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最不希望的事情還是發生了

2012-04-27 12:24 · 樓主
剛剛接到設計師的電話 也聯絡了物管中心
對於移位隔間牆造成D棟鄰居們的關切表示不好意思
也請大家不用擔心 我們是把主臥隔間牆向客廳外移
並不會影響主體結構
也謝謝鄰居們和管委們的體諒 在了解後讓我們繼續施工
設計師表示鑑於今天的現場情況 會先暫停今天的進度
希望我們能和鄰居們多溝通
因為我人不在現場 聽到的都是轉述 未必是真實情況
很希望當面向受到噪音干擾的鄰居們致歉
因為擔心後續還需要水電拉線拉管 還是有可能會有噪音的問題
星期六會去京都一趟 希望有受到噪音影響的鄰居可以回文或PM給我
我會帶上小禮物登門拜訪 希望鄰居們體諒 也感謝管委們辛勞

2012-04-27 12:52 · 2樓
🔧 本文章最後由 耐心 於 2012-4-27 14:31 編輯


驢子大.. 沒事的~
在個人的了解.. 室內部份的牆都屬隔間牆功能..
這部份也與主委及遠雄工務王主任就牆的內容再次確認.. 的確是輕隔間牆...
所以已經讓現場工班復工了...

有個小小建議.. 為了讓鄰居們安心..可否請設計師檢附裝潢施工改善圖給物管備查..
畢竟不是每位鄰居都懂結構.. 所以一聽到敲牆就會很緊張惶惶不可終日...
有圖讓他們看總是會安心許多....
2012-04-27 14:27 · 3樓
耐心 發表於 2012-4-27 12:52
驢子大.. 沒事的~
在個人的了解.. 室內部份的牆都屬隔間牆功能..
這部份也與主委及遠雄工務王主任就牆的 ...


已經聯絡好設計師
星期一會備好圖 留存管理中心
謝謝大家幫忙
2012-04-27 21:26 · 4樓
🔧 本帖最後由 耐心 於 2012-5-1 16:41 編輯


本回覆..自刪....
2012-04-28 00:09 · 5樓
耐心 發表於 2012-4-27 21:26
再一件事麻煩.. .
因為有位鄰居不懂又聽不進去別人解釋..
已經去物管歇斯底里咆哮好幾次..說他家裡的牆會因 ...


好 我們明天會去留一些樣本放到物管中心 希望能讓他們放心
另外方便告知是哪ㄧ戶的鄰居 我們想帶個小禮物拜訪順便說明一下
也可以請他們來看現場
不然我擔心不解釋清楚 星期一又不能施工 對設計師也不好意思
2012-04-28 00:52 · 6樓
🔧 本帖最後由 耐心 於 2012-5-1 16:43 編輯


本回覆..自刪...
2012-04-28 01:00 · 7樓
耐心 發表於 2012-4-28 00:52
下禮拜不會不能施工..

今天是有人不懂又愛說話..誤導說打下來的牆裡頭有鋼筋..


我擔心的是如果沒先拜訪過
要是星期一施工的時候這位鄰居又來拜訪我家
我要上班 人又不在京都
我不知道又會發生什麼事
2012-04-28 01:10 · 8樓
🔧 本帖最後由 耐心 於 2012-5-1 16:43 編輯


本回覆..自刪...
2012-04-28 01:13 · 9樓
耐心 發表於 2012-4-28 01:10
您就交代工班照常施工.. 只要是有經過正常的裝潢申請程序核准的施工都OK的..
而未經屋主允許的擅自闖入都 ...


好吧 那我就放棄拜訪這位鄰居的念頭
希望一切能順利進行
2012-05-01 00:34 · 10樓
應該還好..A.F棟也都沒隔間還不就撐的好好的~
2012-05-01 09:23 · 11樓
大家都應當跟你的高EQ學習!
2012-05-01 22:42 · 12樓
🔧 本帖最後由 tangcpa 於 2012-5-2 10:18 編輯


4/28星期六晚上召開社區委員會.過了凌晨.住在同棟D1-16樓住戶拿一張紙條要我替她提臨時動議.是有關樓上裝潢打牆之事.我說這麼晚了.可能沒時間了.她說這事很急.不提不行.我看她和18樓的二位旁聽住戶陪我們枯坐到半夜還沒走.一定真的很急.我就在所有議案都討論完後提臨時動議.她說依據法規規定裝潢打牆就必須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但物管卻不清楚有這一規定.我請她過幾天把這規定拿給我.今天收到物管傳來她的剪報.特將其附於后供住戶參考:

2012-05-02 10:13 · 13樓
🔧 本帖最後由 tangcpa 於 2012-5-2 12:30 編輯


tangcpa 發表於 2012-5-1 22:42
4/28星期六晚上召開社區委員會.過了凌晨.住在同棟D1-16樓住戶拿一張紙條要我替她提臨時動議.是有關樓上裝潢 ...



今天收到物管傳來有關裝潢打牆之電子郵件.此事件之真相終於清楚了.謹附於后供住戶參考:


各位委員好:

今天上午洪經理打電話洽詢新北市政府建造科TEL:2960-3456分機5851.該員表示只要與原本的圖面不同.就必需申請室內裝修許可證.若未申請.遭人檢舉.即使已事過多年.一樣要補申請.否則會被罰6萬~30萬.請參閱下列網址.請注意看一下第三條等於是所有的裝潢戶都必須申請室內裝修.已通知D1-17F住戶請補申請許可證.但該戶要求全社區已裝潢完成之所有裝潢戶皆需補申請才公平.

洪品翊

2012-05-02 10:33 · 14樓
🔧 本帖最後由 WendyLKK 於 2012-5-2 10:35 編輯


tangcpa 發表於 2012-5-2 10:13
今天收到物管傳來有關裝潢打牆之電子郵件.謹附於后供住戶參考:




據LKK所知, 該裝潢戶後來好像這個想法了?!{:14_815:} , 裝潢戶會自行處理自家的程序 only.{:4_209:}
2012-05-02 10:58 · 15樓
🔧 本帖最後由 jerome 於 2012-5-2 16:26 編輯


雖然紛擾已平息,卻是在屋主萬般無奈下妥協,實稱不上圓滿
未來事件重演,若有事主執意不讓,致雙方僵持,甚至出現火爆場面,
實非社區之福。

建議管委會,及早針對類似情況圖謀對策,參酌相關法令與其他社區經驗
訂出標準作業流程,供住戶切實依循,並思索如何保障「合法守約」住戶免受干擾。


2012-05-02 19:40 · 16樓
tangcpa 發表於 2012-5-2 10:13
今天收到物管傳來有關裝潢打牆之電子郵件.此事件之真相終於清楚了.謹附於后供住戶參考:




今天早上物管中心有人打電話告知已經問過相關機關得到回覆 問我知不知道這個法條內容
我說: 知道 也已經解釋過給鄰居們知道

接著問所以基本上有裝潢就要去申請
我說: 按照法規是這樣沒錯

接著又問我們要怎麼做 是否會申請
我說: 我們會去申請 其他人要不要申請自己決定 不關我們的事 我們不想管

詳細文句不記得很清楚 意思大概是這樣
以上說明 如果有錄音更好 請查證

還有 我已經有點厭煩這整件事 該說明的都說明了
謠言傳來傳去 能不要討論就請不要再討論了
2012-05-02 23:56 · 17樓
法令改來改去,有時問一下建築師(有執照的)或營建署會比較清楚
一般地方官員都是照文解釋,有些也不是真的很清楚
參考一下最新的公告
如有需要我再幫你詢問我認識的建築師

內政部營建署於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發布修正「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並訂於一○○年四月一日施行,主要修正內容為刪除室內裝修業申請公司或商業登記前之許可制度,簡化室內裝修業僅於成立公司或商業登記後之申請登記許可並領得登記證、訂定室內裝修業及專業技術人員四年定期換證及回訓制度與專業術人員首次換證免附回訓證明、明定住宅用途及一定規模面積以下建築物室內裝修技術部分由室內裝修專業技術人員簽章負責等。
營建署表示: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係依據建築法第七十七條之二第四項規定授權訂定,並規定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室內裝修均應申請審查室內裝修許可,並已指定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集合住宅及辦公廳,除建築物之地面層至最上層均屬同一權利主體所有者以外,其任一戶增設廁所或浴室或增設二間以上之居室造成分間牆之變更,均應申請建築物室內裝修審查許可
另該辦法自八十五年五月二十九日訂定發布,其間歷經三次修正,距前次九十二年六月二十四日修正迄今已逾七年,實施至今對於民眾居住安全、健康及品質的維護已發揮相當成效。
而此次修正後條文計四十二條,修正三十一條、增訂四條、刪除三條,修正主軸為簡化室內裝修業登記許可程序、建立室內裝修業及專業技術人員換證制度及放寬簡易室內裝修申請條件,俾利提升行政效率、並落實專業分工及行政與技術分立、加強室內裝修業者及專業技術人員專業職能,以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台灣新生報/記者潘昱帆/新北市報導】2011/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