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後由 rainbow 於 2012-5-10 23:19 編輯
林秘書長新欽:緊急動議案。
動 議 人:王議員明麗等10 人 附 議 人:蔣議員根煌等25 人
案 由:撤銷昌溢股份有限公司申請之「新北市三峽生命園區興建營運BOO 投資計畫」案。
辦 法:請市府依法監督,並尊重民意,以避免民怨
主 席:本案有沒有意見?
周議員勝考:57 號周勝考發言,你要撤銷要怎麼做,議會做決定依法辦理,我是沒有意見,但是我要聲明一下,這個二殯是在上屆97 年度縣政府編列預算,在我們整個臺北縣來尋找建設二殯的地方,然後建設完以後在我們議會的監督之下,在99 年又編列了50 萬來審BOO 案,然後到今天交接政府,那舊縣議會的決議,到今天的決議,那這樣子的政府就不要做了,是不是?你在97 年政府就編列預算來做二殯,因為新北市你要在哪裡建,我是沒意見,你哪個地方反對,我也沒意見,但是板橋我就是反對說讓它再出來,你們有沒有去取締?
主 席:這樣子周議員,這個案子當然每一位議員都有權利可以提案。
周議員勝考:有,我現在講提案是他們的權利,我尊重,但是我是說議會這樣的一個決議,如果說現在又決議在板橋蓋,我們板橋反對;那決議在五股,五股也反對,那好,我請教你,整個新北市的建設要不要建設?你說殯儀館要不要繼續?那不要,我板橋也極力連署,把它遷走,對不對?
主 席:我跟你講,這個案子提出來由他們縣府來研議辦理,研議而已,這不是一個決定案。
周議員勝考:我現在要議會裡面,我是尊重這一屆的議員。
主 席:那你也再簽一張出來,說我來支持二殯的擴建,也可以這樣子。
王議員明麗:黑箱作業,我們根本不同意他們這樣子做,而且我們這個地區選區的議員,我們大家都講了。
主 席:不是,這個只是你提案出來,好,2 位都請坐,這個他們是給他研議辦理而已好不好?提案不一定說每一件都要做,不是,你提案沒有錯,提案有連署人這麼多是沒有錯。
林議員銘仁:這個案子已經通過了,因為提案人跟連署人加起來就已經過半,就已經通過了,而且現場也沒異議就通過了,所以就通過,現在只是說通過以後假如說有其他的意見,我們也不反對,但基本上來講,這個案子是通過了,那我們是不是下一個議案好不好?
主 席:通過沒有錯,可是他有窒礙難行的也沒有辦法。
林議員銘仁:這個案子已經通過了,就討論下一個議案,不要浪費大家的時間,因為這個案子已經通過了。
周議員勝考:我們在97 年就編列預算,這樣子下來了。
王議員明麗:請他要提案自己另外去提,這是我們的案子,你怎麼可以講,對不對?
主 席:不是,提案人的表達歸他表達,那個市政府有沒有窒礙難行的話,他市政府要做一個回答,好,這個案子…,那這樣子這個案再提送大會,來,這個當做一般動議案,好不好?
王議員明麗:主席,這有那麼多人連署,為什麼還沒有通過呢?
主 席:不是,你提案的沒有錯,我剛才講沒有錯,可是這個既然大家有意見,我們送審查會,好不好?就很簡單。
王議員明麗:在這裡就通過了,幹嘛還要送請審查會?
主 席:通過了就有人有意見。
王議員明麗:我們大家都有提案,有連署,請民政局照辦就好了。
主 席:這個本來依法就送市府研議辦理,好不好?
王議員明麗:不是,送市府照案辦理,什麼研議辦理。
主 席:他如果窒礙難行,你要叫他做抓去殺頭的事情嗎?送市府依法辦理。
大會議決:請市府依法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