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住戶連署的兩個區權會的提案,提案內容請見另一篇討論,剛接到消息管委會全部否決。
簡述提案內容:
提案一、管委會會議全程錄音、錄影,留存一年。(會議室已有設備,現荒廢不用。)
提案二、社區的機電養護由得標物管派駐,擔任例行維護和監管工作,不再另外外包其他廠商。
都是與社區利益相關的提案,管委會憑什麼否決?有什麼權力否決住戶的連署提案?
Vivian-MeiYing 發表於 2012-4-21 22:55
這幾天已經跟主委吵了兩次架,不想轉述吵架的話語,只是覺得委員的觀念真的很令人傻眼。
C棟羅安委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