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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P天花板修復重建追蹤討論

2012-04-19 15:15 · 樓主
可否請大管家說明一下目前VIP修復計劃的進度, 謝謝.
2012-04-25 13:20 · 2樓
我也想知道...
2012-04-25 15:19 · 3樓
咪兔~~夏天又快要到了,游泳池等設備該啟動了吧?
2012-04-25 17:53 · 4樓
目前仍再協商階段,已請土木技師鑑定責任歸屬,
因將近百萬修繕費,非管委會可決定修繕與否,
僅能盡量爭取建商負責,
不然就要開區權會由大家決定。

目前尚無更新進展,無法給予更新消息。請見諒!!

{:4_200:}
2012-04-26 08:34 · 5樓
大管家 發表於 2012-4-25 17:53
目前仍再協商階段,已請土木技師鑑定責任歸屬,
因將近百萬修繕費,非管委會可決定修繕與否,
僅能盡量爭取 ...


什麼!! 可能要由區權會決定?
可是已經很久沒使用VIP了耶!! 我覺得應該要開放非水區部份了吧!!

不然建商 廠商 ㄧ直遲遲未決 我們何時才可以使用呢!!
有這麼長的時間不能使用公設? 會不會有一點太荒繆阿??{:1_769:}
2012-04-26 19:30 · 6樓
幾天前發問沒人理我, 感覺有點不受尊重, 還是希望VIP可以先開放乾區部份!
2012-04-26 19:51 · 7樓
Lavo 發表於 2012-4-26 19:30
幾天前發問沒人理我, 感覺有點不受尊重, 還是希望VIP可以先開放乾區部份!


抱歉沒注意到!可能剛好我放假後,訊息在比較底下沒注意到。
開放乾區部分仍得待管委會決定,管委會已知會討論。
尚有些許問題待解決後才能放心開放,請體諒!!謝謝!!
2012-04-27 11:52 · 8樓
修繕工程,有請別家估價嗎?
果真要近百萬的修繕費嗎?
2012-04-27 13:52 · 9樓
大管家 發表於 2012-4-26 19:51
抱歉沒注意到!可能剛好我放假後,訊息在比較底下沒注意到。
開放乾區部分仍得待管委會決定,管委會已知會 ...



  乾區部分不開放,感覺影響住戶權益許多,可否請大管家與管委會溝通,針對這一點列入討論評估?
2012-04-27 15:53 · 10樓
jasontong 發表於 2012-4-27 11:52
修繕工程,有請別家估價嗎?
果真要近百萬的修繕費嗎?


有請別人大約評估不少於原先評估的價格。
2012-04-27 15:54 · 11樓
寧靜海 發表於 2012-4-27 13:52
  乾區部分不開放,感覺影響住戶權益許多,可否請大管家與管委會溝通,針對這一點列入討論評估? ...


收到!會轉達管委會。
2012-04-27 23:12 · 12樓
小朋友一直吵著要去游泳,vip真的休息很久了!
雖然知道那會是個大工程,但請主委正視這個攸關社區權利的問題!即使濕區不能使用,但乾區不能開放嗎?
還是因為開放了就要花錢請人管理,所以需要"再三斟酌"呢?
2012-04-28 22:26 · 13樓
小石頭 發表於 2012-4-27 23:12
小朋友一直吵著要去游泳,vip真的休息很久了!
雖然知道那會是個大工程,但請主委正視這個攸關社區權利的問 ...


還是因為開放了就要花錢請人管理,所以需要"再三斟酌"呢?

我也有此疑惑? 是因為想省管理的錢嗎??{:1_743:} 應該要這樣嗎??{:1_759:}
2012-04-29 07:30 · 14樓
不是很了解,在還沒與建商協調完之前,為何要先拆天花板,致整區無法使用,可否說明一下過程或想法是甚麼?
2012-04-29 09:25 · 15樓
bop92012 發表於 2012-4-29 07:30
不是很了解,在還沒與建商協調完之前,為何要先拆天花板,致整區無法使用,可否說明一下過程或想法是甚麼? ...


情況是! 溼區的天花板崩下來了,所以不告是為何要先拆,是不拆也不行! 因為天花板上有電線,而電路是連接在一起的! 若是不拆就會可能發生危安啦!

而乾區當初是說,為了要工地安全及搬運材料方便! 但是現在維修時間遙遙無期,才導致乾區的利用率才會再提出來!
2012-04-29 13:30 · 16樓
🔧 本文章最後由 大管家 於 2012-4-29 13:33 編輯


重要公告

公告日期:101年04月29日 萬寶(管)101042901號
有效日期:101年05月05日
主旨:VIP泳池區天花板掉落鑑定報告
說明:
一、2月14日VIP天花板突然掉落。
二、2月14日社區請名軒公司處理,名軒接獲
通知後立即於2月22日開始將脫落天花板拆
除。但是之後表示脫落原因是社區管理維護不
盪所致,該公司只願意負擔15%其餘應由社區
自負。
三、社區爲求釐清事故原因與責任,請灣省土木
技師於4月19日鑑定。經技師鑑定為:天花板
掉落主因為固定方式不佳所致,名軒應負起掉
落事件之責任,重新施作
。(鑑定費用由鄰居贊
助)。詳如附件
四、4月30日(一)請名軒負起責任盡速處理。
2012-04-29 13:52 · 17樓
4月22日名軒拆除脫落天花板時,把濕區桌椅...其他東西都搬到乾區及健身房
因為當時卸貨必須從KTV中包廂進入,所以中包廂內的桌子.椅子.電視....
都移至到KTV大小包廂中... (所以如果要維修濕區天花板.乾區部分也無法使用)
現在VIP真的非常亂....
目前管委會盡速請名軒負起維修濕區天花板責任
造成不便敬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