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章最後由 黑麻麻 於 2010-9-14 11:25 編輯
個要請社區管理者去提出申請
所以如果目前就要提,就要請寶贊提出
管委會成立後就是由管委會去申請
因我問不到其他棟小公的電號,這部份要請大家幫忙,並了解各棟的契約容量及實際使用量為何
另外大公的部份,應該也是簽契約容量,但目前大公所使用的情況無法跟日後使用情況相比
所以大公契約用電的調整會比較建議在管委會成立後1~2年,等所有公設的使用取得最大值之後,再提申請調整,會比較恰當
另外,ALEX問到自家電費單上近千元
您可以看一下單子右邊,上面有二項
1.流動電費---這是自家的電費,也可詢問是否為住宅用電
2.分攤公共電費--這就是各棟各戶所分攤小公的電費(N棟這二個月的電費為904.6元)
這二項加總,就是應繳總金額,我家也是近千....{:4_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