 11:42 · 28樓
andy826 發表於 2012-5-15 11:37
看來是因為公務車?! 不能用回數票報帳?! 所以異想天開橫行? 這樣的駕駛應該不只要被罰3600, 更應 ...


為什麼這麼危險只罰3000???? 這比超速危險不知道多少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