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後由 芃芃超人 於 2012-5-13 23:37 編輯
之前記得在電梯裡有公告一位媽媽牽著女兒從車道走出來的照片,
我覺得算是蠻嚴厲的警告了,因為只要是認識當事人的鄰居,一看就知道是哪一家的,感覺有點丟臉,
當事人應該會收斂才是;想不到就在5/11週五晚上約19:00多(前天),我跟家人騎機車從大雅路出來時,我又看到一位媽媽抱著女兒從大雅路汽車道走下去,我不確定她們是不是之前電梯公告過的那對母女,只是我覺得為何大家還是為了貪圖方便而不願意遵守大家規範的事呢?繞路是真的有所不便,但是這樣真的讓人感覺很自我....有這麼樣的不方便的話,不妨可以向管委會提出,不然這樣依然故我的芳鄰,實在讓人覺得很「三條線」耶!還會拖累了當班的警衛,實在太自我中心了吧~{:5_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