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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計畫法的罰則討論

2012-04-17 15:50 · 樓主

都市計畫法

第八章 罰則

第七十九條 

都市計畫範圍內土地或建築物之使用,或從事建造、採取土石、變更地形,違反本法或內政部、直轄市、縣(市)(局)政府依本法所發布之命令者,當地地方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得處其土地或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勒令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不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者,得按次處罰,並停止供水、供電、封閉、強制拆除或採取其他恢復原狀之措施,其費用由土地或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理人負擔。

前項罰鍰,經限期繳納,屆期不繳納者,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依第八十一條劃定地區範圍實施禁建地區,適用前二項之規定。



第八十條 

不遵前條規定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者,除應依法予以行政強制執行外,並得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我看都市計畫法第七十九條,再對照新北市政府經發局主秘說的處理方式,第一個想法就是「罰太輕了」,本法除了罰鍰之外,市府也可以要求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這些都是可以合併的行政處分。

但市府竟然冒出一個「兩個月內限期改善」,還只罰最低的6萬元。


老實說我覺得業者真的有後台,不然這種處罰方式真的太輕也太寬鬆了...


裁量不當有沒有行政責任啊?真想去按鈴申告...
2012-04-17 16:05 · 2樓
中華電信腦殘
根本自己有權利不行使,推給經發局,好樣的,還好我用遠傳,不然馬上去退租。
腦殘的地主一堆,難怪台灣會亂{:3_51:}....等我冷靜點再想想後續。
2012-04-17 16:56 · 3樓
我個人懷疑有民意代表(議員)撐腰,才會給如此寬鬆的期限{:4_95:}

林清明(溪北里里長)還送花籃,你覺得呢?!
2012-04-17 18:20 · 4樓
可不可以找附近社區或住民來表示打算要申請國賠
因為公務員不積極作為
2012-04-17 18:33 · 5樓
rainbow 發表於 2012-4-17 18:20
可不可以找附近社區或住民來表示打算要申請國賠
因為公務員不積極作為



國家賠償法 第 2 條

本法所稱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
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亦同。

前項情形,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



  不過不知道要怎麼舉證公務人員怠於執行職務...


2012-04-17 18:38 · 6樓
另外國賠法第二條第二項後段要成立,實務上很困難,還要符合很多要件,我是覺得應該打不起來...
2012-04-17 19:33 · 7樓
寧靜海 發表於 2012-4-17 18:38
另外國賠法第二條第二項後段要成立,實務上很困難,還要符合很多要件,我是覺得應該打不起來... ...


不用打起來啦
只是想不知道能不能喊一喊 打算申請國賠


2012-04-17 19:34 · 8樓
rainbow 發表於 2012-4-17 19:33
不用打起來啦
只是想不知道能不能喊一喊 打算申請國賠



  假裝要告,開個記者會是ok,但我總覺得氣氛還沒完全起來...

  實際上很多人是因為知道夜市違法,才轉趨低調,基本上夜市的支持跟反對大概五五波...

  
2012-04-17 19:36 · 9樓
寧靜海 發表於 2012-4-17 19:34
  假裝要告,開個記者會是ok,但我總覺得氣氛還沒完全起來...

  實際上很多人是因為知道夜市違法, ...


你估的比我樂觀喔
\我覺得好多人愛那個夜市 只是不好意思說 但腳都走過去了
2012-04-17 19:56 · 10樓
rainbow 發表於 2012-4-17 19:36
你估的比我樂觀喔
\我覺得好多人愛那個夜市 只是不好意思說 但腳都走過去了 ...


你估的比我樂觀喔
\我覺得好多人愛那個夜市 只是不好意思說 但腳都走過去了


  我沒加上大學生... 哈哈

  大學生跟三峽、鶯歌、柑園居民都支持這個夜市。

  這樣算起來反對的反而極少數。


  不過反對有理就可以大聲,我是覺得我們可以不斷透過媒體來施壓,逼市府不得不出面來面對,特別是挑明討厭違建的侯友宜,但我想它會越來越恨我們...XD
2012-04-18 11:53 · 11樓

公務員執行執怠惰,要透過裁量收縮到零的理論,釋字425,特別是消防安檢的問題。
大部分發生在某地方違反消防安檢產生爆炸,居民能否告國賠,一般來說私人場合和國家行為何干?私人地主賠就好了,為何扯上國家?此時就可透過該理論與國賠法掛勾上,國家由不賠轉成賠。
慘的是....人都死了。

消防這塊很重要,因為涉及到生命權,可以藉機告訴市府消防單位,你不來安檢設置消防設備,以後要國賠。之前我一直po爆炸火災的事,但只有少數人一起討論啊,我不是亂po的耶。{:4_200:}
2012-04-18 11:55 · 12樓
evalee 發表於 2012-4-18 11:53
公務員執行執怠惰,要透過裁量收縮到零的理論,釋字425,特別是消防安檢的問題。
大部分發生在某地方違反 ...



  那我先陳情關於消防的部份好了!

  看看市府有何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