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
城鄉發展局:依「變更臺北大學社區特定區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書」規定,樹林區大學段二小段3地號土地為電信用地(使用分區為機關用地);該公共設施用地所有權人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變更為「電信專用區」(得為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30條之1第1項第5款規定使用)一案,業經101年3月8日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17次會議審議通過,後續將提請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故實際情形應視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結果而定。
以上為城鄉局的文,說101年3月8日有開弟17次審議會,中華電信申請機關用地變更成電信專區一案,是否成立將由內政部審核。我認為這個程序可以杯葛。
為此,我打電話到內政部營建署詢問,承辦單位在南投,內政部台北和南投的相關承辦人我都問了。
壹 本件尚未送到內政部審核,尚停留在新北市府中,等到內政部營建署都市計畫組,召開都市計畫審議委員會,決議通過以後,再交由新北市城發局公佈,整個流程大約2-3個月。
貳 台北內政部營建署有個單位,專門承辦中華電信變更地目的事,張先生。他透露目前沒有3月8號17次會議的審議資料,恐怕新北市府要以''個案''來送交內政部通過,我不知道啥叫都市計畫的''個案''?感覺上怪怪的,很像要偷渡或包庇。
參 我痛陳中華電信的惡劣和攤商如何造成居民痛苦,中華電信和城發局互相包庇...等等。他建議我們用陳情的方式,參加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陳情人有權利可以參加,審議會上會優先讓陳情人進行表述。
肆 新北市都市計畫並非張先生承辦,我又被轉到南投胡小姐那邊,新北市都市計畫尤其承辦,我還是先痛陳一番,再詢問,若改成電信專區,業者可否經營攤販?她說不清楚;若我們要參加陳情,不讓中華電信變更,要到哪裡參加?<我怕開在南投>,她說都市計畫審議委員會,定期到台北招開。
胡小姐:049-2352911分機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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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過程蓋述。
我提出以下看法,各位來參詳一下:
1.給業者拖6個月,將導致就地合法,中華電信和業者可以在2-3個月內變更完成,足見雙方互相包庇。
2.程序上的杯葛:
發起陳情活動,向內政部陳情,要參與樹林區大學段二小段3地號土地為電信用地(使用分區為機關用地);該公共設施用地所有權人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變更為「電信專用區」(得為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30條之1第1項第5款規定使用)一案的內政部都市計畫審議委員會會議。
會議中表達中華電信協助業者就地合法的事實,或提出種種不滿,讓個案失效,或者退回新北市城鄉發展局。
3.該陳情案,不僅由夥伴們提出陳情,我認為要網外發起活動,讓各社區和各界也參加,讓陳情量爆多,相關單位不敢亂動,最好上千人參加,我看那個審議會敢不敢開?延宕會議時程,否則2-3個月後一旦通過,整組壞光光。
4.陳情方式,看內政部營建署的網站,可以打電話,可以寫信,但不能寫署長信箱。陳情內容不用一致,唯一相同訴求,就是參加樹林區大學段二小段3地號土地為電信用地(使用分區為機關用地);該公共設施用地所有權人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變更為「電信專用區」(得為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30條之1第1項第5款規定使用)一案的都市計畫審議。
請海大發起吧,他很會處理活動m_m。
以上,大家討論一下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