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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中華電信專門租地給業者開夜市

2012-04-16 00:42 · 樓主
抬頭說的是正確的嘛?

不過合不合法應該還是跟地目有關吧?
能協助蒐集相關資訊嗎

做成深度報導送去媒體播放
2012-04-16 09:34 · 2樓

  那塊是機關用地,後來撥給中華電信,所以地主是中華電信無誤。

  中華電信後來有申請該地變更成為「電信專用區」,3/8剛獲得市府審核通過,後續還要報送內政部審核。

  不過不管是電信專用區還是機關用地,都不能當作「臨時攤販集中地」,也就是夜市經營,因此業者租地經營夜市行為確實已經觸法。

  我支持做個專題報導,可以連旁邊中華郵政公司的問題也一起報導,這兩家公司都把土地租給業者闢建停車場甚至夜市,卻不願興建民眾需要的公共設施,例如郵局或電信局,等同濫用機關用地資源,甚至成為破壞環境的幫兇,這是值得檢討的。

  土地要活化,民營企業要賺錢都沒錯,但不該是採取這樣的作法。
2012-04-16 11:15 · 3樓
🔧 本文章最後由 林富子 於 2012-4-16 11:16 編輯


關於中華電信 "專門" 租地給業者 "開夜市"

這句話恐怕要好好求證喔!!

我會去問我的朋友中華電信基金會執行長

然後大家也分頭去找證據

如果有,就不給他手軟的!!!

2012-04-16 12:59 · 4樓
林富子 發表於 2012-4-16 11:15
關於中華電信 "專門" 租地給業者 "開夜市"

這句話恐怕要好好求證喔!!


那天你在中華電信副理講話時
另一個人就跟我和landy聊天
說他們有很多地方租給業者
其他地方也有辦夜市 是經營得很好的 不是一般夜市 我們不用太擔心
但是不是合法 還有在哪裡不知道喔
2012-04-16 13:18 · 5樓
用''專門'',要先求證中華電信幹過多少類似事件,否則可能被講妨害名譽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