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章最後由 小柚子 於 2012-4-19 14:47 編輯
林富子 發表於 2012-4-19 10:27 
昨天中華電信新北營運處跟里長說如果星期六攤商繼續存在
表示業主沒有撤離的誠意
他們的律師星期一就會寄出 ...
中華電信跟郵局,並未依照機關用地用途,設置機關。
卻閒置租借給他人,做營業用途。(或許可以請立法委員幫忙盤點一下,看中華電信與郵局,全省有多少案例,到底北大是個案,還是通案?!)
出租人明知或可得而知,承租人(業主)違法使用,卻要居民不斷抗議,舉發違法。
這不是一個民營化企業及公家機關應有負責任的態度。
新北市政府身為主管機關,事前已知該業主有違法使用之虞,幾經居民陳情抗議,卻採取消極的限期改善,放任繼續營運,只祭出低罰鍰處分,不禁令人質疑,這當中是否另有隱情?!
為何北大幸福夜市之所以讓居民如此憤怒(相較於北大其他案例)??!!
正因為地主是中華電信(官方民營化)跟郵局(官方),他們擁有比民間更強大的經營團隊,可以妥善處理,卻找各樣的理由,拒絕現階段設置,寧可閒置機關土地不依其目的開發使用,反而出租違法牟利
(通常會有禁止承租人轉讓權利義務予第三人條款,我實在是不了解,為何會有好庭車公司轉租第三人使用問題??!!),而新北市政府採取寬鬆消極的態度,更匪夷所思,不禁令人有縱放的質疑。
居民的憤怒,不只是違法問題,更是這些官方處理態度,讓人民十分失望。
希望政府.中華電信及郵局趕緊出面處理,不要繼續賠上自己聲譽,引發更大的民怨與衝突。
郵局設置回覆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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