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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人十通救北大

2012-04-14 01:05 · 樓主
🔧 本文章最後由 以利亞 於 2014-9-13 15:11 編輯


🔧 本帖最後由 以利亞 於 2012-4-14 19:50 編輯


無法抵制夜市業者,那就針對消費者下手。
我看到人行道、公車專用區、轉角紅線處………都停滿汽機車。所以我還是那句話,大家拿起電話一直撥打110,檢舉汽機車違停,請警察來開單或拖吊,只要違停一分鐘沒消失,110就給它撥個一整晚,保證這些消費者以後不敢來,消費者不敢來,夜市的業者自然撐不下去。如果只憑附近住家去消費,夜市業者也是早晚關門大吉。
大家再深入地去思考一件事,如果這個夜市讓它做起來了,夜市的外圍,例如:海洋公園、風呂、劍橋….等,會不會慢慢地有一些流動攤販來分一杯羹?我想答案是肯定的,到那時候大家才會知道什麼叫淪陷、什麼叫用水桶裝眼淚。



以上是我在每一篇討論北大夜市所PO的文,在此新開一版不是為了搏版面,而是想告訴大家,我們在網路上罵死、罵翻,今天晚上5點(不是明天晚上5點,因為已經過12點了)他們照樣繼續營業,消費者繼續製造髒亂,對於實際現象不會有任何改變,更何況根本罵不死這些違法的業者。
所以我想與其痛罵,不如積極地有所做為,只要有100人打10通的110舉報汽、機車違停,警察必然不敢打馬虎眼。因為一個晚上有1000通的110會引起警方高層、媒體、民代的注意,以至於基層警員不敢放水。
我用一個切身的例子,我上班的門口屢次被違規停放機車,導致於無法出入。我撥打一通110舉報,遲遲未見警察來處理,我又撥了第二通110,警察來了,但警察說:「不就是堵住你的門口而已嘛,你自己要跟鄰居溝通啊。」
我很詫異一位執法人員講這樣的話。我就回他:「你怎能這麼說?取締違停本來就是你們警察的責任啊。」他無話可說,就開單取締,雖然沒有拖吊,但終究處理了。
上班門口被違停機車堵住的問題改善了嗎?改善一段時間,又故態復萌。我繼續撥打110,如法炮製。現在上班門口已經不再被機車堵住了。
也許有人會質疑,1000通的110不是會癱瘓警務系統嗎?我想不必到1000通,那些違停的汽、機車應該被拖吊光了,只要沒看到違停,也沒有再撥打110的需要了。
再想深入一點,其實現在的警務幾乎是麻木不仁了(否則也不會像昨天晚上,警察到了現場,對於違規、違法的行為視若無睹),但如果癱瘓一個晚上,卻能換得基層警務系統的警覺,應該是利多於弊吧?
以上純屬個人意見,若有不當之處,尚祈見諒海涵。

PS.本文中
只要沒看到違停,也沒有再撥打110的需要了。
修改為 只要警方已經處理,也沒有再撥打110的需要了。
感謝老賈大大良好的建議與提醒 特此致謝



本人因昨晚看到不法的夜市破壞北大的居家環境
一時激憤 發起不當的抵制活動
今因多位北大的鄉親友善的建議
本人在此聲明不再鼓勵大家使用110
若真有汽機車違停事件 應向樹林分局檢舉即可
造成北大鄉親不安及困擾 本人誠懇致歉
2012-04-14 01:11 · 2樓
一個晚上直至夜市打烊,警察都在現場附近坐鎮甚至開臨檢站,有用嗎????
2012-04-14 01:15 · 3樓
🔧 本帖最後由 以利亞 於 2012-4-14 01:28 編輯


回復 dingding 的帖子

那就錄影存證
控告警察瀆職 並訴諸媒體
不針對別的
只針對他不取締違停汽機車就夠了




PS.錄影存證時 要錄下警察的臂章 以免值勤警察躲在警務系統的保護傘下
2012-04-14 01:19 · 4樓
100%同意....
2012-04-14 01:27 · 5樓
以利亞 發表於 2012-4-14 01:15
回復 dingding 的帖子

那就錄影存證


弱女紅線停車 抗罰成功
法官:應先勸導 警稱已有8萬件「微罪不舉」
2006年10月08日
周采霈申請增設的殘障停車位,常被霸佔,她只好搬家另尋車位。張琦珍攝
【張琦珍╱台北報導】警政署根據《行政罰法》微罪不舉精神,今年7月訂定交通違規稽查與輕微違規勸導作業注意事項,規定情節輕微、最高罰鍰低於3000元的違規,應用勸導取代開罰。但一名女子找不到殘障車位將機車停在紅線區,還是被開單罰600元,所幸法院還她公道判她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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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理力爭
針對此案,警政署交通組組長何國榮表示:「尊重法官裁定。」他指出,警政署於今年7月,已訂定「交通違規稽查與輕微違規勸導作業注意事項」,明確指出哪些輕微的違規行為,警方應開出勸導單勸導民眾,而不是直接開出罰單,至今已有8萬多件違規案件,都以勸導取代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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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開單有裁量權
依照規定,民眾的違規情形如果未危害交通安全、也未肇事,警員應該勸導而非開單,但何國榮強調,如果民眾不聽勸導,警員還是可以開單舉發。
士林地方法院裁定指出,行動不便的女子周采霈,去年5月27日晚上7時許,前往位在台北市內湖區成功路的表姊家探訪,由於附近沒有身障停車格,一般的機車停車格也都被停滿了,穿著鐵鞋的周女因為沒有辦法走太遠,把殘障機車停在紅線上,結果遭警方認定違規停車罰款600元。
周采霈事後找上開單警員,希望警方考慮她的違規行為影響交通不大,實在是因為行動不便,才違規停車,希望不要開罰,但警方堅持無法取消罰單。周女不堪權益受損,向士林地方法院聲明異議。
法官認為,政府未提供身心障礙者足夠車位,其違規也對交通影響不大,警方應依新修正的《行政罰法》給予勸導,裁定免罰。
申請身障車位遭佔
法官還在裁定書中表示,《身心障礙者保護法》也規定,公共停車場應保留百分之二做為身障者專用停車位,但目前不論路邊停車格或公共停車場都未達此比率,根據《行政罰法》微罪不舉原則,最高額新台幣3000元以下罰鍰的處罰,若以不處罰為適當者,得免予處罰,因此裁定周女免罰
得知裁定免罰,周采霈很高興的說:「這不是錢多少的問題,而是在爭一個理。我們(指身心障礙者)是弱勢,我不是故意犯錯,是情有可原,警方應顧及情、理、法,在不影響社會秩序下,考慮開罰是否合理。」
周女後來搬到表姊家住,擔心無處停車或又被開單,向台北市停管處申請增設一個身障停車格,供殘障人士使用,結果,停車格還是常遭一般機車違規停放,或是被賣衣服的攤販佔用,周女只好在日前再度搬家。
本案例可能未甚妥當,但告警瀆職亦難成案!!

2012-04-14 01:31 · 6樓
🔧 本帖最後由 以利亞 於 2012-4-14 01:45 編輯


回復 dingding 的帖子

這是好消息
最好每個來夜市消費而違停的人要做好心理準備
要另外撥出時間來找法官抗罰

重點是要警察開出罰單或拖吊 即使勸導單也能對違停者造成壓力

本篇新聞有一個關鍵點就是 法官認為,政府未提供身心障礙者足夠車位,其違規也對交通影響不大
那些來逛夜市的人可不是什麼弱勢 法官不同情的成份比較大吧
2012-04-14 01:34 · 7樓
支持

人家好好的住宅區,弄成這樣,搞什麼?
2012-04-14 01:41 · 8樓
是不是也該請環保局泒個20個人來查緝製造髒亂,噪音,空污?
2012-04-14 01:42 · 9樓
始作俑者就是地主,大家ㄅ搞錯對象,把矛頭指向北大居民
夜市造成不便與居民不爽在先!結果倒楣是這些逛夜市的人,難保不會適得其反!
正本清源,肅清目標應以亂源為主,避免模湖焦點!!
麥可大的作法小弟支持{:4_127:}
2012-04-14 01:45 · 10樓
回復 以利亞 的帖子

錄影存證
控告警察瀆職 並訴諸媒體
不針對別的
只針對他不取締違停汽機車就夠了


告瀆職太累了~ 訴諸媒體才是王道..
拍下閒閒不幹事的警察對於身邊違規停車視若無睹的特寫... 沒有賣點才怪~
2012-04-14 01:46 · 11樓
回復 evalee 的帖子

下了班,繞了北大好幾圈,
很可怕,地上垃圾一堆,越看越火大,
垃圾桶溢出散落四處,更抓狂,
看到警察忍不住,拉下車窗喊他,這是違法使用,
你們怎麼可以不管,只在那裡繞阿繞,
你們是辛苦了,
但是我們呢?不知道要苦多久啊,
騎車亂停,
嚴重影響的中悅出入口,
遠雄海洋公園不知道明天會變怎樣
2012-04-14 01:54 · 12樓
landy 發表於 2012-4-14 01:46
回復 evalee 的帖子

下了班,繞了北大好幾圈,


今天巧遇學姊,一起逛了好擠圈,越逛越沉重:L 。
我知道為什麼叫觀光夜市了?
因為大家買了東西,跑到海洋公園和藝術大道,吹風喝飲料,享受藝術大到的美景,馬賽克磚椅變成野餐台,鹹酥雞考乳豬和飲料可以放在上面吃,反正吃完有遠雄的住戶買單清潔。

實在太扯了啦,把大家吸引到藝術大道觀光吃東西,真的很吵很誇張。

藝術大道被業者拿來當待宰肥羊,賺不用成本的觀光財,然後北大居民買單,最可憐的是遠雄住戶。
夜市out,北大居民應該為保護藝術大道而戰。
2012-04-14 01:56 · 13樓
回復 kwbaseball2002 的帖子

K大 既然100%同意
今晚就加入百人十通的行列吧
反正打110不用錢 就可以救北大特區
2012-04-14 01:59 · 14樓
🔧 本帖最後由 以利亞 於 2012-4-14 01:59 編輯


回復 evalee 的帖子

好朋友evalee
既然支持
記得要拿起電話打10通110哦
對抗傷害北大環境的不法商業行為
豈能少了妳
2012-04-14 02:02 · 15樓
回復 stanleyhsiao 的帖子

S大大
昨天環保局有人來過
不知道是不是先套好招
第一次來的時候他們還沒開始營業
第二次來的時候已經接近打烊了
所以都沒抓到
還是您先加入百人十通的行列比較快
向環保局檢舉也可以同步進行
記得拿起電話撥打10通110哦
2012-04-14 02:04 · 16樓
雖然不喜歡夜市, 但是110不該這樣猛打, 萬一有人真的需要怎麼辦?

就事論事, 夜市那邊有警察在開單紀錄違停車輛, 除非沒警察在才打110.
2012-04-14 02:06 · 17樓
回復 landy 的帖子

好朋友landy
別氣了 與其氣壞自己
不如加入百人十通的行列
拿起電話撥打10通110
叫警察來取締違停比較快
2012-04-14 02:07 · 18樓
以利亞 發表於 2012-4-14 01:59
回復 evalee 的帖子

好朋友evalee


熱心有衝勁的以利亞登高一呼,我當然要follow響應{:4_192:} {:4_98:}
搶救北大,搶救藝術大道
今天和學姊在那裡觀察快3小時,到將進12點還有人潮,12點根本不會結束,旁邊住戶很可憐。
2012-04-14 02:09 · 19樓
回復 以利亞 的帖子

一定的,我會打去檢舉的
2012-04-14 02:13 · 20樓
回復 老賈 的帖子

老賈大大
謝謝您善意的建議與提醒
原文已做過修改 請查看
若還有不當之處 敬請不吝指教
感激
2012-04-14 07:18 · 21樓
這是哪一里的管轄,請里長說明
2012-04-14 07:36 · 22樓
🔧 本帖最後由 老熊 於 2012-4-14 07:37 編輯


對,罵死、罵翻....沒用,

想一想,
耶穌會怎麼做?

今晚讓我們一起放下身段,
謙卑的撿垃圾吧~



2012-04-14 08:35 · 23樓
里長是都躲起來了嗎?裝死嗎?踹共阿!
2012-04-14 09:00 · 24樓
里長裝死
2012-04-14 09:09 · 25樓
劍橋的鄰居, 請協助向貴社區管委會提出以下建議:

非法夜市讓本社區昨晚陷入黑暗期, 風呂前方的藝術大道因為地處必經之地, 變成逛夜市者因為非法夜市內並無座位, 而轉移到我們家園前方坐著吃食並丟棄垃圾, 各位!! 您看到了嗎?

本人將正式提議, 請本社區的管委會於該非法夜市勒令停業之前, 只要有營業日的同時, 立即以維修中的名義, 將本社區負責管理及供電的的藝術大道風呂段的馬賽克椅照明電源全數關閉, 大道中央的照明燈電源亦全數關閉, 以實際的行動,

表達本社區已經陷入非法夜市侵害黑暗期的沉痛無言抗議.

呼籲週邊同樣受到侵害的大學劍橋, 碧連天藝術大道也加入停止供應大道照明, 表達本社區已經陷入非法夜市侵害黑暗期的沉痛無言抗議. 全力抵制非法夜市的行列.
2012-04-14 09:31 · 26樓
我非常不贊成用打110的方式抗議,
畢竟那是社會資源,
如果真的有重大刑案發生要報警,
結果卻佔線打不進去,
反而造成更大的傷害,

建議樓主取消活動........
2012-04-14 09:48 · 27樓
回復 老熊 的帖子

沒錯...雖然生氣也不要影響正常公務進行...
2012-04-14 10:03 · 28樓
老熊 發表於 2012-4-14 09:31
我非常不贊成用打110的方式抗議,
畢竟那是社會資源,
如果真的有重大刑案發生要報警,


對 生氣歸生氣 110不可以濫用
2012-04-14 10:22 · 29樓
evalee 發表於 2012-4-14 01:54
今天巧遇學姊,一起逛了好擠圈,越逛越沉重 。
我知道為什麼叫觀光夜市了?
因為大家買了東西,跑到海洋 ...


可是看了照片中爆滿的垃圾,表是真的有許多人消費了
讓人擔心....只要生意好,有賺頭,這樣的且戰且走、游走法律邊緣的擺攤模式
就有可能繼續的存在
法令、警察...在這三峽北大尚不獲得地方首長關愛的地區
要發揮公權力執法,恐怕北大的居民還要加把勁!!{:4_102:}

本地區的里長、立委們是否能展現一下人民賦予你們權力後
應盡的義務呢!!{:4_204:}
2012-04-14 10:42 · 30樓
我想我能體會師大夜市周遭住戶的感覺了...{:4_205:}
2012-04-14 11:04 · 31樓
🔧 本帖最後由 sigma19 於 2012-4-14 11:09 編輯


老熊 發表於 2012-4-14 09:31
我非常不贊成用打110的方式抗議,
畢竟那是社會資源,
如果真的有重大刑案發生要報警,


贊成

請讓這邊的住戶仔細思考 並決定要不要做

不要用這種引導的方式 來影響大家盲目的跑去打電話


贊成老雄的說法 癱瘓110 是不太好的作法
2012-04-14 11:23 · 32樓
JOYCE 發表於 2012-4-14 10:42
我想我能體會師大夜市周遭住戶的感覺了...


不~~師大夜市也沒這樣亂丟垃圾~~~

這邊的公德心~~
明顯不足~~~~~
2012-04-14 11:26 · 33樓

請打給些些支持夜市的里長
再來談救北大吧
2012-04-14 11:32 · 34樓
後來想想,打110會佔線,最近常聽到救護車和消防車的聲音,案件不少,留給真正需要的朋友吧。
如果發生違法,例如佔用車道和隨意丟棄廢棄物的情形,再打給樹林分局,是較妥適的方式。
還有該里里長是誰,應該要出面了。
2012-04-15 01:10 · 35樓
很怕以後這個夜市真的被他弄成合法的...就真的需要常常打110囉...
很怕..很擔心....一些狀況會不會入侵校園...????
2012-04-15 01:17 · 36樓
如果..為了下一代..我相信會有更多人站出來....讓業主知難而退....
2012-04-15 01:33 · 37樓
台灣果然是個沒法治的國家......
2012-04-15 23:15 · 38樓
不知有沒有人找過里長?
里長的態度如何?
我想里長是不是不看網站的?
2012-04-16 10:48 · 39樓
麥克 發表於 2012-4-14 09:09
劍橋的鄰居, 請協助向貴社區管委會提出以下建議:

非法夜市讓本社區昨晚陷入黑暗期, 風呂前方的藝術大道因 ...


麥克大, 前晚跟大家去維護環境, 發現當晚藝術大道上垃圾較少, 推測你們管委有在執行勸導外, 下雨天也是因素. 所以, 想到一招. 就是夜市開業當晚可以先對各椅子潑水{:4_163:} 這樣, 就剩學勤路/學府路停車格跟大義路人行道&停車格有垃圾吧, 再來就是海洋公園
2012-04-16 15:46 · 40樓
andy826 發表於 2012-4-16 10:48
麥克大, 前晚跟大家去維護環境, 發現當晚藝術大道上垃圾較少, 推測你們管委有在執行勸導外, 下雨天也是因 ...


Andy你真是太聰明了, 椅子潑水這一招非常妙..... 我們沒辦法期盼老天爺每天都刮風下雨讓人潮減少, 椅子滿水不能坐.

人造潑水這一招太妙了!!