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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勝考真的很關心三峽 連三峽BOO案他也來關心

2012-05-10 23:18 · 樓主
🔧 本帖最後由 rainbow 於 2012-5-10 23:19 編輯


林秘書長新欽:緊急動議案。
動 議 人:王議員明麗等10 人 附 議 人:蔣議員根煌等25 人
案 由:撤銷昌溢股份有限公司申請之「新北市三峽生命園區興建營運BOO 投資計畫」案。
辦 法:請市府依法監督,並尊重民意,以避免民怨

主 席:本案有沒有意見?

周議員勝考:57 號周勝考發言,你要撤銷要怎麼做,議會做決定依法辦理,我是沒有意見,但是我要聲明一下,這個二殯是在上屆97 年度縣政府編列預算,在我們整個臺北縣來尋找建設二殯的地方,然後建設完以後在我們議會的監督之下,在99 年又編列了50 萬來審BOO 案,然後到今天交接政府,那舊縣議會的決議,到今天的決議,那這樣子的政府就不要做了,是不是?你在97 年政府就編列預算來做二殯,因為新北市你要在哪裡建,我是沒意見,你哪個地方反對,我也沒意見,但是板橋我就是反對說讓它再出來,你們有沒有去取締?
主 席:這樣子周議員,這個案子當然每一位議員都有權利可以提案。

周議員勝考:有,我現在講提案是他們的權利,我尊重,但是我是說議會這樣的一個決議,如果說現在又決議在板橋蓋,我們板橋反對;那決議在五股,五股也反對,那好,我請教你,整個新北市的建設要不要建設?你說殯儀館要不要繼續?那不要,我板橋也極力連署,把它遷走,對不對?

主 席:我跟你講,這個案子提出來由他們縣府來研議辦理,研議而已,這不是一個決定案。

周議員勝考:我現在要議會裡面,我是尊重這一屆的議員。

主 席:那你也再簽一張出來,說我來支持二殯的擴建,也可以這樣子。

王議員明麗:黑箱作業,我們根本不同意他們這樣子做,而且我們這個地區選區的議員,我們大家都講了

主 席:不是,這個只是你提案出來,好,2 位都請坐,這個他們是給他研議辦理而已好不好?提案不一定說每一件都要做,不是,你提案沒有錯,提案有連署人這麼多是沒有錯。

林議員銘仁:這個案子已經通過了,因為提案人跟連署人加起來就已經過半,就已經通過了,而且現場也沒異議就通過了,所以就通過,現在只是說通過以後假如說有其他的意見,我們也不反對,但基本上來講,這個案子是通過了,那我們是不是下一個議案好不好?

主 席:通過沒有錯,可是他有窒礙難行的也沒有辦法。
林議員銘仁:這個案子已經通過了,就討論下一個議案,不要浪費大家的時間,因為這個案子已經通過了。

周議員勝考:我們在97 年就編列預算,這樣子下來了。

王議員明麗:請他要提案自己另外去提,這是我們的案子,你怎麼可以講,對不對?
主 席:不是,提案人的表達歸他表達,那個市政府有沒有窒礙難行的話,他市政府要做一個回答,好,這個案子…,那這樣子這個案再提送大會,來,這個當做一般動議案,好不好?

王議員明麗:主席,這有那麼多人連署,為什麼還沒有通過呢?
主 席:不是,你提案的沒有錯,我剛才講沒有錯,可是這個既然大家有意見,我們送審查會,好不好?就很簡單。
王議員明麗:在這裡就通過了,幹嘛還要送請審查會?
主 席:通過了就有人有意見。


王議員明麗:我們大家都有提案,有連署,請民政局照辦就好了。
主 席:這個本來依法就送市府研議辦理,好不好?
王議員明麗:不是,送市府照案辦理,什麼研議辦理。
主 席:他如果窒礙難行,你要叫他做抓去殺頭的事情嗎?送市府依法辦理。
大會議決:請市府依法辦法。
2012-05-10 23:26 · 2樓
🔧 本帖最後由 小柚子 於 2012-5-10 23:47 編輯


{:4_167:}蝦咪?!

表決都過半了,還可以不算數啊?!居然主席說因為"有人"有意見?!

這是甚麼議會啊?!一夫當關,萬夫莫敵?!{:10_629:} {:7_433:}
2012-05-10 23:27 · 3樓
我們的在地議員真的是被欺負
提案明明過半數 沒有異議 議員也說該進行下一個了 還被攔阻成這樣....
2012-05-10 23:30 · 4樓
rainbow 發表於 2012-5-10 23:27
我們的在地議員真的是被欺負
提案明明過半數 沒有異議 議員也說該進行下一個了 還被攔阻成這樣.... ...


在此,對王明麗議員跟林銘仁議員,致上最高敬意。{:10_624:}
2012-05-10 23:32 · 5樓
謝謝王議員及林議員為我們發聲,辛苦了~~
2012-05-10 23:33 · 6樓
主席是誰啊?!
感覺也在幫忙攔阻

我晚上和三峽的朋友聊天時
才說到目前的議員如下屆還要參選的話
只有王明麗議員跟林銘仁議員才值得三峽人投給他
2012-05-10 23:35 · 7樓
感謝王明麗議員跟林銘仁議員....
2012-05-10 23:36 · 8樓
真想罵髒話.....算了我是文明人......那個周xx
2012-05-11 00:37 · 9樓
🔧 本帖最後由 雅麗卡 於 2012-5-11 00:38 編輯


所以意思是
如果殯葬特區的案子有一半以上同意,只要有一個人反對也可以再研議囉??

感覺主席也蠻會踢球的
2012-05-11 06:28 · 10樓
感謝、支持真正照顧選民的王明麗議員跟林銘仁議員
2012-05-11 08:18 · 11樓
那總統大選是不是有人有意見就可以不算呢???
2012-05-11 09:03 · 12樓
我現在才知道~~
會是這樣開的.....{:4_155:}
原來老師教的是錯的!!!!!!!

2012-05-11 09:44 · 13樓
感謝王明麗林銘仁議員

我會把你們名字牢記在心,下次選舉時把這份情還給你們的~
2012-05-11 09:47 · 14樓
這主席是誰ㄚ{:4_101:}
2012-05-11 09:54 · 15樓
為什只有王明麗跟林銘仁發聲悍衛, 其它議員 ? 王明麗跟林銘仁加油, 兇一點, 悍一點, 為弱勢的三峽出頭, 三峽被欺侮太久了, 北大三萬多人當你倆的靠山,其它議員別想打混或被摸頭, 你的一言一行, 都被我们記錄著, 下次選舉就知到結果
2012-05-11 10:08 · 16樓
王議員與林議員加油
經過這一次終於知道哪些議員以及立委在打混了
下次投票大家睜亮雙眼阿
2012-05-11 10:10 · 17樓
感謝王議員{:1_742:}
2012-05-11 10:13 · 18樓
小柚子 發表於 2012-5-10 23:26
蝦咪?!

表決都過半了,還可以不算數啊?!居然主席說因為"有人"有意見?!


議會可以這樣嗎{:1_765:}
2012-05-11 10:14 · 19樓
邀請周議員來我們這邊選下一屆啦~~
跩的哩~~
2012-05-11 12:11 · 20樓
表決了還可以因為一個人的反對撤回去,難怪在三峽設殯葬區,不用經過三峽地方同意,因為硬幹就好了,用不著文明的民主程序。
新北市議會玩弄民主程序,踐踏民意,莫此為甚
主席是誰?{:4_201:}
2012-05-11 12:22 · 21樓
annasui 發表於 2012-5-11 10:13
議會可以這樣嗎


我也覺得很瞎很扯耶,表決都過半了,主席還可以裁定不算數{:5_276:}
2012-05-11 12:29 · 22樓
平平是議員,為什麼有差別待遇
周XX有這麼大嗎?
主席明顯偏袒&失職,議員應該當場更嚴厲抗議

三峽的議員要兇悍一點~才不會被欺侮
2012-05-11 12:38 · 23樓
我想5/17號疏處期限之前,壓力排山倒海而來很正常,
謝謝王議員和林議員挺住{:4_160:},反三峽殯葬區的路居民和你們站一起。

剛查到新北市議會電話2252-1212。
2012-05-11 15:48 · 24樓
小柚子 發表於 2012-5-11 12:22
我也覺得很瞎很扯耶,表決都過半了,主席還可以裁定不算數


我不清楚議會的議事規則
這樣的情況應該是不允許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