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殯葬特區最後疏處期限:5月17日!請繃緊神經!決戰將至!

2012-05-08 08:07 · 樓主
  有議員通知,民政局5月4日已經發函給「昌溢股份有限公司」,告知「三峽殯葬特區BOO投資計畫」的最後疏處期限為「101年5月17日」,並要求昌溢公司在期限內加強與民眾溝通,取得地方居民同意。

  因此,昌溢公司若尚未放棄三峽殯葬特區計畫,勢必會在5月17日之前召開地方說明會,而我們能做的就是:


1. 積極動員,塑造地方強大的反對聲浪,迫使市府跟昌溢放棄本案。

2. 避免昌溢耍詐,例如刻意選在上班時間或母親節當天召開說明會,並動員支持者,營造虛假的支持立場。



  距離5月17日還有一個多禮拜,請大家務必繃緊神經,若聽到說明會的相關消息,請積極與本聯盟聯絡或公開資訊;若說明會真的召開,也請大家務必排除萬難,積極參加,以表達我們地方居民團結一致反對的聲音。

  這是關鍵的「決戰時刻」,請大家密切注意網路上的相關資訊!
  
  加油!這一仗我們一定要贏!

感謝陳世榮議員提供公文電子檔~





2012-05-08 08:15 · 2樓
終於訂出5月17日作為「最後疏處期限」了,根據促參注意事項的規定,如果BOO案超過最後疏處期限,仍無法跟地方居民取得共識,則市府必須重新評估本案可行性,因此5月17日之前確實是關鍵啊!

而且真的要慎防昌溢出招,例如選在外地開說明會(例如縣府),或是安排上班時間開說明會,然後自己動員不知道哪裡來的支持者,真的要小心!所以大家若聽到說明會的訊息,請務必告知,也呼籲相關學校或團體,如果昌溢要來借場地,請不要出借給他們,程序的阻擋對我們也是相當重要的!

大家要團結一心,這真的是關鍵決戰時刻啊!
2012-05-08 08:23 · 3樓
千萬要小心對方來陰的阿{:3_60:}
不過,我如果是業主,一定想盡辦法來個讓居民措手不及的時間及地點
2012-05-08 08:37 · 4樓
如果是在假日又臨時才收到通知
是否可以發簡訊通知呢?
因為我假日在家就不會上網了

2012-05-08 08:50 · 5樓
乾脆直接在昌溢門口發表抗議
不要說沒看到
2012-05-08 08:56 · 6樓
ㄚ茹爸 發表於 2012-5-8 08:37
如果是在假日又臨時才收到通知
是否可以發簡訊通知呢?
因為我假日在家就不會上網了



  應該會簡訊通知,所以也請大家注意簡訊...

  不過讓人擔心的是,現在完全還摸不清楚昌溢的動向,反而五股殯葬專區那邊,業者已經訂出說明會的時間了... 真怕昌溢耍小動作... 又搞黑箱作業!
2012-05-08 09:05 · 7樓
這家公司真OOXX
說明會如果躲躲藏藏
就是有鬼
2012-05-08 09:44 · 8樓
大家趕快廣發此訊息.大家也要重點關注阿
2012-05-08 10:22 · 9樓
真的請大家這幾天都要密切注意相關資訊,絕對不要錯過昌溢可能偷偷召開的說明會,當然昌溢不要開最好,我們一定要要求市府一旦逾期就撤銷本案計畫!
2012-05-08 10:43 · 10樓
有什麼方法可以讓更多人知道嗎?可以請管委會貼公告嗎?
2012-05-08 10:54 · 11樓
Pochacco 發表於 2012-5-8 10:43
有什麼方法可以讓更多人知道嗎?可以請管委會貼公告嗎?



  現階段得先確定業者召開說明會的日期跟時間。
2012-05-08 10:58 · 12樓
🔧 本帖最後由 林富子 於 2012-5-8 11:06 編輯


昨天陳明義議員告知里長
民政局針對五股BOT案所定的疏處期限也是訂於5/17
廠商吉慶祥公司將於本週日,5/13,母親節當天下午三點,召開地方說明會
因為當天是重要節日,勢必會影響參與活動的人數
陳議員覺得廠商的心態可議,但是,也認為這樣更會激起民眾反感
他已經訂做200面的"反對"標語,要讓說明場會形塑一整個反對的態勢
另外,他認為五股BOT案應該是很玩不下去了
但是,他認為三峽BOO案還是有很大的空間,讓人擔心
所以,議員希望我們千萬不要鬆懈
如果我們這裏有需要,他願意盡力幫助
在此,感謝陳明義議員對"反三峽殯葬特區案"的關心及4/25到中常會陳情現場聲援我們的活動
更感謝陳議員在國民黨中常會會議期間當場跟馬總統報告新北市殯葬政策的謬誤
迫使新北市政府對於殯葬政策近日做了一些修正

革命尚未成功,土樹三鶯的民眾不要掉以輕心,還要繼續努力!

2012-05-08 11:07 · 13樓
林富子 發表於 2012-5-8 10:58
昨天陳明義議員告知里長
民政局針對五股BOT案所定的疏處期限也是訂於5/17
廠商吉慶祥公司將於本週日,5/13 ...



  原來五股殯葬專區的說明會刻意訂在母親節當天,我們也要慎防昌溢採取這種手段!大家真的要保持警覺,關鍵時刻到啦!
2012-05-08 11:26 · 14樓
反正去參地方說明會的民眾又不用登記身分...
誰知道到時候去參加的人是誰?

搞不好還可以全體鼓掌通過?(有了之前那一份,居民會死光的報告..還有什麼事情不可能會發生?)
2012-05-08 11:29 · 15樓
kwbaseball2002 發表於 2012-5-8 11:26
反正去參地方說明會的民眾又不用登記身分...
誰知道到時候去參加的人是誰?



{:4_120:} 這麼說也不無可能 都可以在沒有說明會或問卷下亂ㄠ居民百分之百同意了
2012-05-08 12:38 · 16樓
母親節節日附近,有很多人返鄉或是提前出遊,選在這個結骨眼開說明會,真的很...聰明。
就是因為這種''巧合''太多,還有提早開會,偷找某議員的事,令人越來越厭惡殯葬區案,趕快撤案吧,歹戲拖棚。
2012-05-08 13:10 · 17樓
寧靜海 發表於 2012-5-8 10:54
  現階段得先確定業者召開說明會的日期跟時間。


確定時間與地點後,
建議聯盟用大聲公宣傳車掃街公告, 謝謝!
2012-05-08 13:41 · 18樓
{:4_95:}去不去,有沒有人..不重要..因為他們一定會搞一個大家都沒有時間去的時間...
反正就是抗議到底!
2012-05-08 14:07 · 19樓
這些殯葬業者跟白色恐怖沒什麼兩樣,還有新北市政府態度也很可疑,大家不能鬆懈
2012-05-08 16:01 · 20樓

請大家提高警覺, 一有廠商召開說明會的確定訊息,
麻煩告訴我 (0933-007-188 ), 我將立即以手機簡訊通知 3,000 個認同連署的家庭,
號召大家站出來 !

市府終於訂出最後疏處期限, 此代表先前我們大家的努力是有成效的:

一. 去年 1029 新北市政府 3,000 人陳情

二. 去年 1116 監察院陳情 -- 之後監察院發函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就促參法的部分督促市府

三. 去年 1203 總統府前凱道開 4,000 人開講

四 . 今年 0425 國民黨中央黨部 (中常會召開時) 陳情 -- 中常委李昭平代朱老師在中常會正式提案,中常委厲耿桂芳在中常會中協助連署 ,中常委陳明義在中常會中仗義執言, 終獲馬總統裁示: "將親自致電朱立倫市長", 而陳情國民黨時除了呈送 "反對三峽殯葬特區案. 萬人連署書" 之外, 給馬總統的 "陳情書" 中更直接指出市府辦理本案的各項違法與行政瑕疵之處, 當然, 連總統都知道了, 這一定會帶給市府極大的壓力 !

我們樂見也期待 , 新北市政府及朱立倫市長, 依法行政, 並早日懸崖勒馬 ! 立即否決三峽殯葬特區案 ,讓土樹三鶯的百姓能夠安穩的過日子 !
2012-05-08 16:33 · 21樓
請問朱博士 林里長
之前送給監察院的陳情案 不知在監察院那邊有何新進度
2012-05-08 16:44 · 22樓
北大朱老師 發表於 2012-5-8 16:01
請大家提高警覺, 一有廠商召開說明會的確定訊息,
麻煩告訴我 (0933-007-188 ), 我將立即以手機簡訊 ...


謝謝朱老師用心
若要加入認同理念的群組
要怎樣提供電話給朱老師呢
2012-05-08 16:56 · 23樓
以利亞 發表於 2012-5-8 16:33
請問朱博士 林里長
之前送給監察院的陳情案 不知在監察院那邊有何新進度 ...



監察院在2月17日回文表示--經查本案因新北市政府函復內容有部分疑義尚待釐清,本院已函請該府續為查處,並就本案涉及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等相關法律疑義乙節,另案函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查復,請靜候處理結果,復請查照,

依例,監察院會在案件調查完成後再來回覆 !

特別要向各位關心三峽殯葬特區案的好朋友報告 - -
0425國民黨中央黨部陳情時, 致馬總統的 "陳情書" 中.,
明確指出該案的各項違法與瑕疵之處,
除了 "未定最後疏處期限之外",
還有另一項更關鍵之處 - -

且依據「機關辦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作業注意事項」第40條之規定:「簽約期限:自議約完成至簽訂契約期間,以一個月為原則,並得展延一個月。」因此,本案係於100年4月11日完成議約,未於100年6月10日前完成簽約,即屬違法失效!

就是這一點, 市府只要一簽約, 就應該是會構成 "瀆職 與 圖利 " !
總統都知道了, 市府是怕這一點 !
2012-05-08 17:01 · 24樓
🔧 本帖最後由 以利亞 於 2012-5-8 22:13 編輯


謝謝朱博士的答覆
這樣說來 此案既然失效 為何還市府要訂最後疏處期限
不是應該直接宣布此案失效嗎
2012-05-08 17:04 · 25樓
阿康版主
可以將此標題放置在愛北大首頁嗎
謝謝囉
2012-05-08 17:06 · 26樓
cybee0808 發表於 2012-5-8 16:44
謝謝朱老師用心
若要加入認同理念的群組
要怎樣提供電話給朱老師呢



在 0425 國民黨陳情前, 我曾向 3,000 個 認同家庭 發出 7次的手機簡訊,
讓大家了解反對三峽殯葬特區案的近況及我們的行動, 以凝聚共識,
若您從未收過我發的手機簡訊,
代表您可能未曾參與 "反對三峽殯葬特區案" 的連署活動,

歡迎任何認同我們 守護家園. 堅持社會公平正義 的土樹三鶯地區好朋友們,
您只要傳手機簡訊給我 ( 0933-007-188 ),
我將把您納入認同名單中,
未來會一併發出手機簡訊給您 !
謝謝 !
2012-05-08 17:13 · 27樓
以利亞 發表於 2012-5-8 17:01
謝謝朱博士的答覆
這樣說來 此按既然失效 為何還市府要訂最後疏處期限
不是應該直接宣布此案失效嗎 ...



政府部門, 要做一件事時, 可以找出一大堆理由,

不做時, 也可找出另一堆理由 ,

要做不做, 都是政府自己在講的 !

尤其是官僚顢頇的新北市政府 !

2012-05-08 17:18 · 28樓
北大朱老師 發表於 2012-5-8 17:13
政府部門, 要做一件事時, 可以找出一大堆理由,

不做時, 也可找出另一堆理由 ,


了解
謝謝朱博士的辛勞
只是我還不知道到底 新北市府是做還是不做
只能靜觀其變囉
2012-05-08 18:37 · 29樓
有沒有可能這次昌溢跟新北市府的合作失敗
朱某人就請昌溢第二次申請BOO 我們再度抗爭 他們又失敗
然後來個申請第三次 第四次.....
搞到我們心力交瘁 筋疲力盡 直接投降
因為這對他們來說 不過就是將以前的文件改個日期 再重新送一次而已
可是對我們來講 每次抗爭都是勞師動眾 勞民傷財耶
2012-05-08 18:44 · 30樓
我们要發動" 聖戰 ", 一定要打敗昌溢
2012-05-08 20:51 · 31樓
這幾天大家不可掉以輕心,即使過了5/17,往後的日子也是要特別注意。
2012-05-09 16:26 · 32樓
感謝陳世榮議員提供資料,我會記得的...
2012-05-09 20:12 · 33樓
不怕昌溢開說明會, 就怕昌溢偷開.
應該可以請議員們要求民政局必須公開說明會時間, 否則不成立
2012-05-09 20:39 · 34樓
🔧 本帖最後由 小柚子 於 2012-5-9 20:42 編輯


andy826 發表於 2012-5-9 20:12
不怕昌溢開說明會, 就怕昌溢偷開.
應該可以請議員們要求民政局必須公開說明會時間, 否則不成立 ...


通常要開地方說明會,昌溢會正式發函給本區議員。

本案都已經鬧很大,昌溢不敢不發函,而召開幽靈說明會。
2012-05-09 21:10 · 35樓
ababy 發表於 2012-5-9 21:02
昌溢若開三峽BOO案地方說明會

1.地點一定要在三峽境內


開說明會應該很難過關吧,民氣可用,目前態勢居民會擋下來。
疏處期限過後,要如何進行下一步?我比較煩惱。

退回申請件-昌溢重新申請-所有的抗爭repeat?

退回申請件-三峽殯葬區案腰斬-居民安心度日?

或者,退回申請件-昌溢出局-由政府自行徵收土地,自行蓋殯葬區

5/17以後,說不定是另一個抗爭的開始。最好的方式,還是撤掉公共工程網上的案子,徹底重新檢討新北市殯葬政策。

2012-05-09 21:16 · 36樓
🔧 本帖最後由 以利亞 於 2012-5-9 21:22 編輯


ababy 發表於 2012-5-9 21:02
昌溢若開三峽BOO案地方說明會

1.地點一定要在三峽境內


昌溢若開三峽BOO案地方說明會

1.地點一定要在三峽境內
2.須通知民政局派員與會
3.須通知議員
4.須通知里長

這才是構成市府民政局有效的地方說明會

因為我不懂法令 所以我想請問這是法令明文規定的嗎
如果是那可能還好 如果不是.....
我擔心的是昌溢耍賤招(哦 對不起 我說錯了 昌溢一開始就是耍賤招 而且招招其賤無比)
1.用在凌晨3點至3點15分 整場說明會只有15分鐘
2.在晚上9點用電視廣告通知 而且只有一次 或買報紙廣告 但是極小欄 小到大家都會忽略掉
3.說明會地點辦在三峽火葬場 看看幾個人敢去(可能找黑道的把你就地合法化 哦 不是啦 是就地火化)
4.即或有人敢去 昌溢派200多個黑道堵在入口處 拖過15分鐘 說明會開完了 昌溢找來的人頭也鼓掌通過
我們也玩完了
5 議員跟里長都不是問題  因為議員有周勝考當代表  里長的話 嗯 本里里長也很支持喲
2012-05-09 21:33 · 37樓
ababy 發表於 2012-5-9 21:02
昌溢若開三峽BOO案地方說明會

1.地點一定要在三峽境內


{:4_113:}
2012-05-09 21:46 · 38樓
ababy 發表於 2012-5-9 21:02
昌溢若開三峽BOO案地方說明會

1.地點一定要在三峽境內


不要忘了三峽很大
非常大......
2012-05-09 21:52 · 39樓
🔧 本帖最後由 ababy 於 2012-5-9 22:02 編輯


北大貓 發表於 2012-5-9 21:46
不要忘了三峽很大
非常大......


聽聞 王明麗議員已封殺三峽境內所有可能做為地方說明會的場所

之前昌溢有找過 國中 區公所 後來聽說有被王議員檔下

昌溢又找 台北大學 台北大學要求須市府民政局正式發函來借場地 後來沒下文 {:4_163:}


大家要開始團結了

監督三峽境內所有 國小 國中 高中 大學 活動中心 區公所...等
一旦有人去借場地 就拜託你們趕快廣播通知大家{:7_346:}

讓昌溢開不成說明會

這個部分就真的只能靠我們大家繃緊神經
一旦有昌溢打算借場地的消息就趕快廣播通知大家和王議員

拜託大家了



2012-05-09 22:14 · 40樓
ababy 發表於 2012-5-9 21:52
聽聞 王明麗議員已封殺三峽境內所有可能做為地方說明會的場所

之前昌溢有找過 國中 區公所 後來聽說有被 ...


{:4_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